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阅读全文需要12分钟,除了文字部分,还有不同文章链接和图片。第一部分都是对此事件的看法,第二、三部分才是理论部分,可有重点地阅读。本次北美女权群的事件真的是站队大战吗?站队这个词就意味着一种悖论,从Philosophia哲学社最早的澄清文可以看到,其本身定位是帮助幸存者发声的,换言之,他们不挑战吕频权威,更不想站队(从其澄清文的妥协性就可以看到)。但是在吕频的“雄文”之后,这种Philosophia VS 北美女权群(以吕频、梁小门为主)的对立开始了。这就变成了深入了解这件事的人,要么站吕频一方(也可以说是被她拉来的),要么是非吕频一方(“假女权真网暴”)——四舍五入就是站在Philosophia一方——p社众越不想站队,就越是被迫站队。更重要的是,幸存者之事因为发表在Philosophia,幸存者也成了非吕频-P社“网暴势力”的一方,岂不怪哉?显而易见,非吕频就是吕频一方的他者,当女权主义变成了原来metoo的KOL(意见领袖)的维护自己名誉的工具的时候,那么确实应问:metoo向何处去?如果看过Philosophia“意气恳切”的两篇澄清和声明,在对比一下“对面”的声势,那可是差得远。Philosophia只有一个平台和其他几个“协助网暴”的微信公众号(包括本号),这都是些小庙。而在Philosophia提出各方理性冷静看待这件事之后,这条橄榄枝立马就被摧毁,吕频斥之为“假女权真网暴”,她还有其他的大V(主要是在微博)助阵,她们制造的声势远远要比Philosophia厉害,也使得很多无暇了解事件全貌的旁观者(所谓吃瓜群众)基于声势和信息轰炸站队,更重要的是因为吕的之前的声望而更倾向于吕频。另一方面,“帮凶”之一梁钰之前所谓的“抛瓜”也远没有他们的声势浩大。笔者向来反对吃瓜的这种看热闹心态,梁钰吃瓜而且误传消息,她当然是犯了错,但是如果说要找到Philosophia和梁钰“勾结”的证据,那恐怕没有,也找不到——除非去挖Philosophia负责人和梁钰的联系信息——也就是挖出来她们的隐私,这样才有可能证实“勾结”,否则就是毫无根据的阴谋论。大兔针对王小嗨的阴谋论(向国家爆料)也是如此,难不成大兔这么手眼通天,知道王小嗨的各种隐私?倘若有,那又为什么不把证据摆出来?如果没证据,那就别信誓旦旦地讲这些阴谋论。Metoo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孤儿般的运动——她是没有父亲、没有襁褓的——没有法律强制力为其护航(倒是更可能被法律“强制”),这是全靠各性骚扰幸存者互相讲述自己经历,还有针对一些性骚扰者控诉,这当然是会走一定法律流程的,但是metoo从一开始就是法律之外的。说白了,要是依靠法律,那就等于像父系律法投降,毕竟指望青天大老爷还不如自己干,否则是彻底的幼稚病(巨婴)——metoo的基调一直都是以控诉为主(以不同的“法外”机构来扩大大众对性骚扰的关注),找公权力为辅(任何运动都不该让公权力当大头)。所以弦子(她也是一个metoo控诉者)提出这一metoo不符合“程序正义”,笔者瞬间惊掉下巴:难不成要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审理,公安执法,这才是一个“合法metoo”?窃以为这无非是限制metoo运动罢了。而且在之前观同学事件中,这里面的仲裁恰好就是为了去掉审判之类对公权力的复刻:1. 仲裁由观同学(被指控者)提出,而且他认为这些仲裁人“对他有利”;2. 仲裁人和Philosophia社群(即观同学原属社群)无关;3. 幸存者都匿名作证(这是很难得的,很多幸存者不敢作证,害怕被反咬或荡妇羞辱),保护了她们各自隐私。4. (对于迷信“程序正义”者)最重要的是,这个仲裁零强制力,一切都是公开进行的,有证据有仲裁人意见,观同学还有各种“发挥”的言论空间,也没有影响他线下生活。看一下观同学的原知乎号和微信公众号还在,就可以知道所谓的“私刑”,顶多只是把观同学移除出群罢了,这件事的舆论影响也不如吕频等人在微博制造的声势。
而且,小野春风一事只不过是呼吁,而非仲裁(更别说什么审判了),如果这种没有任何强制力的程序都是反程序正义的,那么恐怕任何metoo都违反程序正义。我们一起来看metoo反性骚扰的倡导者怎么说的(图片来自 https://zhuanlan.zhihu.com/p/33241209 ):
“面对的人都像法官一样”,“你一定要去走法律程序”
所以说,这些metoo的倡导者从事件一开始,恐怕就和她们原来的理念相悖了。而且这件事情所展现出来的状况,更是坐实了反女权者的嘲讽。一早就有人说Philosophia是上等人社团,借metoo来打击下等人(观同学出身于县城),这次支持吕频的一些人想要将观同学的如山铁证打为污蔑私刑,这恐怕等于给反女权人送弹药。反女权人或者是男尊左翼还说metoo是对事不对人、圈子里的权威打击边缘人、影响调情和“性自由”,还有KOL包庇自己人骚扰,小骂大帮忙(因为他们认为metoo无助于推翻父权制资本主义)。
纵观吕频与其支持者所谓言论,这不仅是送弹药,还直接让反女权者的嘲讽和污名化变成了现实。除此之外,她们身为中国metoo倡导者,却不断攻击幸存者A(小熊)的办事能力,这等于告诉其他幸存者:如果你要metoo,“女权主义者”必定尽力质疑你,甚至会以阴谋论来破坏你的诉求。这些爱惜羽毛者的行为,无异于把metoo乃至女权主义的根基通通抽空。
我们暂且抛开这件事情,先讨论一下女权主义。女权主义从这个称呼就可以看出来,它有一定的男女平等之类的目标,但是平等不是和稀泥般的平均分配,而是一种“偏颇”——这种平等就是有一定倾斜的,这当然是以女性为重,女权主义说到底是女性的工具,又让女性超越一般的在父权制下的女性,绝不像【喊着平权反女权】的人那么鸡贼,女权主义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一种针对性别的整体理论和实践,只是女性是钥匙:因此,作为一种断言暴力,“女人本来就是女权主义者”这句话很对,也很“错”。这里仍然假定了一个先于女人出现的女权主义。但是,熟悉女权主义发展史的人都知道,女权主义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现代社会的产物,起码这是现代女性的女权主义——前女权主义的历史就是“无女性”的历史。所以,不如说女人“误认”自己为女权主义者,她们会发现相似点:“你为什么那么像女权主义者?”并且渐渐明白“我就是女权主义者。”这是受压迫者的自发和自觉。
A事件——体现了左翼组织的性别问题,为了拉拢并塑造“进步工人”,而对这个男工的性骚扰情况置若罔闻,别的平权群揭发该男工的PUA行径,才“真相大白”。B事件——在不同年龄层存在着类似于兄长(学长、师兄、前辈)以及年轻的女孩的阶序,这便藏着权力不平等(可不是因为只有两个人,就“不存在权力关系”)。而且这里陷入了metoo一直以来的僵局:受害人不敢出来指证,这也唯有尊重她们意愿。C事件——C就是观同学。他在商业化(通过做营销号赚钱)之后,开始获得一定地位,也开始发总裁梦,把认识的女性朋友当做自己的“女人”一样吆喝,颇有“当爸爸”的味道。metoo不是公权力,它当然可以倒逼公权力去做一些立法/执法的事情,但是终究是从下而上的。而且这不是一种道德化的论述,那些觉得metoo是为了保护受害者,或者是一种从旁观者角度出发、怜悯女性“被毁了”的角度,还是回到原来的保护女人(因为女人很弱),女人要有贞洁,不能被破坏的逻辑,换言之,这样是重蹈覆辙。metoo说到底不是维护旧道德的运动,而是在这种不同的受性骚扰的受害者控诉,以及社会的讨论中重新创造出新的性(sexuality)标准。
一般来说,metoo在微观层面是个人维权和止损,但是我们应该看得宽一点——metoo就是解决结构“性”问题的。在此次事件中,几位有影响力的女权主义人物(我向来不认同“大佬”这种说法),他们一边说自己没什么权力,微信群管理困难,但是当别人在群外组织申诉的时候,她们却又阻拦。说到底,权力关系不是你说没有就没有的。作为维持群的群主或者KOL,更应该负起帮助控诉者和推动metoo事业的作用,如上述所说,现在笔者看到的她们起的作用,就是在一个本就不依赖法律的metoo中,强行把走法律程序当做必不可少的“程序正义”,也就是直接找公权力了。说实话,P社真要“审判”,何必大费周章搞澄清声明,那还不如直接找公检法算了,但是在父权制的法律体系之下,另外建立一套规则是很有必要的。当然,后来笔者收到一位朋友给我的截图,我才发现吕非常真诚,她好像真的不懂微信群是可以建立规则的:
吕频说自己没有参加过任何有规则的群,但是在组织理论里面看来,没有规则也是一种暴政,规则公正有利于组织运行。
然而看一下另一个旁观者描述:A 和支持者们的诉求真的是要群主直接踢人吗?就可知道吕此言差矣。退一万步说,哪怕这些人实在孤陋寡闻,但是她们熟读女权主义理论,也身经百战,面对如此平常的metoo程序却视之为网暴,恐怕只是在避开责任。然而这是避无可避的,尤其是如此有能量的女权主义人物。更可怕的是,倘若KOL在没有明面上规则的时候,不出来主持公道,那就等于纵容“潜规则”。笔者没什么能量,可能有的大部分是负能量,但是也做过不少群的群主,我每次都会订立一定的规则,其中必定有防止侵犯隐私和骚扰(当然包括性骚扰)的条例,除了简单的约法三章,木棉浪潮曾有的读者群也有非常详细的群规,列明了群员、群主、管理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事情处理准则,Philosophia在观案后也曾订立类似规定。难道这些条例不是群里讨论空间的基础吗?明面规则之外的潜规则笔者也遇到过,我曾经进入过有某个特殊话题的“键政群”,这个群有很多“罕见信息”,里面有不少女生。进去没多久,有朋友告诉我这个群主不断加女性群友,一加上就借机问年龄问婚恋状况。于是我和那个朋友就在群里指出这件事,并且另外建一个群来让群友继续交流(因为群的主题非常难得)。所以说,鄙人一个泛泛之辈都能做的事情,难道这些KOL不知道,也做不了吗?metoo无远弗届,即使是其发起人和领袖,也要经受metoo的审视。著名女星艾莎·阿基多(Asia Argento)是metoo发起者,她曾指控自己被韦恩斯坦性侵,然而她又变成被告:一位十七岁男星指控阿基多性侵,或许有人会说这是诬告什么的,但是还是那句话,如果没做过,自然不用怕。而且阿基多的明星地位和一个小男孩完全不对等,这种地位差异是很容易实施性骚扰乃至性侵的。哪怕按照某些人的独特口味,这也很“程序正义”,毕竟该年轻男星走了法律诉讼途径。无独有偶,阿基多的嘴巴开始跟那些老男人一样,她也学会了指控幸存者没钱、地位低贱、贪图赔偿款、存心抹黑名人声誉等攻击手段。在“假女权”这一词横空出世之后,恐怕也得审视一下,别让那些初步理解女权主义的人学会这种“真正的苏格兰人”话术:“田园女权”这个概念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无限延伸,但是,它自身的背反就限制其本身,它仍然有着隐藏的“固定含义”。我们可以引入能指链来解释,能指和所指是对应的,但不是一一挂钩的,能指更多的是一个能指紧接着到下一个能指,但是,这也不是无穷的,能指的滑动总会停止,这就是能指的锚定。那么,“田园女权”这个能指则是滑动的“高手”,因为有人觉得“田园女权”是“西方小资产阶级女权”,也有人觉得这是拜金和女本位(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这么说?),不管如何,这都会造成污名化。而最“真诚”的当属反女权者,他们不会争论什么是“田园女权”,其中的佼佼者之一就曾自信地表明:“我就是来反对女权主义的。”
Philosophia收到的律师函,罪状之一就是“损害名誉”,“应该回避或降调回应”。女性或许多群体的形成依靠共同经验,也就是共情。但是我们谈论的不只是共同经验,而是争取更大的突破——要让所有人都参与其中,这本来就需要突破各种各样的共同体,也就是说从一小群人扩展到全社会,让女权主义社会化,而不是一小撮人的玩物。在如此庞杂的人群之中,并没有太多的共同经验可言,这时候我们需要的就是移情——把情感归入到新的理性——一个维持女权主义存在的强大原则:在女权主义之中,男女和大他者之大他者——父权制的矛盾,这同样处于主奴关系中,也需要有女性自己的“党”,这不是说一定要建立一个实体政党(当然有的话也可以算是好事),而是即使未形成受压迫整体,没有真的受到强烈压迫,但是女权主义者(女性为主却不只是女性)也要把自己看作一个“党”,用最严格的partisanship来要求自己。
只是这么说,还无法体现移情的重要性,那么笔者举两个共情变成滥情的例子:1.神圣女厕共同体:因为跨性别女性“带把儿”(未切除阴茎)所以拒绝让跨性别女性进女厕,似乎女厕是神圣不可侵犯之地,这种奇特的共情后患无穷。然而,这种拒绝也是一种降格,这等于把女人当成了“有阴道的人”——也就是无阴茎的人,这简直是对父权制(阳具中心主义)的隐性服从。而且阴茎不代表就是性罪犯,性侵也不完全在异性(不同性器官拥有者)之间发生。归根结底女厕就不是女性庇护所,相反,女厕向来都是罪案高发地,女性受侵犯的原因不在于女厕之内,而在于外面的性别规范。这一现象在《争执之外,我们能从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中获得什么思考?》一文中就被提到:女权主义者们为了给女性建立安全空间,让女性更多地意识到自己身上所受的侵犯、发出自己的声音,就必然要构建女性共同体——而任何共同体的构建都需要一个被想象的他者外部,于是父权制对男性-阴茎的进攻性想象就被女权主义者所延用。我们不能否认「男性」身份的构建中本身就隐形地包含了对「女性」的侵犯,但当我们把「男性」、「侵犯」与某一种生殖器官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是「有阴茎人」的本性,我们就落入了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陷阱。在这一想象中,女性(有阴道人)只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方,于是当两个「只可能受害」的女性之间发生关于性的不愉快甚至伤害时,连对性骚扰最敏感的女权主义者也没能做出明确反应。
2.“体谅”观同学:观同学性骚扰一事爆出,很多人都处于和稀泥的态度。理由如下:有人认为Philosophia不应该管这种事,因为他们是学术社团。但是观同学从属于P社群,有什么理由不管?最终仲裁人也不是P社成员,P社只是帮忙转载(这次也差不多)。
当然更多观同学的铁哥们开始了伟大的“共情”:他们说观同学已经认错,应当网开一面。然而观同学不肯接受受害人要求(注销账号以免卖号赚钱),而且道歉之后又反咬一口,说是受害人性骚扰在前,这是真把自己当总裁了。
最要命的是,有人说观同学“宣传”左翼女权,不该埋没他的功劳。如果是这么说,那么那些鼓动民族情绪的营销号,岂不是履行了民族大义?他自己不以身作则,又岂能功过相抵?
这两个例子值得我们反思:这里的共情变成了一种无原则的妥协,进而维护人际关系与熟人圈子。无隅公众号《要女权主义,不要“吕权主义”——评“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一文提到的“吕权主义”就是一种共情到滥情的例子。当然,笔者在此提倡的不是和吕频等人共情,更不是和Philosophia共情,因为这没有必要——P社说到底就是一个平台罢了,如果跟一件物体分享情感,这恐怕是恋物癖。可以说,笔者在这里抨击的“共情”是无原则妥协,而我提倡的仍是却不只是共情,这是对于幸存者的,而且从这一事件之中,我们应该学会撇除障眼法和阴谋论,才能看清真相,也在去掉“吕频主义”和对于Philosophia的信赖(最应该相信幸存者与其支持者)之后,我们才有讨论当事人之间的性骚扰纷争的空间。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回到移情——从某些人爱惜羽毛而堆砌的言辞,从吕频和Philosophia的对立,转向幸存者,转向女权主义的未来——只有在斗争中求团结,而不是团结完再斗争,这样才能在差异中找到共同处。Metoo这一反性骚扰反父权的斗争的成果,不是一个个依靠朋友熟人的俱乐部,更不是这些山头里的山大王。而是女权主义的新原则,唯有坚持原则才能实现女权主义——就算没有公权力,没有权威与强制力,我们也应该将metoo进行下去——没有律法,也能自行其是。
编者最后的话:此文过后不再评价吕频等人,但是会继续跟进此事件,更新相关资讯。在此感谢幸存者的坚忍与其支持者的付出。之后本号会继续更新巾·帼专题。女/性 | 纪念舒拉米斯:#MeToo 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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