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日常维修项目选定入围施工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1.磋商条件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日常维修项目施工项目法人为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本项目建设资金为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自有资金。比选人为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日常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采取竞争性磋商机制确定,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投选。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日常运行的需要,由于建筑物、构筑物的老化,相关的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需通过维修、更换配件、维修配件等措施以达到恢复其功能,包括对建(构)筑物、附属管线的维修。
2.2磋商范围: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所属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管线的维修,维修内容仅限日常维修项目。
2.3本项目的服务期限:2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具有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评比办法
4.1本次比选入围采用有限数量制。经综合评比,择优选择3家合格投选的申请人入围。
5.申请报名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名。
5.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
6.响应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现场领取响应文件。
6.2响应文件形式为PDF文件,免费领取。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上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在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
7.2不符合装订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办公室
地 址:西藏拉萨贡嘎机场
联 系 人:贡乔
电 话:0891-6216868或1365897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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