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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
在网上刊载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的信息;
在网上刊载明示或者暗示非保健
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信息;
把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进行网络交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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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出了详细规定,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如今,《办法》已经实施了7个多月了!
但爱操心的小安还是想旧话重提,
毕竟,食品安全再怎么重视也是不为过!
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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