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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 | 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10月6日(星期五)原安排的教学活动调至9月30日(星期六)进行, 10月2、3、4、5日(星期一、二、三、四)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 10月9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在“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2017级新生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开展“国庆节”、“中秋节”前安全大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严格执行放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值班及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重要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平安。
4.各单位“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值班安排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舜耕楼1005室,电话6668842),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电话为:白天6668842;夜间6699110、6668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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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张琼琼
图文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