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抢先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关于推报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通知来啦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推报工作构建“全国—省—校”三级体系。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校级推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5月8日-5月10日,接受各单位申报(不超过2名)
2. 5月13日-5月15日,校团委组织评审推报工作(不超过3名)
3. 5月17日-5月27日,团省委组织全省推报工作。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4. 6月上旬,全国推荐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19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选者(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选者(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并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5. 6月中下旬颁奖活动
6. 7月1日前,奖金发放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推报单位于5月1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二楼S32-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liuhong@126.com。报送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媒体报道截图。电子版材料按“学院名称+2018自强之星”格式备注。
2.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洪,联系电话:13668221024
编辑:刘超
审核:刘洪 陈锦 阳何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