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手册】玩转图书馆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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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座孤岛相连」
图书借还规则
查找图书
No.1
大开架借阅:
流通书库、阅览室采取大开架借阅。
No.2
图书排架:
图书是按照《中图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的分类体系排架,每排书架的侧面有标识牌,显示该排书架图书的分类号起止号码,图书依据索书号进行排架,读者可依据索书号查找所需图书。
No.3
OPAC公共检索:
一层检索大厅及各层书库、阅览室均设有OPAC公共检索机,或者利用网络登陆图书馆网站的公共检索系统,读者可利用OPAC公共检索机或登陆图书馆网站的方式,查找所需图书的索书号、馆藏地点、处理状态(在库可借、借出)。
借书
No.1
人工办理借书:
将本人的一卡通与所借图书同时交给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No.2
自助办理借书:
在总服务台对面自助借还书机按提示刷卡借书。
No.3
借书期限:
单位:册数/册 次数/次 时间/天
还书
No.1
还书地点:
图书馆一楼自助借还书机或者总服务台。
No.2
还书须知:
读者在规定的借期按时将所借图书完好无损地还回图书馆。
No.3
图书超期:
借出图书若超期,将按规定收取超期资源占用费(0.2元/天/册),有图书超期的读者,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借书权限,直至归还超期图书。
No.4
赔偿图书:
图书被损坏(划、撕、水泡)或丢失,按照图书馆书刊资料保护规则执行。
阅览
No.1
报刊阅览:
进入报刊阅览室需刷卡,报刊阅览完毕后按规定放回前台,以便工作人员统计、上架。
No.2
图书阅览:
所有图书均可在馆内任何地方阅览,阅览完毕后放回原位或者回收车,请勿用图书占座、占柜。
图书馆书刊资料
保护规则
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No.1-6
对保存价值较高的图书,凡原价不足5元者,一律以5元为基价,再加5倍赔偿;凡原价超过5元者,一律以原价再加5倍赔偿。
对无复本的种子(孤本)书(刊),一律以原价再加5-10倍罚款赔偿。
成套书(如百科全书等)按全套书的价格赔偿。
无定价的书刊资料一律按复印价再加装订费赔偿。
一般图书,20元以下(包括20元)按原价的3倍赔偿,高于20元的按原价的2倍赔偿。
读者在借出书刊之前,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有上述损坏情况且无损坏标记的,则应要求工作人员调换书刊或加盖图书污损章。
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No.1-3
读者所还书刊如发现撕页、开天窗、严重脱页、涂改、批注、圈划,以及被水浸泡、火烧烤、鼠咬虫蛀等均视为损坏书刊,每页按0.2-0.5元赔偿。
缺损书刊财产登记号、条形码、索书号标签的,一律按5元赔偿。
凡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私自将书刊资料拿走,处以50元再加上被盗书刊资料最新版本价格的10倍罚款,并且停止其借阅权1-6个月.
开放时间
备注:由于库位调整,现将G文化、教育和J艺术和K历史、地理类图书调整至第二图书借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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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时光
reading time
【往期回顾】
供稿:张 县
编辑:白 晶
审校:牛维娟
微信ID:ouyat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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