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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主日为圣
分别主日为圣
1.“第四条诫命吩咐人将圣经所规定的时日都向上帝守为圣;祂特意指定七日内一整天叫人向祂守为圣安息日。”(《威敏斯特小要理问答》58问)
2.上帝吩咐祂旧约的子民守一周的最后一日为圣日,但因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祂分别第一日为圣安息日。因此,自使徒时代起,新约教会守七日的第一日为圣,定为“主日”。
3.每位信徒都当以记念主日为己任,为迎接主日到来做好预备。正如《圣经》所要求的,一切属世之事应安排妥当,按时将其搁置,避免受其妨碍,以至于不能分别安息日为圣。
4.安息日一整天都应分别为圣归给主,用以公共及私人敬虔之操练。因此必须一整天都有圣洁的安息,不作不必要之劳作,不进行平日那些合乎律法之娱乐,并尽可能回避属世的思想及言谈。
5.当日家庭生活所需也应安排妥当,避免使家人在参加公共敬拜时受阻,或无法分别安息日为圣。
6.在主日清晨,每位信徒和每个家庭都应私下为自己和他人祷告,尤其是要祈求上帝帮助他们的牧师,祝福他的侍奉。并通过阅读《圣经》和圣洁的默想,预备自己在公共敬拜仪式中与上帝相交。
7.公共敬拜以外的时间应用作祷告、阅读灵修书籍,特别是研读《圣经》、默想、教理问答、敬虔的交谈、唱诵《诗篇》、圣诗或灵歌,探访病患,接济贫穷,教导无知者,圣洁的安息,及其他敬虔、慈惠、和怜悯之事务。
惟独基督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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