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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至7.17】

河南考试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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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17名(含实验教师5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见文末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9年7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发布。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一个岗位。请应聘者登录https://sjwnpaorce.jiandaoyun.com/f/58f0209dd0247df746b0ba9e,填写“河南工学院合同制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个人报名信息,查询端口为:https://link.jiandaoyun.com/q/58f0209dd0247df746b0ba9e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9日 15:30—18:30

 

    地点:河南工学院(新乡市平原路699号)实字1号楼302教室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在线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研究生)1份;

 

    (5)境外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体育学(体育舞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二级体育舞蹈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体育学(篮球)岗位的须提供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验证打印页一份。无法提供查询验证打印页的,在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个人参加相应比赛的获奖证书和加盖发证部门(体育局或专业体育学院)公章的成绩册、秩序册(代表队个人名单、比赛分组个人名单上均须加盖发证部门公章);

 

    (9)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4.特别说明:

 

    (1)本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范围,仅限已取得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对于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将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2)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中,可能出现部分人员的信息不详细,请一定确认个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年龄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如果现场资格审查时,发现相关信息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将不发放笔试准考证。请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岗位招聘信息,妥善安排个人应聘行程。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1)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考试地点:河南工学院(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699号)(详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考生凭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5)笔试成绩将于7月20日20:30前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

 

    (1)面试签到抽签

 

    签到抽签于7月21日上午7:40在学校实字1号楼302教室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7月21日上午8:30开始,各岗位面试地点在签到抽签时现场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a. 专任教师(体育学除外)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答辩环节评委随机提问。面试时间20—30分钟。

 

    设计艺术学岗位、专任教师(实验)岗位还须加试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实践操作考核于面试当天下午进行。

 

    b. 专任教师体育学岗位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技能表现及教学组织、随机提问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技能表现及教学组织,考核所报岗位运动项目主项、兼项(备选项目中选择两项,兼项事宜另行通知)技术技能水平和教学组织能力。面试时间20—30分钟。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7月22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合同制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3-3691062。
 

    附件:
    河南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岗位专业(方向)招聘人数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和要求
1专任教师企业管理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2专任教师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3专任教师设计艺术学(工业设计)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4专任教师英语语言文学(商务英语)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5专任教师英语语言文学(翻译)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6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类、哲学类专业;
3.须为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7专任教师中共党史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专业;
3.须为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8专任教师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为心理学或教育学专业;
3.须为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9专任教师数学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10专任教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应用统计学)1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11专任教师(实验)物理学2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2专任教师体育学(体育舞蹈)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须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体育舞蹈教师资格证书。
5.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13专任教师体育学(篮球)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须具有相应的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到校后从事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14专任教师(实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5专任教师(实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6专任教师(实验)教育技术学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1.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共计:17人

 
注:表中30周岁为1989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为198411日以后出生。

 

    河南工学院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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