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对冲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经济带来的影响,全面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赤峰市政府将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其中,全市各级财政筹集2600万元,由支付宝等平台于4月5日开始进行发放;工会系统筹集400万元,由工会系统进行发放。下图为2600万元居民电子消费券发放、领取及使用方式。400万元工会会费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方式由市总工会制定。
赤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刺激服务业市场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市场消费的通知》(内防指复发〔2020〕9号)文件要求,为积极对冲新冠肺炎疫情给消费经济带来的影响,全面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制定本方案。一、发放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公开、公正地确定消费券使用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券发放规模、发放时间、申领人资格、申领程序等信息,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申领人能够及时便捷申领和使用消费券。(二)坚持促进消费原则。切实发挥消费券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导向作用,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消费需求,确保在短时间内释放消费潜力、汇聚消费行为、繁荣消费市场。(三)坚持安全规范原则。严格规范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规范运作、程序管理,确保消费券使用安全规范。二、资金投入(一)市及各旗县区总工会会费投入400万元。面向市及各旗县区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全体会员定向发放,并倡导全市工会会员单位参与消费。(二)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投入26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500万元,红山区、松山区分别投入300万元,其它10个旗县各投入150万元,累计2600万元,全部用于居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最终出资额度按实际兑付金额确定。三、发放方式(一)市及各旗县区总工会会费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方式按照工会经费使用有关要求,以普惠制的方式,鼓励、拉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社会消费,具体发放方案和使用办法由市总工会制定。(二)居民电子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方式1、发放方式。利用支付宝、美团网或相关平台,向消费者发放260万张消费券,每张面值10元。分为两期发放:第一期:支付宝和美团网各发放500万元的居民电子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领取及使用时间为2020年4月5日到2020年4月20日。第二期:支付宝、美团网或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居民电子消费券1600万元。领取及使用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到2020年5月10日。2、领取方式:登录支付宝平台、美团网平台或其它平台,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会保存在卡包中,也可进店扫码。每人仅限申领1次,每次限5张。3、使用方式:居民电子消费券面向赤峰境内居民(包括外地来赤人员),适用于赤峰市所有商场百货、餐饮行业、书店、旅游景区、零售终端。相应面额的居民消费券按照规则抵扣,消费每满50元,可抵扣10元消费券一张,可根据单次消费金额一次抵扣完。居民电子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活动期满后自动作废。4、后台管理:支付宝、美团网及相关平台负责本次居民电子消费券的线上线下发行及兑付结算工作,做好数据收集服务,及时统计上报数据信息及活动情况。四、工作保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此次消费券的发放工作。 市商务局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0115(工作日08:30一17:30人工接听)。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日
监 制:傅晓林
文 案:贾 晗
制图/编辑:鲍镝 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