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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布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


8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9~8.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0.0%。“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沧州、保定、衡水、石家庄、郑州、廊坊、开封等7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长治、晋城、济宁、保定、石家庄、廊坊等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汾渭平原11城市


8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4~6.5 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3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0.6%。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渭南、运城、吕梁等3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铜川、运城等2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8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20年8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8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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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颖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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