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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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片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门
01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学校简介:
我校是2015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毕节试验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美丽的金海湖畔,占地530.24亩,毗邻高铁站、机场、高速出口,交通便利。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54人,其中教授(含客座教授)14人,副高以上职称75人,硕士学位87人。现建有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学术先锋核心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发展战略,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一专多能卓越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经过长期对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等五大领域的探索和积淀,秉承“立德、博爱、求真、尚美”的校训,以“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素养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职业素养“四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特色。
进入新时代,学校着眼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努力奋斗。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织金湖、宿舍、食堂
02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一角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
03 录取规则
1.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本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3.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名单,根据“专业清”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及退档,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①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在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2022年相应类别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艺术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在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成绩(非艺术类专业)或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由我校自主确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按总分150分折算)。其他专业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7.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事务中心
04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1.收费标准: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助学政策: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原贵州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05 毕业、就业与升学
1.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2.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3.可在第六学期参加贵州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深造。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食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徐老师
电话:0857-8317445(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zbjyz.com/
学校详细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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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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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专之夏”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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