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106~120
106问: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对我们有什么特别的教导?
答:在第一条诫命中说:“在我面前”,这些话语教导我们,
(1)无所不见的上帝特别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
(2)因此劝阻人脱离此罪,视此罪为放肆的挑衅,使其更显严重(结8:5-6;诗44:20-21).
(3)同时,也使我们相信,不管从事何种服事,都是行在祂的眼前(代上28:9).
六十一.第二条诫命
107问:第二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二条诫命是:“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108问: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尽什么责任?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吩咐我们所尽的责任是:
(1)对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一切宗教崇拜和蒙恩之道,要接受遵行,保持纯全(申32:46-47;太28:20;徒2:42,提前6:13 - 14);
(2)特别是:奉基督之名所作的祷告和感恩(腓4:6;弗5:20),读经,讲道,听道(申17:18-19;徒15时21分;提后四:2;雅1:21-22,徒10:33),施行和领受圣礼(太28:19;林前11:23-30),教会治理和劝惩(太18:15-17; 16 :19;林前5; 12:28),及其施行与保守(弗4:11-12;提前5:17-18;林前9:7-15),敬虔的禁食(珥2:12 -13;林前7:5),奉上帝的名宣誓(申18:13),向上帝许愿(赛19:21;诗76:11)
(3)谴责,痛恨,反对各种各样的伪崇拜(徒17:16-17;诗16:4);
(4)并根据自己的地位和职分,清除伪崇拜,以及偶像崇拜的各种标记(申7:5;赛30:22).
109问: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二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有:
(一)以任何方式,发明(民15:39),求问(申13:6-8),命令(何5:11;弥6:16),使用(王上11:33; 12: 33),认可非上帝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申12:30-32);
(2)宽容伪宗教(申13:6-12;番13:2-3;启2:2,14-15,20; 17:12,16-17);
(3)或在自己心中,或在外部,以任何受造物的形像和样式,制造三个位格或其中任何一个位格的象征(申4:15-19,徒17:29;罗一:21 - 23,25);
(4)崇拜此类象征(但3:18;加4:8),或者崇拜其中所表征的上帝,或者借着它崇拜上帝(出32:5);
(五)制造假神之像(出32:8),予以崇拜并事奉(王上18:26,28;赛65:11);
(六)以古风(彼前1:18),习俗(耶44:17),敬虔(赛65:3-5;加1:13-14),好意或其它理由为借口(撒上13:11 -12; 15时21分),对上帝的律法或加或减(申4:2),或自己杜撰,或自己发起(106:39诗),或因传统受自他人(太15:9),设计各种迷信(徒17:22;西2:21-23),败坏对上帝的崇拜(玛1:7-8,14);
(七)买卖圣职(徒8:18);
(8)亵渎上帝(罗2:22;玛3:8);
(9)忽略(出4:24-26),轻蔑(太22:5;玛1:7,13),拦阻(太23:13),反对上帝所指定的敬拜和蒙恩之道(徒13:44-45;帖前2:15-16).
11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谨守遵行,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包含在以下的话中:“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5-6).
(1)这些理由不但包括上帝对我们拥有主权,我们是属祂的(诗45:11;启15:3-4);
(2)也包括祂对自己的崇拜有强烈的忌邪之心(出34:13-14),所有的伪崇拜都是属灵的淫乱,必招致祂复仇的震怒(林前10:20 - 22;耶7:18-20;结16:26-27;申32:16-20);
(3)违背这一诫命的人就是恨恶上帝的人,上帝警告要惩罚他们,直到许多代(阿2:2-4);
(四)遵守这一诫命的人,就是爱祂并守祂诫命的人,会得到尊荣,上帝应许要怜悯他们,直到许多代(申5:29).
六十二.第三条诫命
111问:第三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是:“你不可妄称主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点07分).
112问: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
(1)上帝的名字,尊称,属性(太6:9;申28:58,诗29:2,68:4;启15:3-4),蒙恩之道(玛1:14;传5 :1),圣言(诗138:2),圣礼(林前11:24-25,28-29),祷告(提前2:8),起誓(耶4:2),许愿(传5: 4-6),拈阄(徒1:24,26),作为(伯36:24),以及其他祂所用以显明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思想(玛3:16),默想(诗八:1,3 - 4,9),言语(西3:17;诗105:2,5)和著述(诗102:18)中,予以圣洁,敬畏地使用;
(二)借着圣洁的告白(彼前3:15;弥4:5),行事为人与之相称(腓1:27),使上帝得荣耀(林前10:31),我们(耶32 :39)和他人都得益处(彼前2:12).
113问: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三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
(一)不按圣经的要求使用上帝的名字(玛2:2);
(2)愚昧(徒17:23),虚妄(箴30:9),不敬,亵渎(玛1:6-7; 12; 3:14),迷信(撒上4:3-5;耶7: 4,9-10,14,31;西2:20-22)地滥用上帝名字;
(3)或以邪恶之心提及上帝的名字,以亵渎(王下19:22;利24:11),伪证(亚5:4; 8:17)之举利用上帝的尊称,属性(王下18:30,35;出5:2;诗139:20),蒙恩之道(诗50:16-17)和作为(赛5:12);
(4)一切恶毒的咒诅(撒上17:43;撒下16时05分),起誓(耶5:7; 23:10),许愿(申23:18;徒23:12,14),掣签(斯3:7; 9:24;诗22:18);
(五)违背我们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诗24:4;结17:16,18-19);
(6)成全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和许愿(可6:26;撒上25:22,32-34);
(7)抱怨,抗拒(罗9:14,19-20),窥探(申29:29),误用上帝的预旨(罗3:5,7; 6:1-2)和护理(传八:11; 9:3;诗39);
(8)误解(太5:21-48),误用(结13:22),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歪曲上帝的圣言,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彼后3:16;太22:24-31 ),用于亵渎性的戏谑(赛22:13;耶23:34,36,38),好奇无益的问难,荒缈无凭的空谈,或坚持谬妄的教义(提前1:4,6 - 7; 6:4-5,20;提后2:14;多3:9);
(9)滥用上帝名下所包含的受造物或任何事物,用为魔法符咒(申18:10-14;徒19:13),或邪恶的情欲和行为(提后4:3-4;罗13:13-14;王上21:9-10;犹4);
(10)恶毒中伤(徒13:45;约壹3:12),亵慢讥诮(诗1:1;彼后3:3),肆意谩骂(彼前4:4),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反对上帝的真理,恩典和道路(徒13:45-46,50;徒4:18; 19时09分,帖前2:16;来10:29);
(11)或假冒伪善,或因心怀不轨而谎称信主(提后3:5;; 6:1-2,5,16太23:14);
(12)以主名为耻(可8:38),或因不顺从(诗73:14-15),无智慧(林前6:5-6;弗5:15-17),不结果子(赛5:4;彼后1:8-9),唐突冒犯,绊倒他人(罗2:23-24),冷淡退后,离弃真道(加3:1,3;来6:6),从而羞辱主名.
114问: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命所附加的理由在以下的话语中:“耶和华你上帝”和“因为妄称祂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点07分).这是因为:
(1)祂是主,我们的上帝,因此我们不可亵渎祂的名,也不可以任何方式滥用(利19:12);
(2)特别是因为触犯这一诫命的人,祂必不会赦免,饶恕.即使许多人避开了人的
鉴察和审判(撒上2:12,17,22,24;撒上3:13),但上帝却不容他们逃避祂公义的审判(结36:21-23;申28:58-59;亚5:2-4).
六十三.第四条诫命
115问:第四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8-11).
116问:在第四条诫命中吩咐什么?
答:在第四条诫中,吩咐所有的人将上帝在圣经中所指定的时间,都向祂分别为圣,予以遵守,祂特别指明七日中的一整天守为圣日;从世界之初到基督复活,这一日为一周的第七日,此后便以每周的第一日为圣日,直到世界的末了,这就是基督徒的安息日(申5:12-14;创2 :2 - 3,林前16:1-2;徒20时07分,太5:17-18;赛56:2,4,6-7),在新约圣经中称之为主日(启一: 10).
117问:如何将安息日或主日守为圣日?
答:守安息日为圣,乃是:
(1)整日合乎圣洁地安息(出20:8,10),不仅不犯那些平常为罪的恶事,还要停止平日合乎上帝律法的俗世职业和娱乐(出16:25-28;尼13:15-22;耶17:21-22);
(2)并用全部时间,或与众人,或在家中,敬拜上帝(赛58:13;路4:16;徒20时07分;林前16:1-2;诗92标题;赛66:23 ;利23:3),以此为赏心乐事;
(3)只有为着必须的工作和施行怜悯所占的时间例外(太12:1-13).
(4)为此,我们要预备心灵,提前安排,殷勤作工,稳健节制,合乎时宜地迅速处理我们的俗世之事,使我们可以更自由,更适宜地尽此日当尽的本分(出20时08分;路23:54,56;出16:22,25-26,29;尼13:19).
118问:为什么说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呢?
答:守安息日这一吩咐,特别指向家长和其他尊长,这是因为:
(1)他们不仅有责任自己遵守,还有责任监督那些处在其负责范围之内的人予以遵守;
(2)而且,还因为他们经常有占用他们的时间,拦阻他们守安息日的倾向(出20:10;书24:15;尼13:15-17;耶17:20-22;出23:12 ).
问119119问: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
答:在第四条诫命中,禁止的罪是:
(1)忽略当尽的本分(结22:26);
(2)虽予遵行,却漫不经心,粗心大意,不得益处,而且心中厌烦(徒20:7,9;结33:30-32;摩8:5;玛1:13);
(3)无所事事,作奸犯科,亵渎此日(结23:38);
(4)对俗务和娱乐有不必要的心思,言语或作为(耶17:24,27;赛58:13).
问120120问: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是什么?
答:为了使我们更加晓得其权威性,第四条诫命所附加的遵行理由:
(1)首先是出自于其中衡平的原则,即上帝让我们在一周之内有六日作自己的工,但却保留一日归祂自己:“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出20时09分);
(2)上帝要求我们把这日特别归给祂:“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出20:10);
(3)而且,上帝以身作则:“六日之内,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
(4)上帝特别祝福此日,不但把这日分别为圣,用于事奉祂,而且指定,当我们守此日为圣的时候,此日便成为我们蒙福的器皿:“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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