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11月13日晚,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11月8日以前进口且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冷链食品,不能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供货凭证、口岸检验合格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11月8日以后进口的冷链食品,供应商供货凭证、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四项缺一不可,否则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该措施一经出台,收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点赞。
冷链食品频频检出病毒 海淘包裹也不容小觑
近日,国内多省份频频曝出冷链环境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此前表示,冷链造就的低温环境为病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存活空间。在零下20摄氏度的环境中,病毒一般可以存活数月之久。据不完全统计,进入11月以来,在冷链环境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案例已经涉及天津、山东、湖北、福建、甘肃、河南、陕西等多省份。
为防止病毒“冷链传输”,我国各地已展开无缝隙大排查,围堵防控漏洞:11月13日,兰州市发布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核验入境港口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得购入、储存、销售、加工。11月14日,福建省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时刻警惕疫情输入风险。通知还提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进行风险信息通报、第一时间组织管控处置部署。11月15日,上海市发布《关于对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中转查验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上海市储存、加工、销售的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自11月16日零时起,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应当进入中转查验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此外,武汉市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的通知”,对全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覆盖、无缝隙大排查。北京市则从11月1日起,“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已正式运行, 北京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全面实行“码上”追溯管理。
此外,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还表示:海淘包裹也存在风险隐患。在这里,赤峰发布提醒广大市民:要科学选购和食用冷链食品,正确处理海淘包裹。
一、如何选购和食用冷链食品?
——选购时注意:
1、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4、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清洗加工时注意:
1、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要洗手。
2、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层存放。
4、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5、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进行环境和餐具炊具消毒处置。
——烹调食用时注意:
1、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3、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记得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此外,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二、如何处理海淘包裹?
境外物品成为病毒载体需要特定条件,传播概率取决于污染量及人员接触频率。为减少风险,收到海外包裹可以用含酒精湿布湿纸擦外包装,处理包裹后洗手,注意手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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