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之死:动物界的“反腐明星”?

2017-02-09 小巨人舆情 小巨人舆情

事件概况


2月6日,一则反映“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微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为@Ah_cal 的网友2015年在微博上晒图称“广西某领导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并表示说: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的爱上这野味了!截止2月9日15时,新浪微博话题#广西考察吃穿山甲#阅读量达4667.5万,讨论量2万。


舆情发展脉络


起源:“土豪”的穿山甲婚宴


2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博物杂志 转发网民@萌王富贵 爆料朋友圈看到的土豪婚礼菜单和现场待下锅的穿山甲,并@国家林业局,引起网民围观和@国家林业局的重视,转发达到3000余次。


曝光:网民搜索意外发现


2月5日,网民@华美极乐鸟在微博平台搜索关键词“穿山甲”发现@Ah_cal 2015年7月在广西考察时当地官员用穿山甲招待他的微博,随即转发并@博物杂志、@国家林业局等,转发量达1500次。


随后,网友曝光了@Ah_cal的真实身份为香港企业人士李加和,并戏称其为“穿山甲公子”。同时李加和的微博上显示他曾进飞机驾驶舱,在国家行政学院“毕业”,令网友质疑他为何拥有“特权”。


2月6日凌晨左右@Ah_cal 开始删博,并更名为@蓝色天空art。


官方回应:广西投资促进局合影人称非其内部人员,香港考察团称“穿山甲事件”是“个人行为”


2月6日下午,@法制晚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正在核实,会向社会发布进展。此事已经引起国家林业局关注。”


2月7日@广西投资促进局发布微博回应:对博文中所配图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进行了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该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同志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在新加坡培训学习,2015年7月21日被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8月10日到该局报到任职。


@广西日报当天也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2月8日,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在《大公报》上发布声明,声明中称,考察团在广西期间按当地规定集体吃自助餐,无个人单独用餐,李加和食用穿山甲为个人行为。


再次发酵:民众质疑合影人身份


广西投资促进局回应后,网友质疑投促局是在撇清关系,大部分网民评论追问合影人真实身份。


2月7日,人民网发布评论“那么硬的穿山甲,那么软的官方回复”,质疑官方在“躲猫猫”,回应难以消除丛生的疑窦。


截止2月9日17时,凤凰网、搜狐新闻、中青网等门户网站都转载了该评论,转载量达49条。


媒体评论

1. 门户网站


人民网:《那么硬的穿山甲,那么软的官方回复》

穿山甲的鳞甲很硬,某些人的鱗甲更硬﹔穿山甲应对危险时会蜷作一团,某些人躲猫猫的功夫更胜一筹。那么硬的穿山甲片,那么软的官方回复,两相鲜明的对比,难以消除大众的疑虑。


环球时报:《“穿山甲公子”原本是个简单的桥段》

当前舆论场的情况非常复杂,面对这种复杂的第一个态度恐怕是要担当。当质疑到来的时候,哪怕是正确的躲闪,也会激发一些负面的联想。而勇于接受监督,不把自保放在第一位置,是这个时代应当鼓励的大忠大勇。


浙江日报:《谁吃了李公子炫耀的这盆穿山甲》

这些请吃穿山甲、豪吃穿山甲的官员,他们肆无忌惮的滥用权力,在党的十八大后并没有在党纪国法面前有所收敛,只是作了象征性的低头。


中国产经新闻报:《骂“穿山甲公子” 板子应打在特权阶层上》

归根结底,只能说这个社会长期存在崇尚特权的不良风气。这种特权,不是正当个人利益,不是正常工作职权,而是一种“法外之权”,是在法律和制度规定之外,利用权力搞特殊、谋私利的行径。特权就如同社会的毒瘤,亟待被除去。因为哪里有特权,哪里就有不公;哪里有“法外之权”,哪里就出现腐败。因此,消除特权的当务之急是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 自媒体


 微信公众账号“原本山川”:《穿山甲公子身份曝光,但他旁边的黄书记李局长仍旧藏在洞里!》

穿山甲公子的身份已经明晰了,可最为关键的穿山甲书记黄先生和穿山甲局长李先生究竟是谁,目前依然是迷雾一团,需要更多公众挖掘机的努力。即将到来的2月18日是世界穿山甲日,我们相信,拿出穿山甲的精神,每天挖掘一点点,一定能让事件大白于天下。无论那些吃穿啥甲的富商,官员躲藏在哪里!


微信公众账号“野生救援WildAid ”:《“穿山甲公子”事件,撕掉了无知、无畏的遮羞布!》

最近几天,“穿山甲公子”事件一直在持续发酵,有媒体索性扒出了那些年吃过穿山甲的官员,在本就已经“汹涌”的舆论风口浪尖上,又狠狠地拉了一下仇恨。其实小编也一直在扒,但并不是要扒官员,也不是要讨论官员是不是违反了八项规定和到底是不是贪官,只是想通过一些事实,让所有人更了解穿山甲的真实处境,撕掉人们一直以来对穿山甲“无知“、”无畏”的遮羞布。


 微信公众账号“人生茶馆”:《穿山甲公子与掏鸟蛋大学生》

社会的公序良俗并不当真有多少深奥的地方,无非就是一碗水端平,机会均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主要的社会治理灵魂就是法治与和保障个人的人权与表达权。由于官员拥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不少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还有意对官员要求严格一些。若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不严,公平公正公开,社会也没有必要有那么重的仇官仇富情绪,富人与官员反而活得更加滋润,会获得社会真正的尊敬。


网民观点


1.网友认为广西当局的回应前后矛盾,完全是推卸责任,难以让人信服;


@环球网友-bVVmut:是否有民意代表或代表律师参与的调查后的听证,公开接受质询?不然暗箱操作,既踢球又当裁判,你让公众如何信服,如何让公众对政府官员有信任度?舆论的独立监督能力存在吗?司法独立存在吗?没有的话,只抱希望于既踢球又当裁判的人有担当,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草原龙驹:也好,现在临时工中国人民不相信了,弄了个去年被捕的更妙。

@南方泵业:好一招,偷天换日,李局长,变成李部长,避重就轻。挖个死人背锅。


2.应该继续追查广西政届,告知网民事实真相,严惩腐败官员;

@tunto-Vivian:如果之辟谣不追查,有黑幕,吃穿山假违法,应该追查惩罚。

@流动之类:揪出几个腐败官员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难的是由此及彼、 一举挖出黑幕与腐败的根源,以绝后患,否则贪腐必然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3.官员吃的不是穿山甲,吃的是政府形象和特权。

@发祥:首先,要杜绝官员吃穿山甲的事件,不能仅仅一个警告了事,严肃处理,杀鸡儆猴;其次,对于捕捉和购买者予以同意的处罚;第三,对于加工者处以关停,查封。其实吃穿山甲的真真根源是官员喜欢,彰显特权,不能把权利关起来,一切都是白搭。

@长坂坡:厉害了李局长黄书记。拿国家工作地方当餐厅,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滥用国家权利。深挖,应该会发现拿国家钞票当私款,拿国家发票报销个人开支,把国家政令当草纸。


暂无法律管好食用“野味”之嘴


2017年开年,一只老虎的死让“公共秩序”成为舆论焦点。2月伊始,一只穿山甲的死又掀开了一场关于“特权主义”的舆论风暴。国家保护动物竟然被官员吃了?不禁让人怀疑到底是广西省官员缺乏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是知法犯法,滥用特权。


除却官员作风问题,让人感到无奈的是国家暂无法律管好食用“野味”之嘴。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被列为“极危”物种,几近灭绝。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对于食用‘野味’的人,法律方面却无明确规定。


其实,我们竭尽所能呼吁的还是那句众所周知的宣传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快,关注这个公众号,一起涨姿势~

扫描指纹,识别二维码关注“小巨人舆情”


编辑:朱莹

素材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