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多部门联合推进“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活动,有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势头,切实保护大数据时代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7月15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题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银行延安分行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好好介绍了延安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组织学习了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各位代表结合本单位职能对如何做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武荣参加座谈并讲话。他指出,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与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作为出发点,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谋划工作、推动工作,切实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二是各政法单位要结合办案、立足办案,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提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的侦破水平,有针对性的做好证据收集、固定。检察机关要发挥好案件主导作用,通过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能动司法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与各政法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畅通信息共享,对发现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问题应及时向政法机关反馈,拓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来源。四是要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建设和落实,通过高科技手段和信息保护系统,规范个人信息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预防信息泄露,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发挥好检察建议职能,审判机关要发挥好司法建议职能,公安机关要发挥好网络安全管理职能,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问题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宣传的多样化、常态化、全覆盖,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同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伞,共筑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扩展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范围,形成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合力,做好“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专项工作。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文字:谢 鑫
图片:高文斌
编辑:高天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