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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现场,昭通50多名法官干警全城围堵“老赖”

2017-05-25 昭通之窗

  

        昨日上午9点30分,随着昭通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平通过单兵远程系统的一声令下,集结在昭阳区法院大院内的50多名法官干警突击行动,在昭城围堵多名老赖。

        在太平办事处执行现场,执行队员找到了被执行人袁某,在向其说明来意后,要求袁某履行经过昭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和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确定给付执行申请人的10万元。


        袁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法定义务,且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经请示上级领导后,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执行拘留决定书,将袁某依法司法拘留。下午,袁某委托亲友履行了3万元执行款,并承诺下月付清所剩的执行款。


        完成此次执行活动后,行动组马不停蹄的继续依法执行,在北部新区国学路南方电网门前,堵住准备开溜的被执行人刘某。刘某的执行案源于2016年9月其在昭阳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刘某于2014年11月向执行申请人李某借款20万元。之后,刘某一直未向执行申请人李某支付借款及利息。且执行申请人李某索要未果。


        李某2016年9月将刘某告到昭阳区人民法院,法院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刘某支付李某借款20万元,并支付从2014年11月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的利息,直到“迅雷”行动前仍未支付完毕借款。

        刘某也被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拘留强制措施。23日下午,刘某也迫于执行工作压力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委托亲友向法院履行了5.5万元执行款。

        在昭阳区东后街新村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寻找被执行人周某,但周某未在家,为查清事实,执行干警出具了搜查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周某所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搜查。在现场,执行队员通过留置送达方式限令周某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的给付义务,否则将采取更强力度的强制措施。

        周某的执行案,来自于一份昭阳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2015年12月周某将位于东后街新村的一栋房屋卖与周某某和赵某某,但就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发生了纠纷,房屋没有卖成,周某却没有退还保证金。经过昭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后,周某愿意在2016年6月30日前退还保证金6000元。但周某没有按期履行法定义务。

        2016年8月周某的纠纷进入执行程序,直到“迅雷”行动前周某仍未支付执行款项。23日下午,周某主动将6000元执行款送到了昭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交纳了2000元罚款。在“迅雷”执行行动的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纷纷主动履行了本该履行的法律义务。据悉,“迅雷”行动昭阳片区仅在23日就执行7起执行案,执行拘留4人(其中一人已经依法解除拘留),收到执行款和罚金共计124264.71元。

        据了解,此次活动为期10天,即:从5月23日起,至6月1日结束。将11个县区法院分为4个片区,抽调120名执行人员及司法警察组成“迅雷行动”分片集中执行攻坚队伍,对71件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案件范围包括: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健康权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为确保执行攻坚活动能够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片区对纳入此次执行范围的案件进行研究,逐案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


来源:掌上昭通APP    记者 雷明娟 通讯员 杨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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