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
7月1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规定》《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成员就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思想认识上的提高、收获和体会,逐一进行交流发言,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下一步贯彻落实的打算。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率先垂范、亲力亲为,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看得很重,历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历来对一些地方出现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零容忍”。特别是今年以来,在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同时,总书记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挂在心上,反复叮嘱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一定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北京参加植树活动,在云南、浙江、陕西、山西、宁夏等地考察调研,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近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注,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拓展,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要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贯彻的机制,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精髓要义,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举一反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指针,自觉对标对表,始终把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心中的“国之大者”,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专项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方式。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规定》是加强依法督察、完善督察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客观需要。要通过建章立制,严格督察程序、规范督察行为,统筹运用好例行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的作用,直奔问题、强化震慑、严肃问责、推动整改,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约谈是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制定出台《生态环境部约谈办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确保约谈工作严肃性、有效性,提升约谈工作效能。新形势下开展约谈工作,要认真把握节奏和力度,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对符合约谈条件的要坚决约谈,推动地方和企业知责明责履责。要注重约谈实效,紧扣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客观公正开展约谈。要严格落实约谈办法,切实提高约谈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列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普查办、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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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