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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焜 | 宋拓《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知見


一、概說


宋薛尚功撰《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以下簡稱“款識”),二十卷。薛尚功,字用敏,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宋紹興年間(1131-1162)以通直郎僉定江軍節度判官廳事。《款識》全書收有夏器二、商器二百又九、周器二百五十三、秦器五、漢器四十二,凡五百十一器。其中以商、周二代鼎器最多,計九十七器。惟周代磬、鼓為石製,周琥、秦璽為玉器,餘均銅器。《四庫全書提要》稱本書:

所錄篆文雖大抵以《考古》、《博古》二圖為本,而蒐輯較廣,實多出於兩書之外。……未免真偽雜糅,然大致可稱博洽。……箋釋名義,考據尤精。……其立說並有依據。蓋尚功嗜古好奇,又深通篆籀之學,能集諸家所長而比其同異,頗有訂譌刊誤之功,非鈔撮蹈襲者比也。

《款識》是宋代金石著述中輯錄銅器銘文最豐富的一部書,自是十分重要,尤其所著錄的鐘鼎彝器多已不傳,獨見於此書,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款識》二十卷,紹興間曾有刻石,可知初為石刻本。宋亡以後,石刻散佚,現僅存若干宋拓本。石本之外,後世另有木刻與傳寫本。



二、通行本


現在流傳的主要是木刻本和若干傳寫本。其重要者簡述如下:


(一)明萬曆十六年(1588)萬岳山人刊硃印本


此本卷前有萬曆十六年萬岳山人序曰:

《款識》一集,有抄本無刻本。予深憫其傳之不博也,意欲梓焉。謀諸數年,因艱于摹寫之手而竟不果然;梓行之興,遂自索然。邇年偶遇松石姜君,亦博物之士,能兼諸家書法,又工篆隸。予以是集而謀諸姜君,彼固唯然,試一為之。予觀其摹寫之際,運筆精熟,若素所習者,不半月而就,于是遂得而梓焉,初願始畢。其間多錯亂缺文者,悉皆校讎釐正,則魯魚亥豕之訛,庶乎其免矣。故刻之以與四方同志者共焉。


國家圖書館藏萬曆十六年萬岳山人刊硃印本


此本因萬岳山人序後有“宣公後裔”印,故又稱“陸刻”。黃丕烈說:“此書自以宋刻為最佳,精抄次之。明刻有二:一為硃印本,此陸刻是也;一為墨印本,余所收朱刻是也。在明刻本,朱又勝於陸矣。余故校朱本於此鈔本上,而陸本之不如各本,已遜此鈔本,又何論朱本耶?”1可謂評價極低。容庚亦評其“考證刪節不全,每遇略長之考證,輒刪去其末段,或並刪其前段,且多誤字,幾於文義不通。”2此硃印本雖自稱“其間多錯亂缺文者,悉皆校讎釐正,則魯魚亥豕之訛,庶乎其免矣。”事實則並非如此。


(二)明崇禎六年(1633)朱謀垔校刊本


是書崇禎六年朱謀垔序,述其所據底本及刊刻經過云:

南宋薛尚功集《鐘鼎彝器款識》二十卷,《鐘鼎韵》七卷。《韵》有刻本,傳世《款識》則尚功手書,為山陰錢德平秘藏。神物流傳,不專一氏,庚午(1630)夏月,客有持以視余,余喜出殊異,不惜重貲購之,而不欲私為己寶也,爰授梓人,公諸同好。……篆文一卷至八卷,臨川帥志摹;九卷至廿卷,則族侄統鉫繼之;小楷家侄統□書。書成,搜其亥豕之譌,則有族侄寶符、統鑽。至於命意運指,不失古人遺法,自柔翰以至銕史,皆不佞垔一一指授,願為薛氏忠臣者。


國家圖書館藏崇禎六年朱謀垔校刊本


黃丕烈稱“約略定之,朱為勝矣。……既無石刻,則朱本可據。”3容庚說:“朱氏所得是吳江史氏本,是否薛氏手書未可必,其於原石本則未見也。”1935年于省吾曾將朱本印行,現在《款識》的各種出版品,主要就是于省吾印的這個本子,流傳最廣。4


(三)清嘉慶二年(1797)阮元刻本


阮元序稱其刊刻經過云:

薛尚功《鐘鼎款識》宋時為石刻本,故有法帖之名。明萬歷間,硃印刊本,訛舛最多,跋語亦刪節不全。惟崇禎間朱謀垔所刻尚功原本較為可據。然板本并佚,傳寫滋誤。今據吳門袁氏廷檮影鈔舊本,及元所藏舊鈔宋時石刻本,互相校勘,更就文瀾閣寫本補正之,似可還薛氏舊觀。錢塘吳氏文健明于小學,審定文字,以付梓人;陳氏豫鍾精篆刻,為摹款識;高氏塏善書,為錄釋跋,皆一時之能事也。


國家圖書館藏嘉慶二年阮元刻本


容庚評此本“刻本無石本‘錢唐薛尚功編次並釋音’一行,則其自藏必非舊鈔宋時石刻本。文瀾閣寫本從朱氏刻本出,阮氏就文瀾閣寫本補正,則其未見朱刻可知。”5

此書北京國圖有多部藏本,或有跋語。近年曾出版。6


(四)清嘉慶十二年(1807)平津館臨宋寫本


孫星衍序此書云:

曩客中州時,見薛氏《鐘鼎款識》石刻本於歸河丞朝煦處,未及細閱。後至京師,得明刻佳本,旋為友人取去。阮中丞開府浙中,既以宋刻板本校梓行世,視舊本精善。及余再官東省,得見舊寫本,多元、明人印章,或題為繭紙薛尚功手書者,未知是非,然紙色舊而篆文極工,核之阮氏刻本及近時本篆體,審正釋文,字句增多,可以訂別本誤改篆文及脫落釋文共若干處。記所見法帖本式樣,正與此相似,雖不敢定為薛氏手蹟,其為宋寫本無疑矣。亟屬嚴孝廉可均影臨古篆,蔣茂才嗣曾寫附釋文,或有原書筆誤,皆仍其舊,仍付剞劂,以廣流傳。


嘉慶十二年平津館臨宋寫本


此序寫於嘉慶十二年,據孫序則此本根據宋寫本傳寫,可惜並未刊刻以廣流傳,直到光緒三十三年(1907)才由貴池劉世珩校刊於武昌。平津館臨宋寫本後為繆荃孫所得,7今藏台北“國家圖書館”,民國六十一年(1972)廣文書局曾將之出版。


(五)繆荃孫藏康熙五十八年(1719)陸亮友桐氏據汲古閣本抄校本


此書後有陸亮後記云:

吾虞湖南毛氏素稱藏書家,此寫本《鐘鼎款識》廿卷,前後皆有汲古閣及黼季印章,其為毛氏家藏本無疑。客持以售,索價甚昂,余貧不能致,復愛甚不忍捨去,因與暉山姪篝燈抄錄,凡十晝夜而成帙。惟是亥豕魯魚,句多舛缺,且無敘識款題,不知何人輯錄。繙閱之下,每用慨然。己亥(1719)秋,館於石城清河公第,得交髯翁田志山先生,見其案有焚餘舊本,為先生填補而成者,因乞假較勘。先生學深貌古,性誠愨爽朗,絕無幾微吝色。復與暉山姪校其譌謬,并錄敘跋,始知為南宋薛尚功所集,而是書竟成完璧矣。


康熙五十八年陸友桐本


此記既言“與暉山侄篝燈抄錄”,又言“復與暉山侄校其譌謬”,但今所見之本出於一手,且無校改痕跡,容庚定其“乃後人傳抄本,其非陸氏叔姪手寫可知”。《藝風藏書記》記此書“摹寫極精。康熙己亥陸友桐手寫本,有跋。收藏有‘巢氏七研齋印’朱文方印”。此外錄田林、陸友桐序跋,並無其他。唯此本卷末有“藝風校”、“癸丑(1913)十一月又校,小珊”。民國初年上海古書流通處影印此書時卷前附有“參校書目”,參校書有“陸校三種”、“繆校六種”,但《藝風藏書記》無一語及此。“參校書目”後又說:

康熙己亥陸友桐手寫本《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二十卷,為藝風老人銘心絕品,藝風所藏此書,凡兩本。晚年以平津館鈔本售去,此本則珍為秘笈,不輕示人。去歲敝處購得繆氏藏書,始知藝風嘗徧假南北各藏書家舊鈔精刻之本,以彚校此本,實為畢生精力之所寄。友桐鈔之於前,藝風校之於後,允推此書第一善本。今特景印流布,並將二公參校諸本列目如右,庶幾讀此書者,有以知二公用力之勤,亦以見景印之不容緩也。

此書既非陸氏手抄,所校語,也只在第十七卷“岐陽石鼓”校注與石鼓文拓本異同,且此“校注”極大可能是書估從阮元本過錄,8不能確認是繆氏手筆。此外再無其它,所謂“陸校三種”、 “繆校六種”,純屬“書估欺人”9

林鈞稱此本“允推薛書第一善本。余當日未獲繆氏此書,抱恨無極,今得景本,亦可少慰。”10恐怕正是為書估所欺。

容庚總結這五本的優劣認為:萬岳山人本銘文訛舛,考證刪節,其劣不待言。朱本較佳,孫本差近朱本,繆本在孫本與阮本之間,阮本為下。



三、宋石刻拓本


《款識》一書通行之本為木刻及傳寫本,其中又以朱謀垔本流傳最廣,各本優劣容庚已有評述。此外,《款識》有紹興十四年江州公庫石刻本,宋曾宏父《石刻鋪敘》曾記其事:

《鐘鼎彝器款識帖》二十卷,定江僉幕錢唐薛尚功編次并釋。起於夏而盡於漢。……紹興十四年(1144)甲子六月,郡守林師說為鐫置公庫。石以片計者二十有四。視汝之所刻、武陵所鋟金石篆隸,則此帖為備。11

可見紹興十四年,薛尚功服官江州,其所編釋的《款識》由郡守林師說為之刊石,而《款識》最初是以石刻的方式面世的。可惜宋亡之後原石無存,只有若干宋拓傳世,而世人見者無多。

民國十八年(1929)史語所整理明清內閣大庫檔案時,發現宋拓石本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卷十三、十四殘葉三紙,徐中舒曾撰〈宋拓石本“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殘葉跋〉一文為之跋記,12述及殘葉出處、文獻所見各家藏弆。當時他所提到的《款識》宋拓情形為:

石本傳世既稀,茲將嘉、道以來各家藏弆見於著錄者,備列於下:

(1)歸朝煦藏石本──見玉海堂本孫星衍序

(2)黃蕘圃藏殘石本共十二卷(缺一至六,十七,十八,共八卷)──見《蕘圃藏書題識》

(3)嘉善程氏藏宋拓石刻本──見《郘亭知見傳本書目》

(4)吳大澂藏宋拓殘石本──見《前塵夢影錄》江標注

(5)朱為弼得高氏清吟堂舊藏漢器武安侯鈁以下數種──見《石廬金石志》

(6)林鈞藏宋刊殘本十七、十八兩冊──見《石廬金石志》13

這是徐中舒從著錄中整理出來的,實際上這些石本他一件也沒看過,此時他唯一見過的只有內閣大庫的三葉殘紙。

民國二十年間,史語所又因趙萬里的介紹,以時價三百四十元購得十六葉殘葉,徐中舒“取所中藏三殘片對看,前後互相銜接,墨色紙張亦無稍異,斷是‘一個本子’”。14因石本傳世珍稀,史語所便合此十九葉宋拓殘本並徐氏〈宋拓石本“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殘本再跋〉刊印百部流傳。15這是唯一刊行的,也是一般人唯一能見到的《款識》宋拓。其它的或只見於著錄,或深藏秘府,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看不到。這些宋拓石本的傳世情形究竟如何,是我們要討論的重點。


(一)史語所藏本


1930年前後,史語所整理內閣檔案,發現《款識》宋拓三葉殘紙;後又購得十六殘葉,合此十九葉刊印傳世,已見前述。除此之外,史語所還藏有《款識》宋拓的卷十七。

民國二十六年(1937),故宮博物院馬衡(1881-1955)院長得知坊肆求售宋拓薛書〈石鼓〉卷,以史語所既存十九葉殘本,建議史語所購藏,他給傅斯年的信說:

返平後,聞薛尚功《鐘鼎款識法帖》末卷在厰肆求售,因思薛書拓本見存者,多數皆歸貴所,此卷雖係石鼓,與鐘鼎無關,究係首尾完全之一卷,且可與流出東鄰之三宋拓石鼓相參證,貴所收之最為相宜,不審兄有意乎?肆估索價六百,際此年關或能較易商談也。16

傅斯年回電馬院長:“薛書乞代購,款待示後即寄。”17然書已為北平圖書館所得,經傅斯年所長請讓,袁同禮(1895-1965)副館長同意仍以四百五十元之購價,讓售史語所。袁同禮的回信說:

頃奉□手教,欣悉□尊處願購宋拓《鐘鼎款識》,自當奉讓,請將款(四百五十元)便中匯下,以便向中基會接洽注銷發單等等手續也。18

《款識》卷十七石鼓文,於是入藏史語所。其入藏情形與另一館藏宋刊《文苑英華》類似。宋刊《文苑英華》除完整一冊外,另有內閣大庫檔案發現的三葉半殘葉。19《款識》除了內閣大庫檔案發現殘葉外,亦有首尾完全之第十七卷〈石鼓〉冊;20兩書均鈐有“晉府書畫之印”,曾為明代晉藩所藏。21明清鼎革之後,晉藩所藏有重歸內府者,有流落民間者,然幾經遞藏,能重聚於史語所傅圖,或是古物有靈。

〈石鼓〉卷,摺裝,木板面。此卷原為晉藩圖書,卷首有“晉府書畫之印”朱文方印。撤藩後書當流入民間,為李彥彬、彥章兄弟收藏。22卷內有“小雪浪齋鑑藏金石文字”、“蘭卿審定”印記;郭尚先跋云:“薛氏金石款識最號精博,此兩卷以紙墨驗之,蓋宋拓也。……蘭屏寶之,宜哉!”

李氏兄弟之後,流入廣東劉泉(字雲甫)家藏,封籤題署有“宋榻石鼓文,雲浦題”,卷內有“銕城劉雲甫鑑藏金石書畫之章”、“銕城劉泉家藏”、“台山雲浦”諸印記。23此冊後為沈曾桐所得,24繆荃孫日記曾記其事(民國三年十月):

十二日丁卯,晴。詣沈子封談。……子封示朱竹垞手注《五代史》藁、宋拓《薛鐘鼎款識石鼓》一冊。25

可證此時《款識》石鼓冊在沈曾桐處。隔年就由袁克文收藏。26卷末有“庚申(1920年)五月沈曾植觀”,應是入藏袁克文以後的事。

袁克文收藏此冊先經李盛鐸推薦,北京國圖藏有李盛鐸致袁克文書信二十五通,“從書信內容來看,主要是李盛鐸幫袁克文『掌眼』,辨析古籍版本,考鏡源流,襄助寒雲收藏。”27其中一信提到“薛氏《鐘鼎》真宋拓精本,罕見之秘笈也”。於是袁克文通過傅增湘買到,卷後題記有“沅叔為購得此冊”,當購自沈子封。傅增湘曾記其事:

同叔(沈曾桐)閎識孤懷,高視一世,嫻於朝章國故,雅善清談。鼎革後,屏居燕京,鬱鬱寡歡,視朋輩少所許可。藏書甚富,不輕以假人,顧獨於余若有夙契,經歲往還,名鈔祕校,常相欣賞,頻年傳校之書殆百餘卷。宋元古槧,或斥以易米,余為作緣者有宋拓《鍾鼎款識》、宋大字本《中庸集注》、宋本《內簡尺牘》,紙墨精好,世所希覯。28

可證沈曾桐是通過傅增湘賣給袁克文以“易米”。

袁克文日記也記錄得書日期(乙卯十月二十一日):

得宋拓《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殘存卷十七《石鼓文》一卷,即薛氏祖本。紙墨沉雅,字畫精健,朱、阮諸刻,不足觀已。29

距離沈曾桐出示繆荃孫的時間大約一年。

袁克文藏書後來也相繼散出。倫明曾有詩及此:

一時俊物走權家,容易歸他又叛他。開卷赫然皇二子,世間何時不曇花。

並註曰:

袁寒雲克文,於乙丙間,大收宋槧,不論值,坊賈趨之,幾於搜岩熏穴。所儲又多內府物,不知如何得之也。項城敗後,隨即星散大半。30

此冊最終入藏史語所,已見前述。當其民國二十六年在北平圖書館時,曾拍有照片。從照片看,石鼓宋拓當時已有蝕蛀,卷後道光年間跋文亦有小蛀,但袁克文等人題跋及印記則完好,此黑白照片最後有“國立北平圖書館珍藏”朱印,應是決定轉讓給史語所後拍照存檔的。現況並袁氏跋印俱有新蛀修補。

石鼓文唐初被發現於陝西天興(今陝西鳳翔)三畤原,薛氏〈石鼓〉卷末所云:“右岐陽十鼓,周宣王太史籀所書”,應是當時普遍的認知。原石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款識•石鼓》係據北宋岐下翻刻本縮刻,此摹刻本,錯誤雖多,但它所據最初底本跟傳世的《先鋒》、《中權》、《後勁》等北宋拓本相比,非但毫不遜色,猶優於此三種北宋拓本。31而薛書宋拓〈石鼓〉卷,原石已不存,該宋拓本除傅圖藏本為全卷外,現僅見上海圖書館存有“石鼓二”殘葉一葉(詳後文),極爲珍稀。


(二)考古所藏本


現藏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的《款識》為第十八卷原拓全卷。1957年由當時的鄭振鐸所長親自接洽,直接得自石廬主人福州林鈞。32王世民先生記述該冊裝幀情況如下:

考古所入藏時,此卷拓本裝成高24釐米,寬12.5釐米的冊葉,織錦封皮上的白簽無字,蠹蝕頗為嚴重。1983年,送請文物局出國文物展覽辦公室張明善同志重新裝裱,為避免書口部位摺疊受損,將其改裝成卷軸。33

此卷原為明代晉藩收藏,卷末有“敬德堂圖書印”、“晉府圖書”、“子子孫孫永寶用”印記,為晉藩朱鍾鉉的藏書印。晉封絕於崇禎十四年(1641)。後歸李蘭屏、蘭卿兄弟,1917年秋由林鈞得諸李氏後人。

林鈞《石廬金石書志》卷八曾有述及:

此係宋刻殘本,曾為晉府收藏,最后歸吾閩李蘭卿鄉前輩,余于丁巳(1917)秋間得諸李氏后人。曾經漢陽葉東卿志詵、莆田郭蘭石尚先、平湖朱右甫為弼手跋收藏。前有“小雪浪齋鑑存金石文字”朱文長方印,尚有白文“審定”一印蠹蝕姓名二字,后有“晉府圖書”朱文大方印、“敬德堂圖書印”朱文方印、“子子孫孫永寶用”朱文方印、“志詵之印”白文方印、“蘭卿審定”白文方印。按宋槧零本,球璧同珍,余之抱殘守缺亦自雄也。

《書志》隨後錄葉、郭、朱三跋文。是則本冊所見之三跋,為李蘭卿收藏期間所記。這三跋是:

道光四年四月望日借校一過。葉志詵記。

右金石款識第十八卷,以明朱謀垔刊本校之悉同,惟彼本秦璽向巨源本第一,畢景儒本第三耳。郭尚先記。

三代鐘鼎彝器至宋而成書,自宣和殿《博古》及《考古》諸圖、王嘯堂《集古錄》等書,指不勝屈。惟吾浙薛氏尚功《款識》蒐羅既富,辨釋亦博,皆自書上石,不特篆法渾成,隸法奇古,即楷書亦上逼顏柳,題為法帖,良不誣也。惜石刻入元代毁以累塔,摹本多亥豕,而搨本絕少。余於三十年前得清吟堂高氏舊藏此刻一冊,惟漢器武安侯鈁以下數種耳,秦器已失,何論周以前耶。今觀蘭卿先生所藏十七、十八兩冊,墨色入古,篆畫精妙,定為初搨善本,洵吉光片羽也。先生好古不勌,他日得全本見眎,愈增眼福矣。右甫朱為弼記。34

其中郭尚先跋所稱此十八卷拓本與朱本校之悉同,只有秦璽三件次序不同。按郭氏所說的順序,實為阮本次第,朱本與石本並無不同。此當是郭所誤記。又徐中舒引此跋,於“彼本”下註云:“即石本,對朱本言,故稱彼本”,並說:

此石本、朱本不同處。考《輟耕錄》卷二十六論傳國璽條,引碑本第十八卷璽文次第,正是向巨源本第一,畢景儒本第三。阮本亦云據舊鈔宋時石本校勘,其第十八卷秦璽次第,亦與《輟耕錄》所引同。

按徐氏之言誤。郭尚先跋所謂“彼本”實指朱本,對石本言。郭在石本卷末題跋,自不能稱此石本為“彼本”;從題跋文意讀,此彼本亦當指朱本。只是郭所稱的朱本次第實為阮本。朱本與石本次序並無不同。35

此卷入藏考古所後,經改裝為手卷,雖說有“避免書口部位摺疊受損”的考慮,但本為冊葉,經改裝為手卷則完全失去了舊貌。

現在談一下卷十七、卷十八裝冊的問題。

從史語所藏卷十三、十四的殘葉前後互相銜接,墨色紙張亦無稍異,斷是“一個本子”,已可推知兩卷緊密相連。卷十七、十八原亦應為一冊,卷十七卷前有“晉府書畫之印”,卷十八卷末有“晉府圖書”印,可見其原為一冊。依一般藏書蓋印的習慣,只蓋卷前,或卷之前後,不會只蓋卷後,因此在晉府時應當為一冊。今所見卷十七卷尾、卷十八卷尾分別都有道光四年葉志詵、郭尚先、朱為弼的題記,可證在此時已分為兩冊,否則沒有分別題記的道理。而且,如其原為緊密銜接,也不可能有空間可供題跋。至晚在李氏兄弟收藏時,已從卷十七和卷十八相接處裁開,分裝為兩冊,卷十七最後入藏史語所,卷十八最後入藏考古所,其先原是同一冊。

朱為弼的跋文,最可注意的是“蘭卿先生所藏十七、十八兩冊”,這說明卷十七、十八原都在李蘭卿處,而此時已分為兩冊。葉、郭、朱題記時,是同時看到這已經分開的“兩冊”,因而分別題記。

接著談卷十七有沒有到林鈞之手的問題。

王世民先生曾談到考古所卷十八購自林鈞的事,他說:

值得注意的是,朱跋記錄的蘭卿先生所藏為十七、十八兩冊,而《石廬金石書志》並未交代這兩冊在丁巳秋間(1917)是否全都歸於林鈞,還是只得到十八卷一冊。1957年夏考古所派人前往福州接收石廬藏書時,未能向林鈞本人問明,現已無從查考。

徐中舒在〈殘葉跋〉中則提到:

《石廬金石志》卷八圖譜類云,藏有宋刻殘本十七、十八兩冊,本為晉府收藏物,有晉府圖書、敬德堂圖書印,子子孫孫永寶用等朱文印,當即宋拓石本無疑。石鼓原在薛書第十七卷中,此殘本有葉志詵、郭尚先、朱為弼三跋,於石鼓行款字數,均未言及。

依徐說,顯然林鈞藏有卷十七、十八兩冊。其實徐中舒此言真不知所云。《石廬金石書志》(已見前引)所載,完全針對卷十八而言,所錄題跋也是卷十八的,隻字未提卷十七石鼓,徐氏何來“藏有宋刻殘本十七、十八兩冊”之說?從考古所藏卷十八看,卷前鈐有“石廬珍藏金石書畫經籍之印”白文方印、卷末還有“石廬祕笈”朱文方印、“亞傑審定”白文方印,“曾藏石廬”白文方印。但史語所藏的卷十七,完全沒有林鈞的任何印記,足以證明到林鈞之手的只有卷十八,不待問明。

前面談到卷十七的遞藏經過,在李氏兄弟之後,流入劉泉、沈曾桐、袁克文,最後入藏史語所,並未經過林鈞。李氏兄弟是將卷十七、十八分別賣出的。


(三)上海圖書館藏本


上海圖書館藏有《款識》一冊,係經吳湖帆重裱,36非宋本之舊。此冊存卷十四,十五葉;卷十七,一葉;卷十八,九葉;卷二十,三葉,缺卷末十一器。吳湖帆於1950年“裝為二十八葉”。37


上海圖書館藏本吴湖帆题識


此冊的遞藏過程,根據阮元嘉慶九年(1804)的題跋:

薛尚功《鐘鼎款識》本稱法帖,後人始刻印為書,是以宋影鈔本皆稱法帖也。此十二葉為初搨不全本,可見宋時初刻精妙本來面目,極可珍也。此冊舊為江村高氏藏本,今歸平湖朱氏右甫。右甫今為予編《鐘鼎款識》續編,寶此冊為淵原矣。嘉慶九年春二月十八日,揚州阮元識於八甎吟館。

可知可考的第一個藏家為高士奇(1644-1703)清吟堂,嘉慶九年歸朱為弼。考古所藏卷十八朱為弼跋文亦稱“余於三十年前得清吟堂舊藏此刻一冊”。

江藩跋云:

《鐘鼎款識》石刻向在臨安,宋元易代之時毁於兵燹,今片石不存矣。予曾見吳下繆氏所藏硃搨本、姚君南谿所藏不全本,今不知歸於何人。嘉慶十四年冬至日下,茮堂先生出此見示,爰題數語以誌眼福。甘泉江藩。

可見嘉慶十四年(1809)冬,此冊仍在朱為弼處。

嘉慶十六年翁方綱題跋稱“東卿博雅嗜古,更祝其繼此日有新得耳”。最晚此時已歸葉志詵。

此冊卷首同治戊辰(1868)鄭齋題稱“葉氏平安館舊藏”,可見此時已歸沈樹鏞,38沈是吳湖帆姻親。鄭齋在同治八年為此殘冊寫了“目錄”。沈氏同治十二年二月去世後,此本應在吳湖帆家,卷末有張之洞的題跋稱“光緒四年(1878)十月庚寅清卿攜薛氏《鐘鼎款識》宋拓殘本過寒齋相示”可證。後來此冊歸錢鏡塘,吳湖帆並為它重新裝裱。鄭齋“目錄”後,有吳湖帆題記:

右目為外祖川沙沈韻初先生所書。卷十四遺錄目錄二器,又𨚕敦二器銘誤蓋銘,茲用朱文校正補入其中。漢鈁、漢鼎、漢鐙為標類非目,故圈刪。其他注誤裝四處,皆據之更正重裝。右目書于同治己巳(1869),越今已八十一年。民國庚寅(1950)鏡塘錢君出觀校勘付裝,吳湖帆記。

卷末亦有吳跋稱:

庚寅春日,鏡塘兄携觀薛氏《鐘鼎款識》宋拓殘頁孤本,復為重加檢理,校正顛倒,裝為二十八葉。吳湖帆記。

可見最晚在1950年時此冊已為錢鏡塘所有,而吳湖帆為之重裝,並據朱謀垔刻本“校正顛倒”,且校勘了鄭齋目錄,並於拓片之殘缺處配補白紙,並補其銘文(考釋部分未補)。39

1956年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由方詩銘經手,購自錢鏡塘(1810-1983)處,後移交上海圖書館保存。冊中有錢氏印記多方。

上海圖書館藏本與其它各本頗可互補。

卷十四原十七器,上圖藏本存十器。史語所藏本中也有卷十四的殘頁,與上圖藏本互有長短,可以互補。如:

卷十四前段“散季敦”為上圖本所無。

“尨敦”到“𨚕敦三”,若干上圖殘本缺而史語所本有者。如尨敦銘文11-13行,及其後釋文六行。𨚕敦二的第二則銘文,上圖本只存前三行,史語所本雖倒數第四行略有殘破,但基本尚完整。


上海圖書館藏卷十四尨敦


台灣傅斯年圖書館藏內閣大庫本卷十四尨敦


𨚕敦三,史語所本只剩殘破銘文,上圖本則完整。其後按語上圖本雖缺七行,史語所本則完全闕如。兩本正可互相取長補短。


上海圖書館藏卷十四宰辟父敦三


台灣傅斯年圖書館藏內閣大庫本卷十四敦一、敦二


史語所藏品另有卷十三殘頁,存三器,為各家獨有者,原也是難得的“孤本”。

新見黃丕烈舊藏本卷十三、十四全卷完足,可以完全取代原有的殘本。

上圖卷十七。僅存第二鼓殘文十九字,重文兩字。史語所藏本卷十七周鼓基本完整,上圖藏此殘葉,為史語所藏本之外唯一僅存的“複本”。不過,此殘葉的品相比史語所藏本好。40

吳湖帆在此殘葉上除記錄卷十七器目外,並題記談其中的“琥”為銅琥,非玉琥。另有一段談到《款識》收器的材質:

薛氏法帖所收五百十一器中,祇第十七卷中岐陽石鼓十器為石,第十八卷中秦璽三器為玉,其它四百九十八器皆金屬也。41

以上是第十七卷一葉殘葉的情況。

卷十八,唯上圖及考古所有此拓。考古所藏本全卷完整,可惜蠹蝕嚴重。上圖本卷前、卷後均有缺葉。吳湖帆已記其缺項如下:

秦器款識:玉璽三、秦權、平陽斤。

周器款識:周陽侯鐘。以上缺。

卷末好畤鼎後缺侈耳鼒、高奴鼒二器。

此當是據木刻本而校訂者。不過,吳所指的“周器款識:周陽侯鐘”則明顯是錯的。“周陽侯鐘”的前一行標題明作“漢鐘”,絕非周器,其銘文內容亦可證其為漢器。

上圖卷十八殘卷始於“谷口甬”而缺銘文。42谷口甬釋文後與考古所藏本同。上圖本雖非全袟,但大體而言品相比考古所藏本好,個別仍可互補。即以谷口甬釋文而言,上圖本較清晰,如“南方”、“左馮翊造”等,考古所本幾乎看不到字,而上圖本清晰。但“北方槩南”,上圖本“槩”下的“木”不清楚,“南”字則殘存一豎畫,但考古所本皆清晰。定陶鼎一般也是上圖本清晰,但按語之“而是鼎於葢間有髙廟”,則考古所本較完整。而最後之“之世也”三字考古所本具在,而上圖本缺。汾陰宫鼎蓋之釋文第二行,“汾陰供官銅鼎二十枚容斗重十斤”,其中“二十枚容斗”數字,上圖本殘去,考古所本適可補闕。此外,好畤鼎釋文“好畤供廚銅鼎容九升重九斤一兩”,此釋上圖本上行清楚,考古所本下行清楚,適可互補。

考古所本上林鼎釋文殘破不能讀,上圖本則基本清楚。

大致來說,卷十八考古所藏本完整但蠹蝕嚴重,上圖藏本雖殘葉,但品相比考古所本好,可以相當程度的補其不足。王世民先生曾比較這兩本說:

大體說來,考古所藏本的字畫清瘦,筆鋒銳利,上圖藏本則稍嫌肥鈍,應是捶拓較久所致。最明顯的是定陶鼎一段,跋語末尾的“更以封高祖之子恢,是為定陶共王”至“則正恢之世也”,考古所本字字清晰,而上圖藏本“之世也”三字已被磨損,係用朱筆補於行間。由此可見,考古所藏本確如朱為弼跋所說“為初拓善本”,而上圖藏本中的十八卷部分墨拓時間略晚。

王先生的意見有一定道理,但仍有可以商榷之處。首先,從字畫清瘦或肥鈍來看,二者字體的精神具在,尚無明顯區別,沒有像《集王聖教序》劉鐵雲藏本和台北“故宮”藏本那樣的差異。何況,如孝成鼎,考古所的筆畫反而比上圖本更顯肥鈍,且其器名的“鼎”字,銘文的“孝”字都不如上圖本完整,似都不能作為其拓本更早的證據。而所謂“之世也”三字磨損也有失察之處。上圖本“之世也”三字乍看確實為一片黑,其旁為朱筆補三字。但以拓片的特質,如其字已磨損,表現在拓片上的應該是白色斑駁,而不是一片黑。細看此三字原來有完整的白字,其變為黑色或是施拓時墨色之暈漬,施拓之時其字並未磨損。

我們沒有辦法一定為上圖本、考古所本定出拓本先後,估計其施拓時間應該差不多。拓本之互有良窳,恐係拓工所致,非關先後。考古所本現況已多蠹蝕,可藉上圖本參考。想像考古所本當其未蠹之時,應是絕佳善拓無疑,當其已蠹之後,仍是天壤間卷十八唯一之完整拓本,極為珍貴。

必須說明,以上所說的情形,是就藏本的“現況”説的。考古所本有不清楚的地方,是嚴重的蠹蝕所致,其初並不是這種情況。


(四)黃丕烈舊藏本(士禮居藏本)


前面已經說過,《款識》所有的宋石拓本只有史語所藏的十九葉殘葉出版過,一般人可以看到。史語所藏的卷十七、考古所藏的卷十八,以及上圖藏的四卷殘本,都沒有出版,知道的人很少,看過的人更少。而黃丕烈舊藏的本子,一般只見諸著錄,學界甚至不知它是否還在人間。王世民先生對宋本《款識》曾做過調查,根據徐中舒所列宋石著錄,仍不免感嘆:

這些藏本的已知卷數,既以黃氏士禮居藏本為多,無疑學術價值最高。民國初年,古書流通處石印繆荃孫藏本,卷首所列參校書目中『繆校六種』有『宋石刻祖本,存十二卷,士禮居舊藏』,說明當時該本尚完好無恙。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這一黄氏藏本和歸、程二本,早已不知去向。

黃丕烈在其《蕘圃藏書題識》曾說:

昨歲得石刻殘本,取校此本獨勝。……余藏石刻殘本,少一至六,又十七、十八共八卷,既無石刻,則朱本可據,因誌原委如右。復翁記。43

此寫於嘉慶十八年,可證其得石本於嘉慶十七年。其他各家文獻提到的,如平津館臨宋寫本,有孫星衍序:

曩客中州時,見薛氏《鐘鼎款識》石刻本於歸河丞朝煦處,未及細閱。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阮元刻本,有朱善旗校並跋,跋文作于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二月十九日:

同郡魏塘程蘭川通守文榮藏宋石刻江州公庫本薛氏款識帖,七、八至十五、六卷,又十九、二十卷,共殘帙六冊。向為汪閬源觀察得之黃蕘圃孝廉丕烈家。二十卷後蕘翁以硃筆題其後云:“相傳為常熟歸氏物,五柳居偶得之而售於余。明時兩刻,近時重刊皆未溯源石刻,余故珍重獲之。此誠希世之寶,豈可以殘帙忽視乎?”道光戊申(1848)三月蘭川兄携來都門,因借校此冊,此冊訛字頗多,未暇悉改。44

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提到:《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二十卷,宋薛尚功撰。石刻宋拓本,嘉善程氏有之。

可見黃本原為歸朝煦物,後歸五柳居,再到黃丕烈,嗣歸汪閬源,再到程文榮。

咸豐三年(1853)太平天國軍攻陷江寧,通判程文榮殉節,45程氏藏珍多毀於兵,此十二卷下落從此杳然。

民國初年,古書流通處石印繆荃孫藏本“陸友桐臨寫汲古閣鈔本”,前有參校書目,其中之一為繆校六種:宋石刻祖本,存十二卷,士禮居舊藏。此是藉著錄名目以自抬身價,說已見前。

去歲友人獲此黃丕烈舊藏十二卷本。為宋拓宋裝原物,使此僅見著錄的要籍重見天日。其第二十卷卷尾有黃丕烈朱筆跋語,作於清嘉慶十七年(1812)除夕前六日:

宋石刻江州公庫本鐘鼎彝器款識帖,存七、八至十五、六卷,又十九、二十卷,共殘帙六冊。相傳為常熟歸氏物也,五柳居偶得之而售於余。明時兩刻,近時重刊皆未溯源石刻,余故珍重獲之。此誠希世之寶,豈可以殘帙忽視乎?


黄丕烈藏十二卷石本卷二十冊尾黄丕烈跋語葉志詵觀款


卷末又有“道光戊申春三月朔日,葉志詵借觀”題記。其流傳大約如此。在程文榮(蘭川)處時,經葉志詵、朱善旗借觀。

此六冊存十二卷,收藏及觀覽印記多方,見本書《附錄》題跋印記釋文。其中“封”字朱文方印、“古雅”白文連珠印三見,“封”字印似仿賈似道藏印,背景如何待考。46

徐中舒〈殘葉跋〉所言的前三項,即歸朝煦藏石本、黃蕘圃藏殘石本、嘉善程氏藏宋拓石刻本,皆指此十二卷拓本。不只卷數獨多,且為宋拓宋裝,保存完好,為《款識》諸本之桂冠。47

宋石刻拓本《款識》避諱“玄”字二見(宋太祖趙匡胤始祖趙玄朗),“敬”字十三見(宋太祖之祖趙敬),“弘”字六見、“殷”字一見(宋太祖父親趙弘殷),“桓”字十見(宋欽宗趙桓),均缺末筆。惟避諱並不嚴謹,未缺末筆者“弘”字有五見,“玄”字則六見。由避諱字得以印證二十卷末“江州公使庫□今鐫造到《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二十卷,計石二十四片。右具如前。紹興十四年六月□日”的刻記,此確為宋刻宋拓本。

總之,《款識》二十卷宋拓現存者如下:

卷七至十六、十九至二十,黃丕烈舊藏。(卷十五缺卷前十三面。)

卷十七藏史語所。史語所尚有卷十三、十四殘葉。

卷十八藏考古所。

上海圖書館有卷十四、十七、十八、二十,四卷之殘葉。上圖的藏本雖然無出上述各本之外者,但其重見之處往往品相更好,可以互相參證。而其跋語獨多,亦甚可貴。

宋刻石本現存十四卷,計收二百七十二器。



四、宋石本的價值


研究古籍版本的人都知道,一定要找善本,尤其宋版最受重視,主要因其時代早,受傳鈔改動致訛的影響較少,所以版本可貴。

《款識》也是一樣的道理,雖然傳世明清刻本數種,甚至有號稱根據薛尚功手稿刊刻的,但畢竟無可證實,且其所謂手稿今已不知下落,已是死無對證。即使真有此手稿,經過一再刊刻,其品質也很難保證。而江州公庫本《款識》,為郡守為薛刻石,其刻石的最後尚且有薛尚功等人的職銜,可以說是薛本人親自參與的,其可靠性自然更高。

下面舉幾個例子來說明此宋拓的可貴:


(一)次序


石本的次序有與後代刻本不同的,當以何者為是?

“汾陰宫鼎”後,考古所本次序為“孝成鼎”、“好畤鼎”、“上林鼎”、“侈耳鼒”、“高奴鼒”。上圖本“上林鼎”在“孝成鼎”前,而缺侈耳鼒、高奴鼒。上圖本經吳湖帆重裝,吳是根據朱謀垔刻本校的,次序當然與朱本同。考古所本經改為手卷之後,已非宋本之舊,其次第似亦非具絕對說服力;但細看其拓紙,“上林鼎”標題緊密接續於“好畤鼎”按語之後,且拓紙完整,沒有斷裂,可見宋本次第本來如此。

類似的例子還見於卷二十。

卷二十前面幾器的順序,各本皆作上林榮宫鐙、首山宫鐙、甘泉上林宫行鐙、林華觀行鐙、甘泉內者鐙、龍虎鹿盧鐙、耿氏鐙。48上圖本與刻本同。唯甘泉上林宫行鐙僅存器名,吳湖帆重裝補一段空白紙,其後為林華觀行鐙,跋文僅存前三行,其後吳補記“卷末後缺十一器”。按上圖本係經吳湖帆重裝,其次序依朱本排定,不可視為宋本之舊。所見各本,唯黃丕烈本林華觀行鐙排第一,與各本異,當以何者為是?按黃本為經摺裝,每頁約容釋文六行,其中容有補接痕跡。但“林華觀行鐙”與“上林榮宫鐙”間為一完整紙片,沒有黏貼、折痕,可證原石以此為次無疑,此是宋石之舊,其它各本之次皆誤。也許後出各本因林華觀行鐙銘文有“五鳳二年”(56B.C.)之文,遂移置甘泉上林宫行鐙之後,該器亦有“五鳳二年”之銘。但即使作此改變,其所收器物年代為黃龍元年(49B.C.)、永始四年(13B.C.)、五鳳二年(56B.C.)、五鳳二年(56B.C.)、元康二年(64B.C.)、延光四年(125A.D.),年代排序也沒有邏輯。無論其優劣如何,從黃本看,宋石原拓第一器為林華觀行鐙無疑。

上圖本其後缺。黃本“漢釜”下依次為“館陶釜”銘釋,“軹家釜”銘釋,次第井然。朱本無“漢釜”條目,其下先列“館陶釜一次、軹家釜一”,再後則列“軹家釜”銘釋、“館陶釜”銘釋。孫本同,唯孫本有“漢釜”之目,且“次”字為縮小註。萬曆本前頁缺,從其殘頁看,其次第與朱本同。各本中只有阮本次序與宋石同。

卷十九石本所見漢器款識目次為:

鑪、壺、巵、律管、匜、洗、鉦。

朱本目次與宋拓同,唯其本文則“匜”在全卷之末,與目次不合。阮本目次與正文,均將“匜”列在最後。萬曆本目次為:

爐、壺、巵、律管、匜。

其正文則“匜”仍在最後。疑其目或與朱本同,只是漏了“匜”後的洗、鉦。這也說明一般認為萬曆本脫節較多,是確有其事。而石本優於各本是很明顯的。


(二)校勘


用石本以校勘刻本,這方面可做的工作很多,這裡只舉兩個例子說明。

卷十三“仲駒敦蓋”石本“不見於□注”,此條是容庚根據史語所藏的殘葉校的。士禮居本則清楚完整作“不見於傳注”。此是士禮居本優於殘葉之又一明證。

卷十八“武安侯鈁”石本按语“楚思王子元壽元始中再封武安侯”,朱本脫“元壽”二字,阮本、孫本皆有。翁方綱題跋說:

今重刻《款識》誤脫“元壽”二字,可見後來鋟木之本不依原石舊拓,失真者多矣。

翁氏又說:

然此王子以建平四年(3B.C.)封武安侯,元始元年(1A.D.)復封武安侯,此跋誤讀史表,乃以其元壽失侯之年為其初封武安侯之年,則亦誤也,安得備見薛氏石本詳校證之,庶有裨益耶。49

這也可見學者渴望“備見”石本的心情。朱本誤脫“元壽”二字,就刻書而言自然是一種失誤,尤其朱氏“願為薛氏忠臣者”,自當忠實於原作,縱有異文,亦當出校,不宜逕改,然而朱本失誤者多,此當屬“脫誤”,而非校改。

容庚曾根據史語所藏的石本卷十三、十四的十九紙殘葉校諸本,得出“朱本較佳,孫本差近朱本”的結論。王世民加上卷十八和卷二十的考察,認為“孫本常優於朱本”、“實事求是地說,孫、朱二本互有優劣,並非朱本最佳”,看法有所不同。然而,他們參校的樣本畢竟有限,黃丕烈士禮居本內容最多、最完整,正是全面考察這一問題的最佳契機。


(三)樣式


士禮居本保存宋裝原樣,對釐清《款識》的內容、格式很有幫助。尤其其它各家藏本都經改裝,完全失去舊貌之後,士禮居本宋裝原式的作用就更大了。由士禮居本兩卷裝一冊,前後兩卷往往緊密連接這一點看,有助於斷定現在分藏史語所和考古所的卷十七和十八,原來為同一冊,後來才分開為兩冊。

總之,黃丕烈藏十二卷拓本(士禮居本),為《款識》諸本之甲,當為學術界所重。

注释

1.台北“國家圖書館”藏清康熙九年(1670)黃公禾手鈔本《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黃丕烈跋語。黃氏另跋稱此書為“顧云美舊藏,并相傳為其手書”。同治二年沈梧題記亦稱“黃氏士禮居收藏,顧云美手抄本”。此本卷前有康熙庚戌黃公禾序自稱“因假袁君之藏,親為抄謄。”此當為國圖著錄“手抄本”所據;然序言並無印記,或出於傳抄。冊中鈐有顧苓“顧苓之印”、“云美”、“塔影園”印記,尤其“東吳小顧八分”一印,若謂此冊相傳為顧氏手書,或不為無稽。

2.容庚,〈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述評〉,《宋人著錄金文叢刊‧初編》(中華書局,2005),頁304-311。

3.同注1,黃丕烈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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