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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可报!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信阳息县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

河南考试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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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公告

为做好信阳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工作,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计算机专业10名,其它10名专业不限),为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出生);

(五)形象良好,口头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六)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报名者本人于2019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期间到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张。

现场资格条件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保证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机考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知识等。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职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态举止、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⑷面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不足60分(不及格)不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体检

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前,由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四、管理使用

1、招聘人员为聘用制辅助性工作人员,全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后,派遣至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用工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用工单位有权退回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52.74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

报考咨询电话:0376-6369778,7676825

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发布


2019年9月25日



息县司法局2019年招聘6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息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临时性用工,不在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6名:

(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岗位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员全部到基层一线司法所(项店、杨店、彭店、张陶、东岳、岗李店)6个乡镇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本地户口【彭店、张陶、东岳、岗李店仅限本乡镇户口,在本地有固定住所;项店、杨店户籍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2001年9日1日出生至1984年9月1日)】;

(三)全日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参加笔试考生的面试比例;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六)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为临时性用工,专科生每月劳动报酬2681元,本科生每月劳动报酬2781元(含六险公共和个人部分)。其中,六险公共部分698元,六险个人部分283元,除上缴六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额医保)外,每月劳动报酬专科生1700元,本科生18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在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新闻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长安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2、报名地点:息县司法局政治部(县检察院隔壁息县司法局二楼西);

联系人:黄国

联系电话:15837691701: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1份;

4、报名时填写《息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司法局政治部提供),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审查后,报名人员所交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当场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2019年10月8日至10月9日,在息县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0日

笔试(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其中法律基本知识70分、职业能力测试3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息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1日

面试(10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男同志,本乡镇户口优先)。面试地点息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3、成绩计算:总计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对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最后有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长安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五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息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实行临时性用工制管理,政审合格后拟聘用的专职社会工作者,由司法局组织,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后,统一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每次续签的合同仍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及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息县司法局政治部组织实施,驻息县司法局纪检组及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六、其他

本公告由息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息县司法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息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8名。22个乡镇(办事处)各2名、城区4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需在所报名乡镇(办事处)辖区内居住;

5.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具有三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的人员可优先聘任;

6.必须保证专职专责做人民调解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固定生活补贴为乡镇每月1000元、城区每月1500元。案件补贴按照息县司法局、息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息司联(2019)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附照片)等相关材料,乡镇到所在地司法所,城区到县司法局政治部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三)审查考核

司法所对个人申请人员及组织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推荐批准,由县司法局组织考核(县司法局已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政治部),县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拟定初步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确定聘用。

(四)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城区4名专职调解员与县人民调解中心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报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招聘方案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息县司法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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