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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当事人欺骗了你,拆还是怼?

2017-09-05 梁枫 律脉

作者:梁枫

首发:京华枫云 微信公众号

作者授权发布,在此致谢!



有一个网络成语“人艰不拆”。那么,如果是人骗你呢?拆还是不拆?如果是当事人呢,保不齐还有第三种选择。


“律师,我家祖传的镯子被偷了”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一个陌生男子来电,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律师,您好!我是您的朋友张总介绍我给您打电话的,想跟您咨询点事。我是张总的老婆的老乡的同学……”


“没关系,您直接说,什么事?” (作为律师,接到这种来电咨询实在是太稀松平常了,日子会磨掉耐心。)


“是这样的:律师,我家祖传的镯子被偷了!那天,我家里来了几个朋友,我向他们展示我们家的一些祖传宝贝,后来朋友走了之后,我发现少了一个很贵重的镯子。我该怎么办?”


“请问您丢的这个镯子有多贵重”?(直冲要害:由后果判断盗窃的行为性质)


“有好几万呢?这个镯子是我姥姥留下的,我姥姥的姥姥当年是清朝的宫女,镯子是从宫里拿出来的,前几年鉴定过……”


“哦!如果你能确定那天确实是向到你家的几个朋友展示过,朋友走了就不见了,那就几乎肯定是有人顺手牵羊了……”


“对对对,肯定是一个小子拿走了,我当时就觉得他非常喜欢”(随意打断律师的话,这可不好。)


“要这么说,从理论上你可以起诉那个拿走镯子的人。但问题是镯子这种东西上面不会刻字吧?你有证据证明镯子是你的吗?你有证据证明镯子一定是那个人拿走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要打这种官司恐怕没什么把握。不过,如果镯子价值不菲,涉嫌盗窃犯罪,你可以向警方报案,然后你可以向警方提供线索,警察一旦向你那几个人调查,十有八九能查出来,弄不好偷你家镯子的人如果被定性为盗窃罪,还会负刑事责任。”


“啊……这样啊!镯子能要回来,还会把那个人抓起来,抓……抓起来啊”。电话那头瞬间竟然有些喃喃自语。


一时间,正在我有些疑惑的时候,电话那头接着说道:“律师,我跟您说实话吧,其实我就是拿镯子的那个人。他现在正在满世界跟我那几个朋友打听呢!刚才我是想知道镯子主人会对我怎么着,我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开始才骗您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听到这里,当时的我,尽全力克制住自己,用非常平缓的语调说道:“你应该学会对律师说实话”。旋即挂了电话。


打赢了官司,为什么会恶心?


作为律师,每天都会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因为法律服务的需要求助于律师。律师则因自身法律服务的技能和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本来为应有之义。但世界万象纷繁复杂,人间各色人等也一定是各种各样。


不过,虽然现实如此,基于律师的职业角色使然,如何面对这种来自当事人的欺骗,则将考验律师的能力、智慧以及职业道德。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文章标题所说“拆还是怼”,都显得简单了点。

一次,同行张律师跟我讲了他经历的一件事。


在一次劳动争议案件中,张律师代理员工一方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员工跟律师说,公司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法庭上对方代理人说,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找不到了。由于公司无法证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五十多万元。


拿到判决后,委托人对张律师说:“张律师,谢谢你啊!我会很快付清您后期的律师费的……嘻嘻,其实公司跟我签了劳动合同,后来我临走时把公司保管的那份合同偷了出来……”


我不知道张律师当初听到这话的反应。我想,他应该是极力地劝服自己从没听到过这句话吧。或许,还会在极力遏制住内心翻涌上来的“反胃”——毕竟,人家还要拿这得之不易的“二倍工资”的一部分来付律师费的。


听到这个故事,我们还能简单地认为,面对当事人的欺骗,还能说可以用一笑了之的理解,或者云淡风轻的包容,完全可以涵盖的吗?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会欺骗律师?


在很多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会有意隐瞒真相或制造假象。而这种时有发生的情形,对于律师来说能做的,多数情况是也不过是理解、包容。虽然律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情感心绪,但就像前面讲到的那个咨询来电一样,除了那一刹那的不悦,又能怎么样呢?


但凡事经不住梳理、归纳和总结。稍作分析,不难看出,当事人欺骗律师的情形大抵可以有以下原因或情形:


1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只愿意向律师说对自己有利的情况,而不愿意向律师讲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


2基于某些事实对自己不利,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律师不知道事实真相,索性能糊弄就糊弄过去算了。


3想试探一下律师,在自己讲述的部分的、对自己完全有利的情况下,希望律师帮自己实现愿望或目标。


4基于个人价值观原因,自己对事物的认识本身有偏差,向律师讲述的并非事情的原貌。


5考验一下律师,看律师在不同或相反的情形下如何处理,从而再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坦率讲,人性复杂,万物繁多。当事人在某种情况下欺骗自己所要咨询或自己委托的律师,无不因为某种可以理解的原因。并不因被拆穿或者被容忍,而忽略这些“原因”不存在。要不然,民法中也不会有关于“欺诈”、刑法中也不会有“诈骗”的有关规定。

因此,欺骗,也许本来就是人性中的劣根性,并不因在律师眼中的“当事人”角色,欺骗就有所不同。而对于律师来说,如果能想到,当事人对律师的欺骗,也不过是这世间的形形色色的欺骗的一种,也就不足为怪了。


面对当事人的欺骗,律师应如何应对?


不过,无论如何,欺骗行为,遑论律师,对于世间人与人的交往之中,都应该是令人不齿的。彼此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石。只是,很多时候并不因为我们反对欺骗,欺骗就可以不再发生。对于律师来说,假如当事人欺骗了你,不妨守好以下三条底线,才能做到从容应对:

01

守住案件代理律师的委托底线。尽到一个受托人应尽的职责,完成委托事项是律师的第一要务。如果基于当事人未陈全情,导致了不利后果也应当是当事人自食苦果。

02


守住作为律师的职业底线。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如果一旦发现当事人所述并非真相,理当正告后果,清楚一个律师应有的服务边界。比如,如果发现委托人的诉求违法违规,断然拒绝而毫不含糊。

03


守住作为一个人的做人底线。律师不过是一个职业,一份工作。有时候,纵然从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违反法律,但如果一旦发现当事人的诉求事项与国策社情、社会公序良俗、公共道德,以及普世的价值观相悖,也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与做一个公民的“三观”相比,任何一份委托、任何一笔诱人的律师费都显得不足挂齿。


总之,一句话,世间人杂,欺骗时有发生,平常心待之,无不可以从容应对。19世纪俄罗斯诗人普希金在那首经典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诗歌中写道:“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作为律师,假如当事人欺骗了你,也不妨喝下这碗“鸡汤”,看能不能除了从中补给一点营养,还能否可以让自己心绪平静一些?



§§

律 脉

(ID:lvmai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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