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 Carrà, “Jolts of a Cab”, 1911 陈仪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台湾这个比福建经济更发达、基建更完善、民众学识更丰富的地方,可以具有更大的国家能力,去实现在大陆时期无法完成的计划经济梦。陈仪带过去的不少官员也甚有水平,比如台湾公共工程局长费骅,就带去大量上海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人员;更有名的就是徐学禹在福建省建设厅的继任人严家淦。陈抵台后马上成立土地委员会,希望向贫农派发没收日人得来的田产,推动合作化,但最后在与重庆政府拉锯之后才部分落实。由于台湾各地设施老朽,战时损毁严重,虽然“接收要纲”本意解除殖民时期的资源统制,结果却要马上恢复并且加强日本殖民统治末期的统制措施,于1945年11月成立台湾省粮食局和贸易局,后者是改组自日本殖民统治末期成立的“台湾重要物资营团”。此外煤炭、石灰等还有称谓颇为日式的“调整委员会”,以及“住宅营团监理委员会”。作为他的民主社会主义的一个环节,为了“伸张民气”,纠正殖民时期的政治压制,陈又提出“三年自治计划”,预定在1950年实现县长、市长、省长民选。讽刺的是,各级的民意地方代议机关,最后在二二八时成为与陈仪斗争的平台。、
毫无疑问,在1946年,台湾是国民党治下最为社会主义的省份。然而,一场来自大陆的金融风暴却让陈仪和其他技术官僚措手不及。1946年2月25日,对计划经济从不买帐的行政院长宋子文,突然闪电宣布取消管制外汇和统制对外贸易,撤销贸易委员会和国营贸易公司,取消对出口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据郑会欣先生研究,这项政策宣称恢复外汇和黄金自由买卖,可以回收发行过量的货币,并且大量进口外来商品,以济物资不足。这其实属于休克疗法。但此事宣布前,只是与美国顾问杨格(Arthur N. Young)等人秘密决定,连财政部长俞鸿钧甚至蒋介石都是事后知情,更莫论是经过正常审议。这极大帮助了孔、宋的“官办商行”孚中、扬子等公司,利用对外关係独家经营进口;进出口比例竟然从1946年1月的2:1增加到5月的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