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个律师“做做工作”,你把律师当成什么?

2017-08-21 余安平 律脉

作者:余安平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授权发布,在此致谢!



周末接到电话,一位朋友说他亲戚的孩子已经开庭了,可能要判5年左右。听说我与主审法官私交不错,能够帮他们做做工作判轻一些。请个律师不是代理案件而是“做做工作”,你把律师当成什么?


对于朋友的法律咨询,只要不是太复杂,我都会提供免费服务。一些朋友却是有案件不是委托我,而是自己找人“搞定”,还说“案子太小,不好麻烦你”,其实我知道他们喜欢10000元甚至5000元代理3个阶段的“地摊律师”。这也就罢了,还经常向我咨询如何辩护,你都有律师了还要我干吗?帮你的律师提供咨询服务再不收费,太对不起自己了吧?


更有甚者,一边埋怨“地摊律师”不给力,开庭时全部都是“承认”,只要求轻判,完全没有我文章中提到的各种法律意见书与证据质证;一边却要求我去帮他们“找关系”,还说我经验充足人脉丰富,肯定有办法疏通法官从轻判决甚至判缓刑。我只好回应说,你这个案件法定刑3到10年,只要金额在庭审阶段不能否定一些,哪个法官能判到3年以后?为了你这点事,哪位法官愿意冒着被开除甚至判刑的风险牺牲自己?与法官关系再好,那也需要“有理有据”,否则岂不是害人害己?你这位亲戚连正常的律师费都不愿意支付,谁能说他真的愿意为自己的儿子尽心尽意?把律师当成“掮客”,我都汗颜无地。


曾有一位法官跟我说过,那些没有做工作的案件,他们更敢于轻判甚至无罪判决。正因为没有做工作,案件经得起调查。即使是找领导“做工作”的案件,那也需要律师表现优秀——辩护律师被公诉人压着打,关键证据都认了,哪位法官敢轻判甚至判无罪?法官“对领导负责”,也需要保证判决本身“摆得上台面”,否则一不小心自己进去了,“领导”也被拖下水了。辩护律师能够将公诉人的意见全面否定而且有理有据,法官要轻判也容易。我回应说,看来以后“找关系”也必须搭配找一个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总不能让你们法官充当辩护人与公诉人“自由搏击”吧?看来,即使是“勾兑”律师,没有辩护技术想“勾兑”也没人愿意合作。


记得一则新闻,一位卖早点的大妈与顾客发生争执,豪气十足地说——我月入3万,怎么会少你一个煎鸡蛋?对于资深律师而言,收入比这位卖早点的大妈总要高些吧,还会为了你这点“工作费用”浪费自己行业形象?许多资深刑辩律师宁可做法律援助也不降低价格,毕竟保持“收费口碑”太重要。


作者简介:余安平,广东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律师学院教师团讲师。联系电话:13725087936,电子邮箱:redfoxzhuof@126.com,新浪博客“一梭烟雨-余律师”。 

§§

律 脉

(ID:lvmailawyer)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一个有态度不妥协的新兴法律自媒体,致力于:传递法律资讯,共享实用干货,提供便利工具,助力律师发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