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问83:违背诫命的罪都同样可恶吗?

惟独基督 2020-10-11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


问83:违背诫命的罪都同样可恶吗?

答:违背诫命的罪不都同样可恶,因为罪本身的轻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神眼中就比别的罪更可恶。

略解  

此答案告诉我们,有些罪比别的可恶,有些罪因为它们自身性质的缘故,比较可恶,触犯神的罪总是比触犯人的罪可恶;有些因为某些环境的缘故比较可恶,有意犯罪比情绪冲动、骤然犯罪可恶得多。
1.约十九11: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详解托马斯·文森特

八十三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罪都是同等可憎的吗?

回答: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诸般加重情节,比别的罪更是可憎(结8:6,13,15;诗19:13;太11:20-24;约19:11)。


问1:为什么说罪是可憎的?

回答:罪是可憎的,因为它们使上帝忧伤,得罪上帝。


问2:对上帝来说,所有的罪都是可憎的吗?

回答:对上帝来说,所有的罪都是可憎的,但并不都是同等可憎。因为有些罪在上帝眼中,比其他的罪更为可憎。


问3:在上帝眼中,有些罪比其他罪更为可憎,是在哪些方面?

回答:两个方面:

1.有些罪因其本身更为可憎。

2.有些罪因诸般的加重情节而更为可憎。


问4:什么罪因其本身就比其它罪更为可憎?

回答:1.触犯第一块法版的罪就比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更为可憎:因此,偶像崇拜就比奸淫更可憎,窃取圣物就比一般偷窃更为可憎,亵渎上帝就比诽谤他人更为可憎。从比例上而言,直接冒犯上帝的最大的罪就比直接冒犯人的最大的罪更为可憎,直接冒犯上帝的最小的罪也比直接冒犯人的最小的罪更为可憎。 “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撒上2:25)。


2.有些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就其本身而言比其它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更为可憎;比如谋杀就比奸淫更为可憎,奸淫就比偷窃更为可憎,偷窃就比贪恋他人的房屋更为可憎;另外,同样是罪,如果已经付诸行动就比仅仅停留在心思意念中更为可憎。这在圣经中的记载中明显可见,同样是触犯第二块法版的罪,上帝对某些罪就比其它罪更为不悦,对犯罪的行为比对犯罪的意念更为不悦。


3.冒犯福音的罪,比冒犯律法的罪更为可憎。冒犯福音的罪,就是冒犯有史以来所显现给人的最大的光,冒犯有史以来上帝向人显明的最大的慈爱和恩典,因此,那些冒犯福音的人所受到的惩罚,要比那些劣迹昭彰的极其邪恶的外邦人所受的惩罚还要大。“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吗)将来必坠落阴间。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呢”(太11:20-24)。


问5: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使一些罪比其它罪更为可憎的加重情节,就是犯罪时的处境。


问6: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一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人:虽然是犯同样的罪,国家官员、教会牧者、父母长者、以及所有的有治理权柄的人,他们所犯的罪就比普通百姓、一般会众、孩子晚辈、以及那些接受治理的人所犯罪更为可憎,因为前者犯罪所造成的坏榜样和不良影响要超过后者。“因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给仇敌”(王上14:16)。“论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弥3:5)。因此,犯同样类型的罪,宣告信主的人和上帝的子民所犯的罪就比恶人和不认识上帝的人更为可憎,因为前者使上帝的名受到了更大的亵渎,也使恶人在他们的罪中更加刚硬。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吗?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3,24)。


问7: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二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地点:因此,在光明之地所犯的罪就比在黑暗之地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赛26:10)。所以,虽是同样的罪,在上帝施行极大的救赎和怜悯的地方所犯的罪,就比在其它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不记念你丰盛的慈爱,反倒在红海行了悖逆”(诗106:7)。在公共地方犯罪,使其他人也受到诱惑和玷污,就比在隐秘地方所犯的罪更为可憎。“于是人为押沙龙在宫殿的平顶上支搭帐棚。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与他父的妃嫔亲近”(撒下16:22)。


问8: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三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时间:因此,虽是犯同样的罪,在安息日所犯的就比在一周内其它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在上帝的眼中,无论是在哪一日,醉酒和奸淫都是可憎可恶的;但是,醉酒或奸淫,或是其它类似的犯罪,在安息日的时候犯这样的罪,就在上帝面前更为可憎。在患难之中或此后所犯的罪,就比在另外的时间所犯的罪更为可憎。“这亚哈斯王在急难的时候,越发得罪耶和华”(代下28:22)。“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赛1:5)。同样,虽是同样的罪,在悔改并向上帝发誓之后所犯的,就比在悔改和向上帝发誓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虽是同样的罪,在受到劝责之后所犯的,就比没有受到劝责之前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问9:犯罪的第四个加重情节是什么?

回答:犯罪的第四个加重情节来自犯罪的方式:因此,明知故犯就比因为无知而犯罪更为可憎;故意犯罪,任意妄为,就比因为软弱而犯的罪更为可憎;经过思考之后的习惯性犯罪,就比受突发的情欲和忽然的诱惑所影响而犯的罪更为可憎;因着喜欢和贪婪之心所犯的罪,就比以悔恨和羞愧之情所犯的罪更为可憎;厚颜无耻之人所犯的罪,就比羞愧难当之人所犯的罪更为可憎;经常重复、长期延续的罪就比一时或间或、因悔改而中断所犯的罪更为可憎。


惟独圣经

  天启圣言 至上权威 

 信仰生活 惟一准则

 无谬无误 永恒经典

微信号:DANIELZMR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