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三方面12条具体措施 接续服务和促进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稳”“开门红”

福建生态环境 福建生态环境 2023-08-03




 福兔腾飞起,奋力开门红。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围绕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延续加码管用好用、企业欢迎的环境政策,明确强化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等三方面12条具体措施,精准发力、持续用劲,守好生态高颜值,促进发展高质量,服务民生高品质,吹响“开局之年加油干”的冲锋号,奋力服务并促进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稳”“开门红”。



服务保障项目更好更快落地


 深化“一个窗口对外”机制,主动对接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完善全省重点项目“三本台账”并动态更新。

 针对重点项目实施一项目一专班、一项目一联络员,实行“月协调、季调度”,落实提前介入服务、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等支持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

 对上报国家审批项目,积极跟踪、争取支持,力求尽快获批。

 深化项目环评 

  “简、并、优、联”  




 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四级四同”,深化项目环评“简、并、优、联”,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继续豁免城市道路等75类项目环评。

 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旅游等民生工程领域项目,实行“打包”审批。

强化堵点问题前瞻破解


 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主动靠前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政策符合性审查、排污口设置论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前期工作,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服务,协调解决规划支撑、生态红线避让等问题。

 发挥生态优先的导向作用,坚决防范落后产业、落后项目向我省转移、向流域上游转移。

优化排污权指标高效配置


 指导各地立足辖区发展需求,充分挖掘总量减排潜力,深入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及时核定和收储主要污染物削减量。

 持续推行排污权指标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以2021年全省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积极投放排污权政府储备量,保障新上项目所需指标。

 继续支持省重点项目重点重金属、VOCs污染物总量指标从正在实施的减排项目中调剂,待被调剂的减排项目建成后,该重点项目可投运。


推进

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化




 用好《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化 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若干措施》,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持续高标准、系统精准策划生成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滚动接续势头。

 积极搭建政策法规、专家智库、技术转化、项目对接、金融支持、第三方服务六大平台,精准服务项目落地和环保产业发展。

 探索建设省级EOD项目储备库,推进国家EOD试点项目加快建设。

加快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拨付


 对具备开工条件的,督促其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

 对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求其抓紧夯实前期工作基础,一旦具备条件立即启动建设。

 指导地方积极争取并用好专项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环保领域。

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活水”


 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支持发展林业碳汇、海洋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

 深化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充分衔接绿色信贷等政策制度,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保险费率差异化定价,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工作落地落实。

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推动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落地建设,通过吸纳融入央企、地方龙头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生态环境科研优势资源,汇聚环保领域高层次和应用型人才。

 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提升工程技术的解决能力,以科创转化推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落地,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广泛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形成品牌效应。

提升服务绿色发展能力


 聚焦福建产业、福建制造,加强监管和服务引导并举,推动福建实体经济重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做大做强。

 推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等服务模式。

 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绿色认证等环境咨询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社会信用高的社会服务机构,以健康、良性、有序生态环保服务市场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健全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构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体系。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

 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免予处罚,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指导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持续优化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企业预警提示和问题台账,继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服务企业活动,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实行全链条式、“一对一”贴心服务,助企纾困解难。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主动服务和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环境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往期推荐:




争优!争先!争效!全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暨重大项目推进会召开


生态环境部通报2022年12月和1—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2月福州、厦门位列第二、第五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第四季度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国碳市场百问百答⑤ | 某燃煤发电企业没有实测燃煤的基低位发热量,请问这种情况下燃煤的低位发热量该怎么取值?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