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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93名【时间至7.7】

2017-06-24 河南考试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是河南省确定的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之一,位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以北,距郑州市区20公里,新乡市中心35公里,焦作市中心45公里,居三市交汇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委托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93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表1)。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及缴费、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新乡人才网(http://www.xxjob.cn/)、智联招聘(http://www.zhaopin.com/)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见附表2),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附带个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扫描件等,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的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xxzjrlgs@163.com(注:邮箱名为新乡中骏人力公司的首字母)进行信息登记。

咨询电话:0373-7072381

3.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投递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017年7月14日17:30前,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届时,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不再通知。

四、应聘流程

(一)现场确认及缴费

1.现场确认: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两寸红底证件照两张,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现场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者,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    

3.笔试通过比原则上为1:3,同一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笔试有缺考、作弊、扰乱考场纪律等行为,取消笔试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公告。

2.面试通过比原则上为1:3,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宣布。

(四)应聘结果公布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其他

对于本次招聘公告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请致电:0373-7072381。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会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录用。

(二)聘用人员与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参照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确定,并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条件范围内予以晋级晋档;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注明:附件在手机客户端无法打开,需要在电脑端下载后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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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河南考试」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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