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2018-02-02 云南省人民政府 法治楚雄 法治楚雄

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云政发〔2018〕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7年,全省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舍生取义,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新风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王加勇和余自达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邓泽能等4名见义勇为英雄、许有庄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法治平安云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群体

王加勇 昆明市俏江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工人

余自达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光星社区居民

对以上1个群体,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奖励85万元。


二、见义勇为个人

(一)见义勇为英雄

邓泽能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永顺搅拌站工人

王廷纲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大自雄村委会村民

李向荣 曲靖市会泽县五星乡石龙村委会村民

李德胜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拖拉机装配厂工人

对以上4名人员,分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85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许有庄 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摆达社区党总支书记

余永光 迪庆州维西县叶枝镇拉波洛村委会村民

对以上2名人员,分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