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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17年1月、7月毕业研究生照相通知

2016-11-11 研究生院培养办 北京大学法学院招生教学信息平台

预计2017年1月(春季)和7月(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双证)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统一要求,研究生的毕业证书需按有关技术标准采用数码图像采集,图像采集工作由中国图片社负责。采集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和相关毕业材料的制作,图像电子文件将用于学历证书认证系统。

未按要求参加图像采集者,学历证书将不能在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上认证。因此,预计于2017年1月(春季)和7月(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双证),务必参加图像采集。

单证研究生不必参加本次统一图像采集。

 

为方便同学,我校校本部2017年1月和7月毕业研究生(双证)照相工作将统一安排,按以下要求进行:


1.时间:2016年11月12日-1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院(系、所、中心)

1112

(周六)

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软件学院,燕京学堂

1113

(周日)

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

11月14日

(周一)

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1115

(周二)

中文系,历史系,考古系,哲学系,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对外汉语学院,教育学院,人口研究所,歌剧研究院,新媒体研究院

1116

(周三)

城市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分子医学所,深圳研究生院(在京同学),建筑与景观学院

  

2.地点: 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B121(在地下一层,从南侧楼梯下楼)

3.参加人员:预计2017年1月(春季)、7月(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双证)。

4.价格:每套20元,现场交费,请提前准备好零钱。

5.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园卡)和身份证,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本次毕业生电子照片采集由中国图片社来我校进行采集,请在规定日期内参加,现场交费(20元/人)、登记、照相、核对,请恕过期不候。如个别同学因故不能按所在院系规定时间参加,可在表中其他时间内参加。深圳研究生院目前在北京学习的同学,可参加在北京的图像采集;目前在深圳学习的同学,由深研院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深圳进行图像采集。

2.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请注意着装颜色,以深色正装为宜。务必当场核对确认拍摄效果,后期不予重拍或修改。

3.确定会延期至2018年1、7月毕业的同学,请不要参加。

4.2016年7月以前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17年1月或7月毕业的同学,必须重新参加此次照相。

5.尊重摄影工作人员,听从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6.洗印版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取,用于制作相关证书与文件,剩余照片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由院系取回并交还本人。

7.电子版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校内门户网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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