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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面对问题的制度回应|北大“法学阶梯”高阶讲座系列之一成功举办

《面对问题的制度回应》

      2018新学年伊始,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学方面突破创新,打造“法学阶梯”系列讲座活动,旨在促进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多元化、层次化发展,搭建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对话桥梁。其中,“法学阶梯高阶讲座”系列活动,系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法学前沿》课程全面升级而来。通过举办开放性讲座,邀请法学院部分专业的资深教授结合学术前沿问题向同学们讲授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旨在帮助博士新生提升学术研究能力,为四年的学习和研究夯实基础。作为一个创新型的开放性课堂,《法学前沿》面向各大高校硕博研究生和全社会开放,受到了的广泛关注,吸引了许多其他科研院校的学生、老师以及法律从业人员前来旁听。

      2018年9月17日,北大“法学阶梯”高阶讲座系列的第一讲,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B103报告厅举行。本场讲座的主讲人是朱苏力教授,主题为“面对问题的制度回应”。朱苏力教授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独立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和译著20余种。其研究方向包括:中国法律、西方法律史、法社会学、美国法律制度、法哲学、法律经济学分析、比较法、比较法律文化。本场讲座由车浩教授主持,来自校内外的近两百名观众参加了讲座。




      朱苏力教授首先解读了讲座主题,即“研究什么问题”“怎样面对问题”和“为什么是制度回应”。他指出,法学研究的问题既包括在书本上可以找到答案的question,又包括problems。后者是指具有智识挑战、甚至无法回答、但又必须应对的问题,它的研究价值更大,应当成为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所谓“面对问题”,是指不要过早对于问题本身做出评价,而是理解问题的发生,辨别问题的真假。真问题对社会产生实际影响,它既不存在于文本世界或观念世界,也不是过分个人化、高度偶然性的,更不是由定义所造成的悖论。真问题需要通过制度、而不仅是法律加以回应,因为,法律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机制,但远非唯一的机制。在司法之外,立法乃至非正式制度同样具有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功能。

      此后,朱苏力教授结合三个研究题目,示范如何面对问题、如何用制度回应问题。他提出,中国统一国家的形成与地理特征息息相关。黄河泛滥成灾与北方游牧民族入侵,带来了治河与御敌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只能通过建立统一国家来满足。相比之下,地中海和印度缺乏类似的地理特征和现实需求,因此难以统一。朱苏力教授还以梁信与中央芭蕾舞团围绕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著作权纠纷为例,指出著作法上的“作者”概念是根据社会需要设计出来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通过资本的力量整合细碎产权,促进各方合作,减少交易费用。朱苏力教授还讨论了刑法上的疑罪从无原则。他认为,这一原则对法治有促进作用,但也存在值得反思的问题。

      在讲座的最后,朱苏力教授表达了对于在座学子的期待,希望大家始终怀抱赤子之心,保持对问题的敏感,多思考、多读书。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综述:徐静婷 北京大学2018级法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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