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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服务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6条具体措施 助力“开门红”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建生态环境 2023-08-03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两会工作部署,围绕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延续加码管用好用、企业欢迎的环境政策,明确服务保障项目更好更快落地、优化环境要素保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化等6条具体措施,精准发力、持续用劲,奋力服务并促进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稳 开门红”。





服务保障项目更好更快落地


 深化“一个窗口对外”工作机制,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建立完善全市重点项目“三本台账”并动态更新。


 实行“月协调、季调度”,加强重大项目工作专班服务,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全过程指导建设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持续推行模拟审批、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等多举措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开展漳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更新细化工作,发挥生态优先的导向作用,及时为产业布局、项目引进提供决策依据。



优化环境要素保障


 指导各地立足辖区发展需求,充分挖掘总量减排潜力,深入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及时核定和收储主要污染物削减量。


 持续贯彻落实排污权指标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等措施,指导各地以2021年全省市场加权平均价为基准,按照指标价格不高于90%的标准,积极投放排污权政府储备量,保障新上项目所需指标。


 继续支持省、市重点项目重点重金属、VOCs污染物总量指标从正在实施的减排项目中调剂,待被调剂的减排项目建成后,该重点项目可投运。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化


 持续贯彻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项目工作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持续支持和指导各地谋划生成一批生态治理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库和省库。



盘活绿色金融“资产”


 贯彻落实省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及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等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林业碳汇、海洋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


 深化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充分衔接绿色信贷等政策制度,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工作落地落实。



优化差异化执法监管


 健全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构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体系。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最少干预。


 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按照《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办法(试行)》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减轻和从轻处罚。



精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推进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企业预警提示和问题台账模块运用。


 继续开展“普法”服务企业活动,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面临困难和需求,实行全链条式、“一对一”贴心服务,主动对接、主动上门、主动服务,助企纾困解难。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并重,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教育和处罚结合,让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更有温度。


来源:漳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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