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62:我们为什么当守安息日?
问62:我们为什么当守安息日?
答:我们当守安息日,因为神吩咐我们六日内要劳碌作自己一切的工作,特留第七日作为他的日子,他也给我们作榜样,并赐福与安息日。
守安息日的特别理由是:我们人只允许六日工作;神说第七日特别是他自己的;神在第七日安息;神赐福这一日。
1.出卅一15: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圣日。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为永远的约。
2.利廿三3:你们什么工都不可作。这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
3.出卅一17: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
4.创二3: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固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
六十二问: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上帝让我们一周之内有六日作自己的工(出20:9;31:15-16),他要我们特别尊重第七日(利23:3),他自己也作了榜样(出31:17),并且赐福于安息日(创2:3)。
问1: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多少理由?
回答:第四条诫命附加了四个理由,更加有利地引导并说服我们严格地遵守安息日。
问2:第一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一个理由是:上帝允许我们六日作自己的工作。他本来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归他自己,但他只是在七日中取了一日,允许我们使用六日的时间,这对于我们每个人蒙召所从事的工作而言,都是绰绰有余的,对于我们所需要的消遣来说,也是足够的。“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问3: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二个理由是:上帝要求在七日内有一日特别归属他。第七日,也就是安息日,是属于主的,他已经分别为圣,从普通的用处中分别出来,让人用于敬拜他。不按上帝所分配的去行,而是把这一日归我们自己使用,不管是全部,还是一部分,都是偷窃和亵渎。“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
问4:第三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三个理由是:上帝自己以身作则,在第七日歇了他的创造之工,因此他也让我们歇了各自特别蒙召的工作,效法上帝,把安息日守为圣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
问5:第四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第四个理由是:上帝赐福与安息日,因此,我们在尽安息日当尽的本分的时候,可以期盼他与我们同在,并接受他对我们的赐福。“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惟独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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