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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藏七市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青年编辑部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2022-08-26

拉萨市

日喀则市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日喀则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持续保障全市的安全稳定和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对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区内其它地市来(返)日喀则人员,行程卡、健康码无异常,且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区外低风险进藏人员已在第一入藏地完成相关查验未再出藏,在进入日喀则区域第一防控卡点提供行程卡和健康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即日起,通过和平机场来(返)日喀则人员须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一)中风险地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和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发地(尚未划分风险等级)人员不得来(返)日喀则。1.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其它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人员,以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日喀则。确需来(返)日喀则的,以及在公布为中风险等级前14天内已来(返)日喀则的人员,在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的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实行7日集中隔离(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3次双采双检)+7日健康追踪管理(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无异常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2. 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其它县(区、旗)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在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的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分流至指定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指定酒店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签订14日内无中高风险乡(镇、街道)旅居史承诺书,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3.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其它地(市、州)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在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的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签订14日内无中高风险乡(镇、街道)旅居史承诺书,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二)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人员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一律不得来(返)日喀则。1.在公布为高风险等级前14天内已来(返)日喀则人员,实行14日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4次双采双检)+7日居家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次双采双检)+7日健康追踪管理(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无异常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2.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它县(区、旗)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在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的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分流至指定酒店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在指定酒店等待检测结果,2次结果均为阴性的,签订14日内无中高风险乡(镇、街道)旅居史承诺书,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3.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其它地(市、州)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在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的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签订14日内无中高风险乡(镇、街道)旅居史承诺书,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三、国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返)日喀则。如已来(返)日喀则的,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来(返)日喀则人员须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开展查验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的,后果自负。

五、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行时佩戴口罩等。

六、请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藏,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藏的,经单位、社区、村(居)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返回后履行防控措施。

七、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上述第二项中所涉及的核酸检测为 “应检尽检”,集中隔离或留观产生的食宿等其它费用一律自理。

八、各边境县要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必要时可根据防疫实际对辖区内旅游景点实施限制开放,以确保边境地区持续安全稳定。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因疫情防控措施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山南市



通  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山南人员、全体市民: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我市,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原则上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拟进山南人员,不得进入山南,若特殊情况需进入山南的严格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对现在市内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风险地区第二天起计算)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我市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并分别在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续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现在市内有14天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时间从离开风险地区第二天起计算)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我市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并分别在隔离观察的第1、4、7、10、14天和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拟进藏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现在市内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的,须第一时间在当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区内自由流动。    三、区外其他地区拟进入山南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山南;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现已在市内的不再重复检测。    四、境外拟入山南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解除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需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需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山南。    五、以上持健康绿码可在市内自由流动的人员,没有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    六、如(行程码出现星号),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分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若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七、若第一入藏地为其他地市人员,需提供第一入藏地市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绿码可进入山南,若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分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长期在西藏的人员,持行程码绿码可进入山南市。    特此通告。



山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林芝市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总体呈多地散发、局部暴发态势。警示我们必须时刻紧绷新冠疫情防控这根弦。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凡自区外所有入(返)林人员。

    (1)须提交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须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核酸检测,并耐心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本市居民近1个月内入(返)林人员。除上述要求外,入(返)林后,须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持续进行1个月的健康监测。

    (3)在林芝旅行和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凡来自林芝市划定重点关注地域(以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入(返)林人员。除入(返)林前须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在第一入(返)林地的指定地点隔离观察72小时,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其它要求按照上述第一条第(3)款执行。    三、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持红、黄码的入(返)林人员。除入(返)林前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外,须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定地点严格落实“14+7”“14+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期间每隔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在第一入境点完成规定隔离措施,并自入境当日起计,满28天且历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须提供书面证明),经县级以上政府防控部门批准后,方可入(返)林。抵达林芝后,仍要接受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持续1个月的健康监测措施。如入境时间未满28天和(或)未经批准入(返)林人员,须在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隔离观察,具体天数视情决定,期间再进行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五、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林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七、目前我市已进入旅游旺季,人员流动和聚集频繁,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朋友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个人卫生习惯。    八、风险地区等级以国家发布信息为准,我市根据风险等级情况动态调整,重点关注地域为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区。    九、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仍是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能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符合条件市民尽快预约接种。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昌都市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0号


尊敬的各位来(返)昌人员、全体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持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通行。未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就近采样,在指定场所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2.中风险乡(镇、街道)所在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发地(尚未公布风险等级)来(返)昌人员。实行7日集中隔离(期间3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    3.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人员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集中隔离(期间4次核酸检测)+7日居家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    4.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5.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无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7.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所有来(返)昌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9.请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离昌,特殊情况确需出昌的需经单位、社区同意后离昌,并持近期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出行,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时请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    1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那曲市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那曲人员、全体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出现,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做好那曲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是有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拟来(返)那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那曲。    二、对已在我市范围内的有14天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那人员,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就近严格执行“7+7”隔离管控(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我市内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隔离场所进行),并在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对已在我市范围内的有14天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那人员,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就近严格执行“14+7”隔离管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我市内无住所的健康监测在隔离场所进行),并在隔离观察的第1、4、7、10、14天和健康监测的第1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后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四、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拟来(返)那人员,必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送至就近医院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若无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必须就近医院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五、现已在那曲市内有14天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旅居史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来(返)那人员,须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第一时间送至就近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六、内地其他地区拟来(返)那人员,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藏来(返)那曲;没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按属地管理和首站负责原则,送至就近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实施集中隔离留观等待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持健康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现已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的不再重复检测。    七、留观和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八、请全市广大市民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近期建议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严格执行那曲市的相关防控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加强自我保护。    九、请符合条件的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人人积极行动,共建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生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风险地区等级以国家发布信息为准,那曲市将根据风险等级动态调整。



那曲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阿里地区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西藏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区域(所在县区无中高风险区域或近14天未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来(返)阿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无法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并留观等待,检测结果呈阴性,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相关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无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所在县区有中高风险区域或近14天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低风险区域来(返)阿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在来(返)阿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无法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并留观等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呈阴性,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本县(区)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拟来(返)阿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阿,特殊情况确需来(返)阿,必须向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入阿,入阿后严格落实“14+7”和“14+14”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每72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目前已经在阿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继续执行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四、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阿人员(近14天内无区外旅居史且无发热、干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在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五、来(返)阿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上述第一、二、三项所涉及的核酸检测为“应检尽检”,医学留观、集中隔离期间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六、所有来(返)阿人员须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防疫部门测温、查验“双码”、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行程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返)阿人员,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七、昆莎机场和日土县泉水湖一级公安检查站作为第一道入藏关口,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加强新疆喀什陆路、航空和四川成都方向航空来(返)阿人员管控力度,对进藏来(返)阿人员检测体温,查验国务院行程码、藏易通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八、机场、车站、医疗机构、酒店、宾馆、农(集)贸市场、商超、餐馆(甜茶馆)、室内健身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朗玛厅、KTV、景区、寺庙等人员聚集性高、流动量大的场所,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查验健康码、场所码(藏易通),严格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一米线、环境消杀和日常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隐患。    九、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作为日常习惯养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带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近期非必要不离阿、不出藏,确需离阿出藏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提前向所在村(居)、单位报备,并在返阿后严格落实属地防疫措施。    十、本公告自2021年9月2日起施行,前期政策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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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刘天

信息来源 | 健康西藏官微

责任编辑 |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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