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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善行的必要

惟独基督 2020-10-11
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

引言:

本书第十一与第十二章是讲到摘要的第三个分段,那就是感恩。第三段是说到律法与祈祷。十诫在本书中并没有像〈海得堡要理问答〉分开的讨论;因此论到感恩那一部份,在本书中要理回答较简短。〈海得堡要理问答〉用了廿一个主日,包括了四十四个问题,讨论感恩,本书用了11个问题,讨论此第三段。在那些问题中,我们讨论到律法作为神百姓的生活准则。

问64:

问64:我们既然只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为什么还必要有善行呢?
答:不是靠善行而得进入天堂(基督已经为我们做到了),我们行善乃因这是神吩咐我们的。

解说:善行是必要的,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但并不是靠善行来进入天堂。我们上天堂已经由基督所完成,而且惟独靠他。善行不能作为我们得救的根据。善行对一个罪人在神面前称义,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但是在成圣上,善行是不可少的。因此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17,26)。信心是由爱而生的(加五6)。主在太五16劝勉他的门徒:「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4)。因此善行是必要的,那些由基督的宝血与圣灵所拯救的人,必须要有善行。这善行是从他们被拣选而流露出来的表现:他们为父所拣选(弗一4),是从基督的宝血所买来的(多二14),并从圣灵的更新而来的(帖前五23)。当我们看到六十六问的时候,我们再回到这个题目。

  但那些善行不能赚得什么。我们坚持这一点,就是为了反对天主教。神的百姓得救是靠恩典并不是靠行为。如果得救是靠恩典,那么就不是靠行为(罗十一6)。论到功德,恩典与行为是彼此排斥的。虽然神喜悦赏赐善行,但是这并不表明善行能赚到什么。

  然而却有按功行赏,并靠恩典得赏赐的事。那些在葡萄园整天工作的工人,领受了他们所赚得的工价,那就是他们在早晨和家主讲定的。但是在后半天进葡萄园做工的人,并没有赚得他们应该领受的工钱。葡萄园的主人是按照他的怜悯给他们的赏赐,这就是善行的赏赐:并不是根据他们所赚得的,乃是出于恩典,这使得大卫说:因守你的诫命就得大赏。论到这怜悯的赏赐,在启十四13中也说到:「他们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这项赏赐与功德无关,我们的行为不能赚得什么。

  如果天主教要讥消我们,好像我们并没有想到善行必定是信心的果实,那么我们就当把这种毫无根据的讽刺弃之不顾,并教导说,那些为基督所拯救的人,必须靠着内心的更新来实践善行。因此我们的确有善行,但我们并不是靠善行去赚得什么(我们能赚得什么)?不是的!我们为所作的善行要感谢神,并不是神感谢我们(改革宗信条第廿四条)。

问65:

问65:你们的善行有何目的?
答:藉着善行,我们可以将所得一切的恩惠向神感恩,并叫神因我们而得荣耀,我们也可以确实知道,我们的信心藉着善行结出果子,叫我们邻居得着造就而归向基督。

解说:因此善行是为了:1.叫神得荣耀:2.得到信心的确据:3.叫我的邻居受造就。

  在这三个目的中,根本没有提到我们应当对神献上什么。因此真正的感恩,并不是为我们从神所领受的恩益,来报偿神,也不是还我们所欠的债。因此我们的善行不能叫我们给神什么东西。但他喜欢在他的百姓上,叫自己得荣耀,正如我们在赛四十三21中断念到的:「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而他们自己要从其中得到果实。

  第二论到信心的确证。罪让神和他的百姓分离:罪造成了一大黑暗并遮盖他们的心灵,剥夺了他们信心的喜乐。

  雅各说,亚伯拉罕是靠行为称义。可是,这并不是暗示说,信者之父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是因着他的行为,乃是说由于信心的果实,确证他的义。因此善行所能付出的,就是这信心的确证(彼前一10)。

  第三论到我们的邻舍,善行也是必要的。全世界的眼目都是看神的百姓。假如他们能在他的百姓身上有所指摘,他们就是亵渎神和他的工作。因此彼得在彼前二12劝勉我们:「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藉着你们的好行为,叫那些毁谤你们的,自觉惭愧。神许可人们因着我们的好行为,归向基督。

  虽然好行为绝对不能够赚得什么,可是好行为是必要的。

问66:

问66:那么没有行善的也能得救吗?
答:不能,因为圣经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除非他们悔改归向主。

解说:这完全与所有反律法主义者相背。他们中间有些人许可传讲律法,但是只当作一个应许或刺激,并非当作神的要求。另外有的人完全拒绝律法;根据他们说,律法是包括在行为之约内,而不包括在恩典之约内:他们甚至犯罪到如此程度,他们暗示犯罪是叫恩典显多,并认为他们内心的败坏是理所当然的。他们说:「让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他们将保罗在罗三8,六1的话加以扭曲)。他们称肉体为老亚当,肉体可以随心所欲的犯罪。保罗说这些恶人要受神公义的审判,「这等人定罪是应该的」(罗三8)。在罗六1~2保罗也完全拒绝反律法主义者的教义。本书所给的答案,是根据神的话语。那些在罪中活着的人,是不能得救的,他们是要灭亡的(路十三3)。只有藉着真正的悔改,我们才能逃避神的刑罚。

问67:

问67:人的悔改包括什么?
答:包括从心里的悔改,逃避犯罪,诚心渴慕行一切的善事。

解说:真正的悔改是神的工作(徒五31)。没有一个人能凭着自己的力量或自愿归向神,虽然在生活中有的时候有重大的改变,俄珥巴、亚哈及其他便是当中的例子。然而主却在人心中作成真正的悔改。

  主在大马色的路上阻挡了保罗,他开了吕底亚的心,主行事是按照他主权的美意,让他所选召的人,得到重生不能抗拒,用他的慈绳爱索吸引他们,当神使一个人悔改的时候,那个被更新的人就要有所变化。一个被神改变过来的人,不能继续话在罪中。因此真正的悔改:1.归向神(何六1):2.要悔改(耶卅一19)。

  藉着恩典,神的百姓又转向神。圣经说到转向耶和华不下140次。归向耶和华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力量,乃是神在他选民心中作工的结果。当撒该被耶稣改变过来的时候,他就离弃了过去生活所犯的罪恶,并决志要行善(路十九8)。先有神的工作,然后才有生活中的更新。悔改并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生活上有什么修改,乃是更新。「松树长出代替荆棘,番石榴长出代替蒺藜」(赛五十五13)。有新生命从神这个工作发出,罪变成心灵愁苦的根由。照样一个人有了新生命之后,才能发出为罪忧伤而想办法逃避。大卫说,主耶和华啊!那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么。主也在他们里面造一颗喜悦他一切律法的心。藉着与基督信心的交通,神的百姓才开始实践诫命,因为善行是信心的果实。

问68:

问68:善行是什么?
答:只有那些从真信心所产生出来的,并且按照神的律法,并为他的荣耀而行,才是善行;那些根据人的制度或我们自己的幻想所发出的一切,都不是善行。

解说:因此,善行有以下三个特性:1.善行是由信心的根而生出来的:2.是按照神律法的规则而行的,并且3.目的是为神的荣耀。

  所以论到天主教有关善行的教义是值得摈斥的。因为关于善行的性质以及其无功德性,圣经的见证是反对天主教的。善行之无功德我们已经说过了,本书现在要说善行的性质。

  首先我们说到善行是从信心而来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并不能讨神的喜悦(来十一6)。那位财主少年官缺乏这种信心,他的行为在神的面前就不算完全,只有藉着信心,我们才能与基督有连属;并且在他里面,才能守全律法。耶和华说,你的果子从我而得(何十四8)。神的百姓在基督里不但凭信心得到罪的赦免,并且他们的行为在神面前也蒙悦纳。在基督以外,我们的行为都不能够讨神喜悦,正如枝子从葡萄树得着能力,为神结果子(约十五)。

  第二,善行是按照神的律法所作的。这是必要的法则,哦!可怜的天主教徒,他们的善行只不过是人的发明,而且也是与神的律法相冲突。主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神是按照他神圣的律法来审判人。我们的行为也要凭着这神圣的律法受试验,这律法成为神子民生活上的原则。主将律法写在他们的心版上,使他们按照他的法度行事为人(耶卅一章)。

  第三,善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神的荣耀。这与想要赚得天堂是不同的事。关于人的行为,最重要的乃是一个人的心境。如果一个人心中所要的,不是为神的荣耀,而是为了自己有所求,那么我们的行为,就不是善行,纵使全世界都赞扬我们,我们所行的也不是善行。试想那些法利赛人,他们为所献的在大街上吹号,爱在大街上站着祈祷,叫人看见。他们的行为是神所厌恶的。所以,我们应知道善行是要否认自己,只有在旧人的死上与新人的复活上才能够有善行。看哪,虽然神子民不能完全守住神的律法,但是,这样的行为才是神子民所当有的。

问69:

问69:那些悔改归向神的人能完全守住律法吗?
答:不能的,就是最圣洁的人,只要他们在今世活着,只能在这顺服的生活上开始第一步;并且他们要有一诚恳的决志,开始按照神所有的诫命去生活,也要时常祈祷神,叫他们的善行每天增加。

解说:有些人说律法可以被归向神的人完全遵守,他们被称为今生完全无罪的完全派(Perfectionists)。我们的老前辈跟这些人有激烈的争斗,但完全派为重洗派人士热烈的拥护。莱顿(John Van Leiden )为完全派在敏士特(Munster)建立一「上帝之城」,结果他是如何被羞辱!

  神的儿女在今世的生活中,是不能完全地守律法的。圣经清楚教导神的儿女,如挪亚、罗得、大卫、彼得以及其他的人都犯了很严重的罪;在各三2说:「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又在约壹一8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完全派就是这样的自欺者。

  那么约壹三9的话:「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以及保罗在罗六2所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两节圣经应该怎么理解呢?

  重生是全人各个部份的更新,包括我们的了解与意志都得到更新。神并不是在一颗石头心中实行软化,乃是除去石心给予肉心。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但是这个更新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程度,在重生之人的里面有罪的残除。罪活在他们里面,并且叫他们受捆绑,被罪掳去了(罗七章)。照样,这也是神儿女每天持续的经历。他们被罪掳了去,是因为对罪没有儆醒,他们在与罪争战上疏忽了。在此他们大大的得罪了神,以致犯了大罪(多特信经五章5~6节)。因为罪在神面前是一定要受罚的。犯罪是一个可怕的暴动,然而在被神重生的人,就有神的种子存留在他们里面(约壹三9)。根据恩典之约的应许,神不但将律法写在他百姓的心上,也按着他们在他的律例中行事为人。虽然他们在顺服神的律法上刚刚起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蒙恩的罪人,但是按照他们里面的状况来说,他们是喜欢神的律法,他们本着诚恳的决志,按照神的一切诫命过生活,追求完全(腓三12)。他们在今生之后,要达到那个目标,要求永远并完全服事神。


惟独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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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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