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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周晋峰:生态灭杀不可取,“生命共同体”从严格保护野生动物开始”

绿会党建
2024-08-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Author 文|周晋峰

3月2日“学习强国”平台刊登了周晋峰《生态灭杀不可取,“生命共同体”从严格保护野生动物开始——来自新冠肺炎的启示》一文。此文最初发表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上。




2020年这个春节,上海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忙碌——一些上海市民打来求助电话,要求把在自家周边见到的越冬蝙蝠“处理掉”。


据悉,仅正月初十这一天,闵行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就出动了六次,上门帮居民驱赶蝙蝠。蝙蝠的这番“躺枪”遭遇,源于此前有科学家发文称蝙蝠或是新型冠状病毒的自然宿主,并被冠以“毒王”之称。


实际上,上海的蝙蝠也并非科研人员发现的SARS病毒的自然宿主中华菊头蝠,依照目前的科学证据,那些被驱赶的蝙蝠没有把新冠病毒传染给人类的能力。但疫情阴云下人们的恐慌却意外地让蝙蝠成为关注的焦点。

蝙蝠非但不能灭杀,还要纳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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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老百姓将疫情“甩锅”给蝙蝠等野生动物,一部分专家也持类似观点。前不久,某行政法学专家组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启动修改之际提出建议:那些可以更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动物(如刺猬、蝙蝠、穿山甲、蜈蚣、毒蛇等)则可以考虑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允许科研利用和生态灭杀,但严禁食用。
我们相信该专家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番对物种进行选择性的灭杀的“生态灭杀”论,绝不可取!任何一个结构稳定的生态系统都存在非常复杂的调控机制,需要系统地思考,不能简单地把几个物种“灭杀”了事,否则带来的将是更大的生态灾难。半个世纪前,把麻雀当“害鸟”、把华南虎当“害兽”大肆捕杀导致生态失衡、物种濒危等例子便是前车之鉴。
人类对于蝙蝠还知之甚少,全世界共有大约1400种蝙蝠,我国至今还没有任何一种蝙蝠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事实上,蝙蝠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不可或缺的野生动物类群。
已有的研究表明,在地球上的多样生态系统中,这些夜间飞行的哺乳动物,通过捕食农业害虫、授粉、传播种子等,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在控制农业病虫害、减少化学品污染、维护粮食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美国印第安纳州150只棕蝠1年大约可以吃掉130万只害虫。研究估算蝙蝠为该国挽回农业损失约229亿美元。蝙蝠还可以吃掉大量的蚊子,对减少虫媒传染病——如西尼罗河病毒和东方马型脑炎——发挥着重要作用。

野味之殇,仍不足以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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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此次疫情中的首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发现他们中不少与位于武汉的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而这个名为“海鲜市场”的地方却存在多家售卖野生动物的店铺。此次疫情或与2003年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类似,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有着高度关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华南海鲜市场环境样本中曾检测到大量新冠病毒,提示该病毒来源于该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
即使2003年SARS的殷鉴不远,人们对“野味”的追求却不降反升。疫情爆发之前的过去7年中,“蝙蝠”“果子狸”在百度的搜索热度持续上升。2020年1月31日发布的《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拒绝野味篇》显示,明知道蝙蝠携带病毒,但“夜明砂”仍是被热捧的药引:2013-2020年间一直在热搜榜上,唯一低谷期是2014年4月埃博拉病毒来袭的时候。
常识告诉我们野生鸟类常常是禽流感的来源,但百度搜索大数据显示,哪怕禽流感爆发,也没能阻止人们对野鸡这一“野味”的向往——“野鸡的做法”依然是热搜关键词。


2013-2020年,“野鸡的做法”“夜明砂”搜索热度走势令人深思。图片来源:《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拒绝野味篇》


从2013年开始,“野味”搜索热度走势持续上涨,直到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前,达到最高峰。图片来源:《百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搜索大数据报告-拒绝野味篇》

猎杀野生动物禁而不绝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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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2020年春节期间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仍然有盗猎分子逆势而行。据央视报道,2月3日,云南施甸县森林公安民警在巡查过程中,突然发现一群候鸟落下去以后再也没有起飞。这引起了民警的警惕,随即对候鸟降落地展开了拉网式巡查。结果发现,一名男子使用网兜抓住了19只高山兀鹫。
在这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共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山兀鹫26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1只,疑似高山兀鹫羽毛35捆、疑似高山兀鹫脖颈2件、爪子18只,疑似高山兀鹫肉10件、油脂1块。这些“野味”流向如何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正如“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当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在失去野生动物的时候,背后可能意味着不为人知的巨大生态损失。就拿这个案件中的兀鹫来说,它们在高原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价值。兀鹫是生态系统中的顶级消费者、位于食物链的顶端,几乎没有天敌;又堪称“清道夫”,能清理动物的腐烂尸体,减少这些尸骸带来的风险——传播结核病、狂犬病等疫病。这些清道夫勤勤恳恳地“免费”干活,阻断了这些疾病在人类与动物之间的传播。
该案件发生在云南,那里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也是中国作为主办国即将举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BD COP15)的地方,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也反映了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任重道远。


深刻理解“生命共同体”,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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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类对于“野味”的捕杀,早已从远古的“不得不”成为了猎奇、炫耀、迷信所谓保健价值等心理驱动下异化的需求。事实上,由于人类活动带来的生物多样性危机,已经将人类自身置身于“第六次生物大灭绝”的危险中。
生物多样性代表着地球上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物种、遗传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丰富程度,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这种“自然银行”,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虽然“生物多样性”这个概念既包括保护也包括利用(可持续利用),然而现实中永远是保护的速度赶不上利用的速度。如今的自然资源已经经不起贪得无厌的索取和消耗。
长江曾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但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滩涂围垦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元旦开始长江流域将分步禁渔十年,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如果再像原来那样竭泽而渔,我们的子孙后代将会无鱼可捞、无鱼可吃,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将陷入危境。同样的,禁食野生动物也应下这般果断决心,唯有如此才可能减缓生物多样性危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事实上,过去两百年来,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全世界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越来越快。在我国也如此,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2000-2015)中,中国唯一未能达成的是7B项:显著减少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速度。2015年,联合国提出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其中第14、15个两个目标是关于生物多样性的,对保护陆地和水下的生命提出了要求。事实上,这两个目标代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恰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我们才能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要保护的不仅仅是那些少部分濒危珍稀野生动物,而是整个生物多样性。因此,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应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正如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周海翔教授所指出,“其实,任何物种都在为生态平衡做着贡献。它们的命运不该由我们决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国家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反而是非重点是所谓重点物种生存的基础。换言之,生物塔的塔身和塔基,是塔尖存在的必要条件。”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把2020年称为“生物多样性超级年”,他号召各国领导人抓紧行动,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局面:“2020年对人类和地球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在我们开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十年行动之际,生物多样性为诸多全球挑战提供了解决方式,从气候变化到粮食和水安全,从体面的工作到性别平等,健康的生态系统也至关重要。现在是把自然放在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并投资于恢复地球的自然支持系统的关键时期。”


新冠疫情的教训: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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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公共健康利益与人们行为之间并不总是一致的,因此,更需要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制来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此次源于武汉的疫情引发了人们抵制野生动物消费的舆论风波,成为了一次全民学习野生动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重要“课堂”。2月24日,刚刚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如何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长效机制上,我有以下建议。
首先,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公众层面来说,应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科普力度,让吃“野味”从过去的一小撮人的“炫富”成为被公众所不齿的一种行为。从法律上,应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我们也注意到有人在野保法修订中提出通过检验检疫来防治类似SARS、新冠病毒肺炎等疫情,但这是无效的,因为检验检疫仅针对已知病毒,而野生动物身上还藏着大量的未知病毒。因此,要解决野味之殇,唯一解决问题、从源头防控的办法就是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第二,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从修改名称开始,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而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范围狭隘,作为保护对象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显然远远不够。
第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中,应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立法宗旨中增加“维护生态安全”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并确立“全面保护、审慎利用、风险预防、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全面禁止野生动物贸易,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应取消“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因为这个漏洞颇多的制度正是导致大量野生动物以合法的方式继续非法地被捕捉和消费的主要机制。
第四,建议设立“中国国家生物与科学伦理委员会”,制定最严格的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制度。野保法的修订应立足于全面严格保护的思想,对野生动物要审慎利用,除涉及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允许进行其他利用。国家生物与科学伦理委员会中,应吸收社会组织、人民群众代表等作为委员。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养和繁殖,应经过这个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要有公众参与机制、公示程序。
第五,严厉打击网络平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非法售卖猎捕工具,强化快递物流运输监管。当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工具等通过网络平台的非法交易,呈现规模化、隐蔽化发展,是刺激国际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重要诱因。建议加大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促其尽职强化管理,否则要承担损害野生动物的连带责任。此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运输通过快递物流行业进行的情况呈递增趋势,建议法条中增加条款,规定快递物流等行业不得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提供运输服务,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文|周晋峰作者系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编辑|邓茗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创: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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