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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清涧检察: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为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等工作有效衔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清涧县总工会、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团县委、妇联、残联七个部门,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勇对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方式和流程以及支持起诉工作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带领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相关案例,进一步阐明了此举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随后,副主任高文艳宣读了《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了参会各单位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参会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了意见,并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表示将携手促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大局的新探索。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在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取得新发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来源: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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