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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61:第四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惟独基督 2020-10-11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


问61:第四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四条诫禁止我们忽略安息日所当尽的本分,也禁止以闲懒妄用此日,或作那本来为罪的事:又禁止我们思想、谈论和办理一切不必要的俗事和娱乐。

略解  

这条诫禁止的是:(1)不守安息日的本分;(2)对该本分掉以轻心:以轻心;(3)拜偶像;(4)犯罪;(5)无正当理由从事世务。
1.玛一13: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2.结廿三38:他们还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圣所,干犯我的安息日。
3.赛五八13: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详解托马斯·文森特

六十一问:第四条诫命禁止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禁止人对那当守的本分忽略或塞责(结22:26;玛1:13;摩8:5),并禁止人因怠惰,或行本来有罪的事(结23:38),或对俗务或娱乐发生不必需的心思、言语或行为,以致亵渎此日(赛58:13-14;耶17:24,27)。


问1:第四条诫命禁止的是什么罪?

回答:第四条诫命禁止的是不作为之罪和作为之罪。


问2:什么是所禁止不作为之罪?

回答:所禁止的不作为之罪就是:

1.忽略安息日当尽的本分,比如受到呼召时,忽略必须的工作和怜悯的事工;特别是忽略与会众一起敬拜上帝,或忽略在家中敬拜上帝,不管是一部分,还是全部;离弃上帝子民的聚会,忽略在家中敬拜上帝,忽略在安息日独自在隐秘处祈求并寻求上帝。


2.忽略谨慎地遵守安息日当尽的本分,假冒伪善,无精打采,死气沉沉,心烦意乱,萎靡不振,漫不经心,昏昏欲睡,在参加蒙恩之道的时候没有精神,把安息日当作一周之内最难耐的日子。“假冒伪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太15:7,8)。“你们说:‘月朔几时过去,我们好卖粮;安息日几时过去,我们好摆开麦子’”(摩8:5)。“你们又说:‘这等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玛1:13)。


问3:在第四条诫命中所禁止的作为之罪是什么?

回答:在第四条诫命中所禁止的作为之罪是亵渎安息日:

1.懒散。在安息日的时候全部或部分性地虚度光阴,既不从事自己本职的工作,也不利用时间敬拜上帝,而是在家中或野外消磨时间,或是沉浸于虚浮无聊的思想之中,或是耽溺于虚浮无聊的谈话之中,诸如此类。


2.行那些本身就是犯罪的事情;在安息日的时候,不仅不到教会中去敬拜上帝,反倒下酒馆醉酒,或者去肮脏的地方,或者去任何地方鬼混,沾染不洁;在安息日的时候,不但不尊主的名为圣,不赞美上帝,不向他祷告,却在普通的谈话中奉他的名起誓,妄称上帝的圣名;在安息日的时候,不但不与上帝的子民一起敬拜上帝,反倒因为他们身上的圣洁而奚落他们,冷嘲热讽。


3.对于世俗的事务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挂虑和筹划,对于世上的工作说一些不必要的言语,在我们个人的呼召上作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或者从事一些平日可行的肉体的娱乐与消遣;如此以来,所想的是我们自己的意念,所说的是我们自己的言语,所作的是我们自己的私事,所求的是我们自己的快乐,这些都是《以赛亚书》58章13节所禁止的:“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惟独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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