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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示范案例(86)|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编者按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第四批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2021年1月起,我们继续推出“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对以上示范创建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先进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2020年光明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公明水库


光明位于深圳西北部,地处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核心节点,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功能区”晋升为“行政区”。近年来,光明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近三年累计投入140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国际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精心描绘光明“蓝绿本底”。


突出示范引领,集8块“国字号”绿色招牌于一身。先后取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等8块“国字号”绿色招牌。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机制。率先构建“1+1+N”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制度体系和“区-街道-社区”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打造环境问题发现、整治、执法“三张网”和水务管理网格。率先建立“环保顾问”制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强化铁腕整治,大幅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茅洲河干流(光明段)等14条干支流全部达到地表水V类或以上标准,148个小微黑臭水体全部消黑销号验收。建成全市唯一永久性用地的河道底泥处置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和小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碧眼水库


对标国际一流,打造生态宜居标杆。实现四星宜居社区全覆盖,城中村综合治理优秀率全市第一。打造“公园之区”,公园总量达213个。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国家级示范试点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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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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