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纳 |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
序
国内的年轻信徒经常听说加尔文主义,好像不常听说阿民念主义(其进入人心又能将自己隐藏)。如果你说自己没有神学立场,那么请对照阿民念主义(亚米念主义),看自己满足几点。这样做不是为了给信仰贴上不必要的标签,而是信主多年的信徒应了解自己的信仰架构体系,以明白自己已有的“信仰观”(神学)是否符合圣经且不自相矛盾。
圣经话语的规模肯定不止使徒信经+三位一体+神人二性这么大,要想更明白圣经话语的规模,神学是不可避开的。如果有人说神学教义的知识使人骄傲,但他却绕过圣灵在两千年教会历史中的工作,认为自己有圣灵同在,故自己所信的就是最符合圣经的,那么这才是最骄傲的。(编者)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比较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基督教在改革宗信仰里已表现得最为完美透彻。改革宗最大的特点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范围内,此五点清楚的阐明圣经内救赎方式的教导。只有当我们把这些真理看为一密不可分的整体时,我们才会真正的明白并欣赏基督教系统内所有它本身的力与美。
由于许多基督徒没有坚固的信仰,且许多教会所呈现的只是基督教表面的型态,以致于他们无法真正看见在基督教里面逻辑而始终一贯的系统。一般只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仅知道神爱他并知道他的罪已得赦免是不够的,他应该了解,他是“如何”及“为什么”被救赎的?又神的救赎是如何地在他身上成就?而这问题在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中有系统的说明。
在历史方面来说:加尔文五要点为长老会、改革宗教会,及许多的浸礼派教会所支持,而阿民念派的五要点为循道会、路德宗,及许多浸礼派教会所支持。
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
一、人全然的败坏。(Total Inability)
二、神无条件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
三、基督限定赎罪。(Limited Atonement)
四、圣灵有效恩召。(Irresistible Grace)
五、圣徒蒙保守(恒忍)。(Perseverance of theSaints)
(如果用英文的头五个字母“TULIP”来表示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就更易使人记住了。若把“TULIP”当作一个单词来看,岂不正是荷兰有名的郁金香吗?)
后面的表格将阿民念派的五教条(为多特大会所拒斥),以及加尔文主义的五基要信仰(多特大会所采取)列出,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看见并比较两者的教训是多么不同。
阿民念派五要点与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对照:
阿民念派的五要点:
(一)自由意志或人的能力
人的本性虽然因亚当的堕落而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人类并没有堕落到灵性上完全无望的光景。神固然施恩帮助罪人悔改与相信;然而他如此行,并没有干涉到人的自由。每一个罪人都有自由意志,所以他永恒的命运,乃是要看他自己如何运用他的自由意志。人的自由也包括他怎样在属灵的事上,选择善而撇弃恶,他的意志并不受他有罪的本性所辖制。罪人自己能够与神的灵合作而得以重生,或是拒绝神的恩惠,以至灭亡。失丧的罪人需要圣灵的扶助,然而他必须先相信然后才能得永生,因为信心是人自发的行动,是在新生之先。信心是人给神的礼物;是人对自己救恩的贡献。
(二)有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些人来获得救恩。是基于他预先看到这些人会对他的呼召发生反应。他只拣选那些预先晓得他们会自己自由地来相信福音的人。拣选因之是按照人将要行的而决定,或是按照人的动作为拣选的条件。神所预见的人的信心,为神所拣选的根由;这信心不是神所赐给罪人的(不是圣灵重生人的能力所创造的),却完全是从人的自由意志而来。因之,谁会谁不会相信以致于蒙拣选而得救,完全是在于人自己。神只拣选那些他知道会出于他们自由意志来拣选基督的人。因此,救恩的首要因由乃是罪人拣选基督,非真神拣选罪人。
(三)普世的救赎
基督赎罪的工作使人人都有得救的可能,然而并没有为任何人取得了救恩。基督虽曾为众人,为人人死了,但只有那些相信他的人,才真的得救。他的死使神可以赦免罪人,条件是他们必须相信,但是他的死并没有在实际上除去任何人的罪孽。基督的救赎,只在人接受时,才会发生果效。
(四)人可以成功地拒绝圣灵
凡在耳中听见福音的人,圣灵也在他们的心中呼召他们;他也尽可能使每一个罪人来得救恩。然而人既然是自由的。他能够成功地拒绝圣灵的呼召。人若不相信,圣灵就不能叫人重生;信心(即人自己的贡献)是先于重生,也是因为信心而使他的重生变为可能。因此,人的自由意志,限制了圣灵将基督拯救的功效加给人。圣灵只能吸引那些让他吸引的人,来到基督面前。罪人若不响应,圣灵就不能赐生命。神的恩惠因之并不是无法抗拒的;却是时常被人拒绝或阻止的。
(五)信徒能从恩惠中堕落
已经相信真正得救的人,若不自己守住信心,是会失去他们的救恩。
某些阿民念派的人并不同意这一点。他们相信信徒在基督里是永远安全的—即罪人若已重生,就不会失丧。
阿民念派的论点:救恩是由于神(他主动)及人(他必须响应)合起来努力而作成)——但人的反应为决定性的要素。神为所有的人安排了救恩,但他所安排的,只有在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拣选”与神合作,并接受神所赐的恩惠,才为有效。在决定性的一刻,人的意志却是最重要的角色;因此,是人而不是神来决定谁将是接受救赎恩赐的人。
多特大会所拒斥的教条:以上即所谓“抗义书”中所包含的思想系统(虽然五条并没有按次序列出),为阿民念派于一六一○年呈于荷兰教会当局,并要求教会所采取接纳此教条,但于一六一九年被多特大会所拒斥,理由是:这些教条并不合于圣经的教训。
加尔文主义的五要点:
(一)人全然败坏或不能自救
由于亚当的堕落,全人类都不能靠自己而发生得救的信心来相信福音。罪人对神的事情是死的,是盲的,是聋的;他的内心充满了虚妄,而且已经绝对腐败。他的意志并不自由,却是受着邪恶本性的束缚。因之,他不会——也不能——在属灵的方面选择善而撇弃恶。结果,罪人必须有圣灵的扶助才会来到基督面前,即圣灵使罪人重生之后,他才会活转过来,也是圣灵自己赐他有新的本性。信心并不是人自己对于救恩的贡献,却是神所赐予人的救恩之一部分——是神给罪人的恩赐,非罪人给神的礼物。
(二)无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些人来得救恩,完全是出于他自己至尊无上的旨意。他特别拣选某些罪人,不是基于预见他们的反应或顺服,如信心、悔改等。反之,乃是神将信心与悔改赐给那些他已选上的人。信心与悔改乃神拣选的效果,非因由。因之,拣选并不是由于神预见人本有的品德或善行而决定的,品德与善行也不是神拣选的条件。凡神按他自己至尊无上的主权所拣选的人,他又藉着圣灵的能力而使他们来衷心接受基督。因此,救恩首要的因由乃是神拣选了罪人,非罪人拣选基督。
(三)特选的救赎或有限度的赎罪
基督救赎的工作只为了要拯救已蒙选上的人,而且在实际上已为他们取得了救恩。他的死乃是为某些特别蒙选的罪人代受罪的刑罚。基督的救赎不单是除去了他百姓的罪,而且也为他们获取了全部的救恩,其中包括那些使他们与他联合的信仰。信仰的恩赐已由圣灵牢靠地加给那些基督已为他们死了的人,因此也就是说保证他们的救恩永远有效。
(四)圣灵有效的恩召或不可抗拒的恩惠
圣灵不但是对于那些听见福音的人给予外在的呼召,而且对于那些已经蒙选的人,给予内在的特别呼召,由于这个特殊的恩召而使他们终于而必然获得救恩。外在的呼召(乃是向人人而发,并没有分别)是能够被拒绝的,且时常被拒绝;然而内在的呼召(乃是向蒙拣选的人所发)是不能被拒绝的,因之终于会使他们悔改。由于这个特殊的不能抗拒的恩召,圣灵吸引罪人来到基督面前。当圣灵将救恩加给人时,他并不受人的意志所限制;他工作的功效也不靠人的合作。圣灵特别施恩扶助蒙选的罪人,并使他们合作、相信、悔改、并衷心愿意来到基督面前。因之神的恩惠是无法抗拒的;凡蒙神恩宠的人,结果一定会得着救恩,且绝不失效。
(五)圣徒永远得蒙保守或圣徒的恒忍
凡蒙神所拣选、被基督救赎,并由圣灵赐与信心的人,要永远得救。他们蒙全能神的大能所保守,因此他们所得的救恩永远不会失去。
加尔文主义的论点:救恩是由于全能的三一真神的主权所成就的。圣父拣选的一部分人,圣子为他们而死,圣灵使基督的替死在他们身上发生功效,又叫他们相信悔改,因之而使他们衷心愿意来顺服福音。整个救恩的过程(拣选、救赎、重生)都是神的工作,而且完全是出于神的恩惠。因此,是神而不是人决定谁将是接受救赎恩赐的人。
多特大会所坚忍的信仰:以上是多特大会于一六一九年所肯定的,认为是合乎圣经中救恩教训的思想系统,这系统于当时即形成了“五要点”(即以此来驳斥阿民念派所提出的五条)从那时起,这个神学系统一直被称为“加尔文主义五基要信仰”。
选自伯特纳《改革宗信仰》
惟独基督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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