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等国企,每年挣的钱都到哪里去了?
国企挣了多少钱?
按照财政部数据,2016年,实业类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3158亿元,其中中央企业15259亿元,地方国有企业7899亿元。
金融类央企官方没有公布数据,不过我们可以根据工农中建四大行的利润进行估计。根据2016年财务报表,四大行共实现利润总额11000亿元。再加上国开行、交行、光大银行等金融巨头,保守估计利润总额13000亿元以上。
也就是说,每年国企至少可以挣3.6万亿元。嗯 ,扣完所得税,平分给全体国人的话,每人可以分到2000元左右吧。
那么,这3.6万亿元到哪里去了呢?我们分别从实业类国企和金融类国企两方面来看。
实业类国企
国企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在实业类中央企业中,不同类别的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不同,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
第二档: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
第三档: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
第四档: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10%;
第五档: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企〔2014〕59号),每个档次的央企名单如下:
各央企利润上缴比例 ▼
(这也是一份最全的央企名录)
按照财政部公布的2017年央企上缴利润总额预算,其中,第一档央企占30%;第二档央企占39%;第三档央企占24%;第四档央企占7%。所以,你知道第一档烟草行业的重要地位了吧。
每年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之后,才是净利润,之后还要刨除掉非国有股东的利润,才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利润。
归属国有股东的利润,再乘以上缴比例,就得到了央企上缴中央财政利润。没有上缴的部分,留给央企自己花。
央企上缴利润=(利润总额 — 所得税 — 非国有股东利润) X 上缴比例
计划经济时代,央企所有利润上缴,国家“统收统支”,赚了亏了都是国家的,当然,亏的时候多。所以,改革开放后,开始给企业留存一定比例的利润,这样企业自己也会有动力。毕竟干得好,自己就可以花更多的钱。
留存企业的钱可以用来干嘛呢?因为每年国资委对每家央企工资总额有限制,不能直接发工资,那就提高其他方面的待遇(不过,十八D以后所谓的“隐性福利”已经很少了),还有搞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在国外“买买买”兼并收购。
上缴中央财政的利润,官方的术语叫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照财政部数据,201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实际收入为1430亿元,而在2017年,预计石油、电力等行业利润下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290亿元。
央企利润上缴后,国家财政用来做什么?
按照财政部2017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额为1290亿元的蛋糕被切成了7份:
1、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9亿元(社保缺口太大,那就切国有企业的肉来填);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预算数为510亿元,主要包括“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支出、化解过剩产能及处置僵尸企业人员安置支出、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支出等;
3、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预算数为323亿元,主要用于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产业基金、产业集团注资,其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预算数为193亿元;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预算数为110亿元等等;
4、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预算数为70亿元;
5、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数为114亿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预算数为25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15亿元;
解释其中的两项内容:
第5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可能是由于央企占尽了垄断行业的缘故吧,中央会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转移支付,2017年转移支付金额为114亿元。不过,不同年份转移支付金额差别很大。
第6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可以这样理解:财政部是全国的财务大管家,对于财政部而言,有两个装满钱的水池:中央企业挣的钱组成了“A水池”,国家税收的钱组成了“B水池”。
为了体现央企全民所有制,就把A水池中的水(央企挣的钱),抽到B水池中去,供国家日常运转使用。这就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
总的来说,2017年预算中,央企上缴的1290亿元,只有社保基金、调出资金两项,共计286亿元直接用于惠及全体国人的事项中。相比于央企上万亿元的利润而言,实在是有点少啊。
在地方国企层面,按照财政部部长今年3月在全国人大上的报告,2016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171亿元。至于地方国企挣的钱怎么花,由地方财政决定,一般参照中央,具体有所差别,不再赘述。
金融类国企
因为工商银行等中央金融企业占据了绝对主力,所以这里不考虑地方金融类国企。
在国家财政收入体系中,金融类央企跟实业类央企是两个独立体系,管理上也分别归口财政部金融司、资产管理司。
金融类央企上缴的利润,并不像实业类央企一样,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面,而是算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之中。也就是说,来自金融类央企的收入,直接天生属于B水池。
但是,金融央企经营预算究竟应该放在B水池,还是跟A水池一起组成国有资本预算,这一点目前仍然存在争论。
此外,在2013年审计署的审计中,指出了财政部在持股的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缺乏统一规定、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后来,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但是,该办法目前尚未公开。不过,可以大致判断:对于上市金融类央企而言,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诸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直接通过股东分红、股息股利收入等形式上缴财政部。
对于非上市金融类央企而言,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等,则按照相应比例上缴利润。
总体而言,按照财政部2017年预算,金融央企将上缴6541亿元,占了我国全年财政预算收入的8%,同时也是实业类央企上缴利润的4倍。
梁子的关注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国资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要提高至30%。
相比于提高切分给国家财政蛋糕的比例,梁子更加关注的是如何把蛋糕做大,如何防止蛋糕被“偷吃”,如何让全体国人、而不仅仅是国企员工吃到蛋糕。
而这,又涉及到国企自身存在的激励、监督、分配等难题。当前,国企改革正是围绕解决这些难题展开的。如何展开?梁子后续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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