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永蒙保守 |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俗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个人只要真正得救,就永不会沉沦; 一个最后沉沦的人,表示他从来没有真正得救过。 虽然会跌倒,但上帝会保守真正属祂的人,使他们绝不会沉沦。『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的坚忍),又可称『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 『圣徒的坚忍』是强调信徒即使遭遇大风大浪,但至终必定是坚守信仰下去,进到天家。 『圣徒永蒙保守』是强调上帝必保守属祂的人,使他们不会沉沦。
《威斯敏斯德信条》十七章一至三节说:“凡蒙上帝在他爱子里所接纳并由他的灵有效地选召成圣的人,既不能完全也不能最终从恩典的地位堕落;反而坚守到底,永远得救。”“圣徒的这种坚守,并非依赖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是依赖那从父上帝白白和不变的爱所发出的拣选之命的不变性,耶稣基督的功德和代求约,圣灵的同在和上帝的种子在他们里面,以及恩典之约的性质。坚守的确定性和无谬性就是由此而生。”“然而圣徒因撒但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里面所残留的败坏的得势,以及对他们的坚守的工具的忽略,也可能堕落于大罪之中并一时留在其中,因而惹动上帝的不悦,叫圣灵担忧,失去诸多的恩赐和慰藉,心里变为刚硬,使良心受伤,损害并诽谤别人,自取今生的审判。”
这一教义教导我们,那些上帝所救赎的圣徒会一直处于上帝的保守之中,直到他们得荣耀,在天上与他同在。《罗马书》8:28-29节讲得非常清楚,一个真正由上帝重生的人,他会持守在救恩之中。上帝在他身上成圣的工作,直到永恒(腓1:6)。基督确保他不会丢弃选民,直到“末日”好叫他复活(约6:39)。加尔文宗信靠上帝的话和应许,基督会完完全全地成就上帝的旨意,救赎一切被拣选的人。
圣徒永蒙保守,也就是圣徒的坚忍,是一次得救,真正得救,永远得救!圣徒的坚忍不在乎人的自由意志,乃在乎上帝拣选预旨的不变性和上帝救赎恩典的有效性。拣选是得救的确信的根基,上帝若是拣选了你,你最终还是会灭亡,那么上帝的拣选就是作废了。这是绝对不会的。选民不但为基督所救赎,为圣灵所更新,他们也在上帝的大能的保守之下持有信心,一直到底。“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基督耶稣的日子。”(腓1:6)救赎完全是上帝的作为,他必要成全,因他能够成全!
信徒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并不是说圣徒就完全了,圣徒身上仍然有残留的罪的败坏,必须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功夫,就是成圣的功夫。基督徒绝不能故意犯罪,犯罪多半是经不起试探,若是故意犯罪,他就不会是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一个人若故意犯罪,却声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是中了撒但的诡计,自己欺骗自己,这是我们所恨恶的,这是亵渎上帝的恩典,妄用上帝的名,这样的定罪是当然的!
1547年至1563年,罗马天主教为对付宗教改革,召开天特会议。会议由效忠教皇,仇恨宗教改革的耶稣会士把持。在此会议中宣布了以下的命令:“如果有人说,一旦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可咒诅的。”阿米念派也作了类似的声明:“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因为忽视救恩而犯罪使圣灵忧伤,将会完全离道,至终从恩典中堕落到被弃的光景。”可见,阿米念派异端是来自宗教改革运动之内的反对宗教改革的逆流,与罗马天主教对福音真理的抵挡一唱一和!从本质上来看,不管是罗马天主教神学,还是阿米念派神学,他们的出发点并不是圣经上所启示的主权的上帝,而是堕落的罪人。他们或者是在人 独立性上立足,或者是在人的一直上立足,他们没有意识到人的完全的败坏。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为罪人保留了某种“自留地”,没有把上帝主权的拣选之恩贯彻下去,从而保留了罪人虚拟的“自主性”。
阿米念派的主要论点是:上帝若“勉强”人坚持到底,就与人的自由意志相矛盾。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哲学思路!主耶稣基督在这个世界上,他从始至终完完全全地遵行上帝的旨意,难道他就没有自由意志了吗?!正如一个满有智慧满有慈爱的母亲,她正忙着作家务,同时看顾在家中玩的孩子。她叮咛孩子:“小心,不要靠近火烧着。”孩子有充分的自由,也完全在母亲的看顾之下。
司布真在其《为加尔文主义辩护》一文中,谈到圣徒的恒忍,他引用一段诗句:
“如果真的是如此,基督的羔羊会堕落离去,哦,我易变脆弱的灵魂,会一天堕落千次!”
并说:“如果有一个圣徒沉沦,所有的圣徒就都有可能沉沦;如果有一个约民失丧,所有的约民就都有可能失丧;那么,福音的应许就是不可靠的,圣经就成了谎言,其中没有任何值得我接受的东西。”阿米念派异端确确实实否定了福音的应许,使信耶稣基督成了罪人的儿戏。他可以行使他的自由意志信耶稣,也可以行使他的自由意志再予以否认。他可以无数次地决志选择信耶稣,也可以无数次地否认主耶稣基督。如果这样的人也可以称得上是基督徒,世界上就没有诡诈的恶徒了!阿米念派把上帝的主权,耶稣基督的宝血完完全全地放在了罪人的手中,再没有比这样的主张更轻看耶稣基督的宝血的了!
因此,查利斯·贺智在分析《罗马书》第八章的时候指出:“可以见到,使徒保罗在阐明圣徒永蒙保守的时候,所依赖的并不是信心的不灭性,不是人心中恩典的不朽性,也不是信徒的信心的持续性,而是完全把出于我们人自身的因素排除在外。他教导我们说,圣徒永蒙保守是因为上帝的旨意,是由于基督的工作,是因着圣灵的内住,而最重要的因素就在于上帝无限的、神秘的、不变的爱。我们并不是自己保守自己,而是被上帝的能力保守,因着信而至于得救。”[7]
加尔文救恩神学五要点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贯穿不变的线索就是上帝主权的恩典。所以,奥古斯丁在思考人的得救的时候,指出:“唯独因着上帝的恩典,得赎之人才与失丧之人分离,本来他们都是混在一起归于沉沦。”[8]在这五大要义中,否定其中的任何一点,就否定了其余所有的各点;在其中的一点上打折扣,就在其余所有的要点上也生发妥协。这一教义所高举上帝的是主权和慈爱,惟有上帝的主权和慈爱是配得称赞的。这一教义也真正使人谦卑在尘土之中。人本该谦卑,他只不过是一个罪人,是失丧的罪人,自己败坏了自己的生命。罪孽使他瘫痪无力,他应当深深地悔改,为自己的得救完完全全地归荣耀与上帝。这一教义虽然不给人留下任何骄傲的余地,却给人坚实的盼望,因为他的盼望不是根基于他自己的软弱的、愚蠢的、变来变去的意志,而是基于全能的上帝的永远的慈爱、智慧和权能。“永生的上帝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臂膀在你以下。”(申33:27) “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谁像你这蒙耶和华所拯救的百姓呢?他是你的盾牌,帮助你,是你威荣的刀剑;你的仇敌必投降你,你必踏在他们的高处。”[9](申33:29)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 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6-30)。“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
对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救恩神学。没有上帝救赎的应许,圣经只是我们的死亡判决书。但人的救赎绝对不是整个圣经启示的中心。“以色列家啊,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就是在你们到的列国中所亵渎的。”(结36:22)上帝按他的美意拣选我们,乃是“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同样上帝任凭恶人因自己的罪灭亡,也是为要彰显他的权能(罗9:17)。
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的激烈争战,首先集中体现在救恩神学上。以主张三一上帝主权为特征的改革宗神学和以主张个人自由意志为特征的阿米念神学,一直在这一问题上不能让步。在救恩神学的问题上,很多不明是非的人认为持守改革宗信仰立场的人过于突出自己的神学立场,对其他宗派,特别是阿米念派不宽容。但问题在于这并不是一个宽容不宽容的问题,在基要的真理上绝对不能让步,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阿米念派神学中所呈现的上帝,并不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阿米念派神学所主张的敬拜的方式也不是上帝在圣经中其启示的方式。目前中国教会神学上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救恩神学上的不清楚。如果在救恩神学上没有清楚的认识,就只能停留在基督道理的开端,就无法长大成人,分辨好歹(来5:11-13;6:1-2),进一步深入。阿米念派异端思想之所以危害教会,就是在于它危害信徒对救恩的确信,使信徒总是在“得救”与“未得救”之间挣扎,无法确定自己的地位,从而无法竭尽心力,在上帝所呼召的岗位上克近本分,荣耀上帝。正如意义治疗法的发明者弗兰克博士所言:“一个人一旦了解他的地位无可替代,自然容易尽最大心力为自己的存在负起最大责任。”[1]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基督教是历史性的宗教,“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由于现代教会中反知识反律法的倾向,教会历史上已经战胜的许多异端思想又卷土重来,甚至充斥许多教会和神学院校。阿米念派异端思想对当今教会的侵蚀就是典型的案例。在中国教会中,也曾经一度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之类的问题大起争议。可见,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澄清我们的立场。
阿米念派的创立者阿米念(James Arminius,1560-1609)在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继承者伯撒(Beza,1519-1605)。他回到荷兰后在阿姆斯特丹作牧师,后来又在来丁(Leyden)作来丁大学的神学教授。他曾经是严格的加尔文派信徒,后来主张神恩普及和意志自由的教义。在论人和拯救的教义上,他与信义宗里面的黑兰顿派相似,但他的神学倾向于自由主义。他认为加尔文派的预定论势必将上帝作为罪恶的创始者。他在这一点上的意见与罗马天主教天特会议所持的甚为相似。他对拣选虽不否认,但不以之是由于上帝的预定,而以之是由于上帝的预知。他主张重新订正《比利时信条》和《海德堡教理问答》。
阿米念派由艾氏起草信条,包含亚氏的观点,于1610年提供于荷兰及西弗立斯兰国会之前,称为《抗辩宣言》,由四十六位牧师署名。《抗辩宣言》,断言救赎的拣选基于看不见的信心;基督为所有的人受死,虽然只有圣徒受惠;上帝的恩典并不是不可抗拒的;信徒要永远在上帝的恩典中,除了上帝的帮助外,还靠一个人自己的行为,所以圣徒有可能从上帝的恩典堕落。
1618年在荷兰的多特举行了一个国际会议,史称多特总会,目的是要本着圣经来检讨阿米念派的各项主张。大会由荷兰政府总理主持开会。全体出席会员为84位,另外有外界代表。代表来自荷兰、德国、巴勒斯坦、瑞士及英国,共有27位。多特总会就阿米念派信仰立场的五特点,作了彻底的研究,差不多有五天每天开会,开会总次数达154次之多。这一群学识高超的神学家,检讨了阿米念派的《抗辩宣言》,并与圣经的教训相比较。认为阿米念派的信念与圣经的话不符合,所以会议一致加以拒绝,并制定了《多特信条》,清晰地阐述了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人的完全败坏(Total depravity)、上帝的无条件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仅蒙拣选者得救赎(Limited atonement)、上帝恩典不可抗拒(Irresistible grace)、上帝保守圣徒终必得救(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为了便于记忆,将五个字的为首的字母合在一齐,成为T-U-L-I-P(郁金香)。此字成了五大要点的代名词。
阿米念派《抗辩宣言》在1618年被多特总会判为错谬。该派教士约二百人受撤职处罚。一六二五年摩里斯死后,阿派人士得准返国。其教会和学校曾经昌盛一时。以后该派逐渐衰落,至今在荷兰只是一小宗派而已。但阿米念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倾向,却深得自由主义神学的欢心,渗透到现代教会和神学的每个方面。阿派论罪恶和恩典,自由意志和预定的教义多为安立甘宗所采取。那在十八世纪兴起的循道会也接受阿米念派的五点,但予以修改。由此可见阿派的主张影响已及于英美。中国大陆教会深受美国福音派教会的影响,近期又深受美式灵恩运动的冲击,渗透欧美教会的阿米念异端四处蔓延;而官方组织或批准出版的神学著作多是与物质主义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神学著述,虽然未必打着阿米念的旗号,但以人为本的人本教的毒素仍然是处处彰显。
阿米念派异端思想,并没有任何新颖之处,只不过是古老的伯拉纠(Pelagius,约主后360-430年)异端的复活。伯拉纠本人生活在主后五世纪。他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他的名言是“如果我应该这么作,我就能这么作。”因此他不承认任何由亚当遗传下来的原罪,并坚定地认为现今所有的人都有能力不犯罪。既然人生来本无罪,行善或行恶完全都取决于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他指出,人类的行善并不出于上帝的恩典,基督的行为只是在人类行善的问题上树立了楷模。他认为人有足够的意志和能力来控制自己不犯罪。其实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也不是伯拉纠的专利。在伯拉纠之前的约翰·克立索斯托(Joannes Chrysostom,约主后347-407年)在谈到人的拯救时就说:“拯救既依靠我们自己,也依靠上帝。首先,我们必须自己有择善的愿望,上帝才能发挥作用。上帝并不预定我们的意愿,使我们的自由不致因此受损害。当我们作出了选择,他就会从各方面帮助我们。”这种强调个人自由意志的学说,我们中国人最熟悉不过了。孔子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而佛教不仅主张人皆可成佛,就是畜生,也能发求道之心。(《梵网经》中说:“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口念心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 )只要运用自由意志,发愿修行,“草木皆可成佛”。所有的异教都主张人的自由意志,主张人可以拯救自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伯拉纠注重的是新约圣经,而不是旧约圣经。他用自然宗教和人的理性能力来取代否定旧约所带来的真空。基督教会内,诸多的异端多是从割裂新旧约圣经的关系开始的。圣经是一本书,包括旧约和新约。主耶稣基督和使徒们所引证的都是旧约圣经,新约圣经就是对主耶稣和使徒们如何解释旧约的记载。否定旧约圣经的权威,或者淡化旧约的重要性,把教义完全建立在新约圣经的启示上,本身就是违背主耶稣基督和使徒们的做法的。
伯拉纠主义这种异端思想受到当时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有利的驳斥。在主后431年在以弗所召开的第三次大公会议上,伯拉纠主义受到了谴责。东西方教会都正式否定了伯拉纠主义,然而主张人有自由意志的倾向仍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继续流传。后来蜕变为半伯拉纠主义,承认人生来有罪,但仍然主张人有自由意志。“在人身上,意志总是自由的,对上帝的恩典,它可不予理会,也可欣喜万分。”这是五世纪时一个名叫约翰·卡西安努的半伯拉纠主义者所说的话,几乎与一千年之后阿米念派人士所说的一模一样。
加尔文宗神学五大要义是于1619年荷兰多特会议所确定的圣经中所包含的救赎论,是针对阿米念派于1610年向荷兰教会提出的“五大要义”而形成的。根据加尔文宗的神学观念,救赎是由三位一体的上帝的大能成就的。圣父拣选人,圣子为他们而死,圣灵则使选民生信悔改,自愿顺服福音,从而使基督之死生效。救赎的整个过程(拣选、赎罪、重生)都是上帝的工作,全因上帝的恩典。如此,是上帝,而不是人,决定谁是救恩的承受者。
得救完完全全是因着三位一体的上帝的恩典(弗2:1-10)。很多人对圣经上所说的“义人必因信得生”有误解(罗1:17),以为人的得救是因为人的信心,是“因信得救”,甚至有一首基督教歌曲就是以此命名的。但此节经文的原义是“义人靠信心活着”。此处所讲的是义人的生活方式,并不是救赎的问题,更不是靠自己的信心得生命。此处的“因”并不是“因为”的意思,而是“因着”或“藉着”的意思。
惟独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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