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大学生突然被惩戒:还没走向社会,就已经被社会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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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警方忽然集中公布惩戒信息
8月27日,郑州警方公布首批230名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的人员信息,其中90后占比54.35%,大部分为附近一所中专的学生,8月份以来,郑州警方已惩戒近3500人。
9月5日,泉州市反诈中心发布消息,今年8月份以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专项行动,已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依法对2851名买卖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
9月5日,漯河警方发布消息,漯河反诈中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漯河支行对首批269名涉嫌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和电诈案件涉案银行卡开户人实施惩戒。
9月9日,漳州反诈中心发布消息,漳州警方联手中国人民银行漳州中心支行,对1302名在漳州开户的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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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规定终于大规模落地了
于是,201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又称261号文。
在这个文件里,首次提到要“建立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其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电诈案件在2016年之后仍然呈逐年上升趋势,于是201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又称85号文。
85号文在第九条“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茂名开户惩戒力度”又提到了惩戒措施。不过与2016年的文件相比,除了文件标题多了个“进一步”、这条举措中把“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改为“5年”,其他没有什么大的改变。自然,这条措施又再次被遗忘在角落。
2019年,公安部指导破获了“3.26”特大贩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案件,认定了602人有出租、出售、出借和购买银行卡账户、对公账户的行为,于是在同年的12月,两部门共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专门提出要对这602人进行惩戒。这也是二弟在公开渠道搜集到的首批被惩戒的人员。
公安部和人民银行的做法算是真正把2016年文件中提到的惩戒措施给落了地。进入2020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然高发,再加上疫情的爆发导致出境打击工作受到限制,各地公安、银行部门也开始借鉴上级的做法,尝试使用惩戒措施,这也是为什么今年各地警方忽然大规模公布惩戒信息的原因。
你看,一个2016年9月份就已经明文规定的措施,又经此后出台的两个文件再次强化,可是一直到四年之后的2020年9月,才逐步大规模落地应用。可想而知,其他治理诈骗的举措实施难度有多大,真正发挥作用有多艰难,更别提那些还在设想中的举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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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的后果到底有多恐怖
从各地警方公布的信息和一些电视台节目来看,受惩戒的人中大部分是未成年人。比如郑州反诈中心公布的首批名单中,00后占比9.13%,90后占比54.35%,80后占比23.04%,其中以大中专学生居多。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可以独立办理银行卡、电话卡或者对公账户,有些人又想在业余时间赚点钱,就在中介的忽悠下,就走上了这条路。
在有的新闻报道中我们还看到,有些大学生在接收采访时,会为自己当初找到了这么一份“无本万利”的兼职而沾沾自喜,甚至在被惩戒后也表现得满不在乎。二弟真是为这些大学生感到悲哀,他们的无知等于是在亲手葬送自己的人生,让自己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那么,被惩戒后到底会受什么影响呢?我们可以看看85号文第(九)条关于惩戒的最新规定。
从上面这张图,我们可以知道,只要被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是出租、出售、出借、购买或者冒充他人开立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都会受到银行和支付机构以下惩戒。
第一,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设新账户。
也就是说,被惩戒的人,五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用不了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你想给别人转账哪怕1分钱,都要跑到银行网点,排队拿号到柜台办理,更别说用微信、支付宝买单了。在这个连叫花子都用微信/支付宝收款的时代,你等于一下子回到了原始社会。
你可以想象一下假如被惩戒后的生活场景:毕业后去应聘,公司通过你的面试之后要求你扫码支付体检费,你却给面试官说,不好意思,我要去银行网点去转账。过情人节的时候别人转520元红包就能表达下心意,你却要去费尽心机去买礼物,而且还要拿现金去。
也许有人会说,给我停了这些业务,我也开设不了新账户,但是我可以用别人的账户啊。从理论上说这是可以的,但是借给你账户那个的人也要承受被惩戒的风险,况且,现在越来越多的支付需要人脸识别等生物认证措施,使用别人的账户所受的限制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第二,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好不容易熬到了5年,如果再去开设银行非柜面业务或者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可能就不是现在拿着身份证、分分钟搞定这么简单了。虽然目前距离规定出台还没有5年,如何加大审核力度还不得而知,但二弟可以想象得到,届时不把查你个底朝天,他们是不会罢休的。
第三,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2020年6月,南京多所高职院校的9名大学生因出售个人账户、对公账户,被河南警方带走、刑事拘留,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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