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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非必要不举办。各级各企事业单位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商会联谊等聚集性活动,严格管控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和规模,鼓励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
(二)严控聚集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举办聚会、宴请、民间习俗等活动。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包村包户走访动员,引导群众弘扬节约过节,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加强聚餐管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管理,举办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文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
(四)加强主动报备。确需举办的活动要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0人以上各类活动,举办方应提前3天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活动举办地所村(社区)报备,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和健康承诺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管部门、所在镇(街道)要联合对落实活动的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大型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五)落实主体责任。活动期间,活动举办方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场所消毒消杀、通风换气等管控工作。要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六)强化全程监管。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大型聚集活动报备属地、行业管理制度。加强我区辖区内承办的各类培训班、会议、宴会、活动等大型聚集活动进行管理和审批,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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