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陆续进驻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截至9月30日晚20:00,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在进驻期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始终坚持动真碰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违法采石采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违法污染排放、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已曝光典型案例21个;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各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明确督察方向,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有关省和中央企业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中,既认真查处,坚决整改,也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到有力有序有效,积极服务“六稳”“六保”。
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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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月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