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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火焰蓝 | 榆林市检察院联合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模范机关”联创联建活动
为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创建“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和选树标兵单位及“五好干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马朝阳于9月1日带领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团支部书记、机关工会主席以及机关党委工作人员一行到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模范机关”联创联建活动。
市检察院一行观看了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保障车辆,观摩了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应急救援和灭火演炼,参观了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党建活动室、图书室、文体室等。
随后,市检察院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双方举行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马朝阳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党委书记贺明分别致词,市检察院二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苏诚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政委张起珲代表双方单位签订了创建模范机关联创联建协议。与会人员围绕模范机关创建,从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和消防救援业务工作协作配合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讨论。双方一致表示,开展“模范机关”联创联建活动是落实今年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创建模范机关的有力举措,双方要有计划深入持久地开展有关工作,达到互帮互学共建的目的,以此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职能作用,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文字:苏诚
编辑:姬乐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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