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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 | 自由的反自由——性和色情的罪与罚

木棉浪潮 2022-03-1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Her小号 Author Herstoria

自由的反自由——性和色情的罪与罚

 

作者:下野十鹤子

 

 

自由是什么?最简单的解释是:自由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如果自由真的这么简单,那么讨论自由就变成了荒谬——所有人都可以在思维中实现无所不得的自由,但是到了现实之中,这种自由可能就是一无所得的自由,因为这种绝对个体的自由就是弱肉强食,在撕咬中变成了主奴的支配-服从关系——女性的自由不就是这样的吗?
 
所以,挖出那些自由言辞背后的面目尤为重要,这种自由到底是开放还是氾滥?是保护还是限制?是自律还是自慰?在自由和反抗形成了时代精神的两方面之后,这却变成了另一种不可调解的矛盾:不自由,所以反抗,但是反抗之后的「自由」却是无底洞。同理,性别平等所造成的是否是走向性别解放的通途?这种平等是调和,还是真的落实至受压迫者?抑或说,性(sex)的领域以及对于女性既保护又限制的措施,到底是不是像纸面的自由一样不堪一击?这都是贯穿本文的矛盾。
 
 
一、解放就是保守
 
当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Alice MacKinnon)说道: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就像性态(sexuality)之于女权主义的时候,这是否是将劳动扩大化?与其说这种解释扩大,不如说,不管如何谈论性,它的症结仍在于劳动,却不止于劳动:谁在劳动?谁为谁劳动?谁拥有劳动成果?这里引出的便是一强一弱的两种意识,即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它们是对抗的,也是以不平等的「互惠」关系维持着。
 
这种关系的母题依旧是主奴辩证法,也是劳动——在精神分析中则演绎为阳性(男性)和阴性(女性)性化和性差,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女性的伪装和迎合——她们是男性的主体性所居,却是另一种主体性的来源——死亡驱力。奴隶是后发者,在不对等的「互惠关系」中,奴隶始终要听从主人号令——甚至主人自己也会被话语牵着鼻子走。这里的自由就是深渊,奴隶在劳动中发现了自由,却也是死亡——要么面临真实的肉身毁灭,要么反抗,面临「第二次死亡」
 
但是,主奴关系只是对于自我精神形成的演绎,在现实中是看不到如此纯碎的支配-服从关系的。然而这教会了我们一点:首先,不是处于无管束状态就是自由;其次,受规管的情况也不等于不自由,不自由-反抗的这一逻辑并不承诺未来的自由。而且,如果反抗就是放弃所有,我们便会面临无规则暴政——要求这种一无所有的「自由」,那就会被更庞大而无形的律法控制,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放弃。有些人以去性压抑为理由而发起「撑性」(pro sex)运动,然而,「撑性」的性到底是什么?如果你不相信监狱里的犯人是自由的,那么恋物癖、性虐这种性行为也并不能代表自由:当一个人为了这种去压抑而说「我要强奸」,「我要偷情」的时候,这种「无限性交」恰好是性保守的补充,正如单偶制有利于男性出轨,实现公妻制。况且性并不是压抑太久,而是本来就没有什么压抑,反而以其他方式不断地被重复「表现」。我们可能会从性解放中得到另一种性保守——如萨德侯爵般的倒错,他看似是背叛道德者,实则他只是诚实地展现道德阴暗面,表面的禁慾和单偶制本身就是依靠地下的淫秽来维持的,那些卫道士谁真的相信这些神圣的性道德?
 
所以,这种奇特「自由」并不是逃逸,而是像衔尾蛇一样,绕了一个圈子再回到主奴(依旧是支配-服从关系)的古老母题。这不仅有着凝视者,还有更大的凝视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福利姬会被小圈子当做神灵一样供奉(扮演boys club的菲勒斯),而她们还为了生意而要扮演爱国者(崇拜更大的菲勒斯)。同样的还有性的新自由主义,如某些着名的会计所就经常上演各种上下属在公司里面偷情的桥段,总是有个更大的“人”来使得性解放变成违背道德的道德。我们可以继续拓展这一悖论:性解放就是性保守,甚至就是性绯闻,性(不管是性交还是性感)就是依靠骚扰和猎奇维持的:难道在这种性解放之前,绯闻和各种两性流言不存在吗?难道有脱离骚扰的性吗?萨德式的性和当代的网路福利姬,也是一种偷窥和暴露的双向关系,而这就是父权制的新瓶旧酒。当然,这种性解放是一种暴政,却不代表要回到一套完整无缺的律法,实际上违法就在回到法律本身——越完美越匮乏,越神圣越淫秽,在律法的显性强制——法律那里,我们更能看清楚为什么法是淫秽的
 
 
一种循环
 

二、律法就是违法
 
1.越平等,越不平等
 
凯瑟琳·麦金农提出女权主义的法学,但不是走向自由主义的法理学,反而她指出了对合法性的批判:法律是正确的,就因为它是法律。这种话语环路同样能引申出保守透顶的另一说辞:法就是法,违法就是违法,法不管如何都拥有着绝对的正当性,不可违越。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永不理解(或装作不理解)法律从天而降,法律垄断才使得它自己有正当性,麦金农就指出了法律的机械降神:
 
 

「同意」被期待为女性控制性交的方式,与男性主动的惯例不同但又相同。谋事在男性,成事在女性。即使是理想,但也不是共同的。除了拒绝的不同结果外,这种模式不预想被放置进去的女性控制的情形,也不预想由她来设计选择。然而结果归于她,仿佛两性的开始是触手可及的,仿佛他(她)们处于平等的态势,如契约虚构的一样。[1]


 
这便体现了法律的傲慢:法律是平等而正确的,却是男性的——性也是男性定义的。麦金农进一步提出律法主体厘定了受害者的标准——同意权并不是简单的自愿,而是对男性性需求的回应,因此同意和强奸入罪是保护,却也是限制。女性只能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这就间接把女性放在被动地位,而且律法的逻辑一直都是「自明」的:一旦同意(或许是某个判官法槌一敲,就断定了「合意性交」),这就反过来证明父系律法的正当性——「我」定下来的性是合法的,但是,法总是懦弱的,更会违反它自身,所以漏网之鱼——「违法者」永远都抓不完:
 

......在性的场合,什么被认为是暴力,从而构成强暴。多数强奸(如女性经历的),在性和暴力互相确定地、而非互相排斥地面对之前,将不被认为会是对女性的侵犯。不是惟有被宣告犯有强奸罪的男性才笃信,他们所做的唯一不同其他男性一直在做的事情是,(他们)被抓住了
 

......与娼妓般的妇人和妓女之间没有任何性是禁止的。女孩们不可能同意:妇人们和妓女被假定为同意、并不得不同意。实际的同意或不同意(远非实际的慾望),比较而言是不相关的。如果强奸法继续加强女性对她们的控制,有如同意这一辩解所意味着的,那么,「不」将就意味着「不」,婚内强奸将不会是一个普遍的例外,强奸法将不能使强奸妓女有效地合法化。[2]


这里的法律体现了另一种话语环路:出现的就是好的,好的才会出现。性是为了愉悦(其实还是男性的自我满足,如体现男性雄风、征服女性的快感),只要同意,法律就会继续把女性当做处于一种「性平等」地位,然而这里面的正常状态只包括一部分:强奸妓女总是难以包括在内。除此以外,法律远远无法解决女人的异性性交的悲惨状况:女性是被插入一方,这就意味着不对等:女人总是背负着怀孕/堕胎的风险,也会因为贞洁观念而造成荡妇羞辱。所以同意权的yes mean yes,却不代表直接进入 no mean no——插入的主动权在于男性那里,决定yes or no则在大他者——父系律法那里。
 
从同意权就能看出来,法中的一系列标准是男性统治的(有利于男性,也是男性主动的)。因此,麦金农并不打算用自然法的原则——自然法倒向了神秘的中立,却不真是男女平等——自然法就是父法。之所以法律没有规定女性不能说话,是因为现实中的女性早已噤若寒蝉;之所以没有法律剥夺女性,是因为女性早就一无所有,男性的统治如此稳固,以至于只需要诉诸自然和往例,他们就能稳若泰山。这就是法律越平等,却越不平等之尤。
 
 
2.手冲一下,脑子升天
 
 
如今有着大量的捷径,如女性主义色情片。但是,色情从一开始就是坏的。讨论一种好色情,那就是最坏的事情,因为这并未理清楚性对于女性意味着什么:
 

在社会中,女性的性是一件可被他人偷窃、贩卖、购买、交换或交易的事情。但是女性却从来没有拥有或佔有她的性,而男性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生活中也从没有用他们对待财产的热情对待女性的性。作为财产还将会有一种改善。可一旦女性「拥有」它——「拥有性」(have sex),在社会性别/性的双重意义上——那将会她们的损失。拥有它就是为了失去它。[3]

 
是故,好色情不能摆脱色情的骚扰和剥夺性质,反而是善中之恶,本来就没有脱离善的恶。色情加强了性幻想,在现实中的骚扰、强奸之类的性侵犯行为是绝对违法的,却在色情里面「相对化」了,模拟强奸(滴滴迷奸直播就造成了社会恐慌)、半推半就的上床剧情,男快递员到女主人家必定发生性关系(男女调换也是一个道理),这些违法(违反道德)行为在色情通通被「赦免」了,色情仿佛是法外之地。于是有人说,只要祛除色情的坏东西,就能恢复某种浪漫的慾望,但这是无稽之谈,麦金农也对此提出批评,这对于metoo破坏性自由的质疑同样有效:
 

在女性主义看来,自由主义意义上的性解放赋予了男性以性侵害的自由。在自由主义看起来像是爱或浪漫的东西,在女性主义看来更像是仇恨和折磨。愉悦和性慾变成了侵犯。慾望看起来就像是对统治和屈从的贪婪。表现为性的可获得性的女性的脆弱就是牺牲。女性被允许的行为就是请示如何遵照行事。表演要服从刻板的稿本,想象只表达着不可排除的意识形态,对自然的人体美的讚美变成了客体化。[4]

 
这一快三十年前的教诲至今仍未过时,反而「历久弥新」。现在最真实的性就是硬核色情(hardcore),而身体的真实就是色情演员。因此麦金农颠倒了图像和现实——消费色情文艺的男性观众经验不是幻想、模拟或宣洩,而是性实在——性就是建基于色情体现的恶劣状况之上。这种「爱慾」从来都没捉住爱——性和爱互相令对方不可能,色情图像已经取代了亲密关系,最真实的就是超真实——色情宣布亲密关系死亡——硬核就是最好的亲密关系,正如核心家庭是所有性关系中最「核心」的。因此不如直接承认,现在的色情就是性的全部,人的身体已经存在于屏幕之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强奸就是性关系,性玩具代替真人的后人类性交,以及用硬核色情取代核心家庭的「三重美景」。
 
至此,我们可以断定:性就是暴力,但是这种暴力有软有硬:
 
① 软性暴力:色情。色情的性交作为景观,却又是实在,这就是性本身。女性主义色情片与其说是女性主义的,不如说是后女性主义的——沉迷于在垃圾堆里挖宝藏,似乎女性主义这个头衔有什么神秘真理,只要冠以其名就能无罪化,如果有的话,那可能就是赎罪券:手冲一下,脑子升天,女性客体化的危害被抛诸九霄云外,但是色情的「罪」与「罚」还在那里,只是看这种咸片会让人心理上好过一些。
② 硬性暴力:国家是男性的。国家的根源看似是自然而平等的,却早就确立好了各种秩序,与其说违法者有罪,不如说罪的根源就是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性统治,以及更深入而普遍的性等级制——原始社会开始诞生了佔据剩馀产品的阶级,这一阶级统治锁死任何挑战父权制的人,性别系统方面则是父亲为主的家长控制了家族,这在现代则表现为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交媾,马云爸爸这一称呼就是最好的体现,礼教(女德班)的重新回归也可以看到这两者的「融合」。更古老的则有教阶制和天主教的恋童现象——恋童远远不是个人性癖,而是一种表面教规之下的夜间法律:不猥亵儿童的人无法融入神父圈子。
 
当然,这并不代表要回到某种母系社会。乃至母系社会也并不「母系」,女人交易就足以体现父权制早已有之。所以说,与其预设某个性别平等的状态(自然法的伎俩),或者天真地以为法律是性别平等的解决方式,不如说性别矛盾已经难以解决,法律才应运而生,它可以促进性别平等,却使男-女成为永久的矛盾,律法主体可以作为中间商,保证这一秩序不被打破。此时可以借用恩格斯的一句话: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这种看似性别平等的法律则是性别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所以先应该承认性别不平等,也不该把性别平等当做某种终极目的,而是应该推翻父权制,走向无性别:那个既是包括所有性别,却不再存在任何性别限制的状态。
 
 

三、抵抗就是投降
 

我们谈到女性的自由,就会不可避免地回到女性主义,到底这是击穿父权制帷幕的利刃,还是把它当作一种装饰,用来为这种不自由的自由辩护?与消费主义或国家主义合流的女性主义,一般就是收编。收编几乎是所有运动中的普遍现象,可是,与其将收编或者退行当作外来冲击的后果,不如说这是内生性的。正如法律规范的平等却更容易滋生不平等,女性主义里面出现了暗地里反女权的后女性主义。上面提到的性解放却导致性保守就是一个例子,性解放貌似是已经完美结束的,恰如后女性主义认为男女已经足够平等,不再需要女性主义了,于是便偷偷回到各种新的消费或服从形式的「解放」里面。相比起明面攻击的反女权者,后女性主义才是最大的「敌人」,他们的抵抗就是投降
 
那么,怎么样的抵抗才能不投降?实际上,这里的抵抗要超出姿态,因为这个时代除了姿态别无他物。如自由这种烂大街的词语,谁提到这个词,那就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你讲的自由是什么意思?是谁的自由?该怎么样才能实现这种自由?不这么问的话就很容易陷入荒谬,毕竟有些遵循自然秩序的人会说:家庭是神圣的,所以家暴也是一种自由,总好过大政府(哪个政府是「小」的?)。
 
当然,这也是一个渐进过程,却不一定循序——女权主义总是激进化的,激进女权主义本来就是这一思潮的底色。面对那些解决不平等的法律,首先不是寄望青天大老爷,而是时刻对法律保持戒心,决不能依赖法律或程序正义的陈词滥调。以色情演员和性工作合法化为例,这一方面是保护弱势群体,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国家重新吸纳不同性等级的劳动——国家摆出了「温和父权」的形象来提供褓,并且保证这些运动「无害化」,变成「正能量」的秩序稳定器。其次,麦金农要求的是去掉法律制造的中立幻象,直接揭露国家这一男性统治工具。这意味着不能依靠国家来实现施舍式平等,而是把平等的主力放在女性那里:要打破法律里的男性垄断,提出女性动议,绝不能认同父亲假惺惺的把戏。这要求的是每个女性的参与,明白性即政治-个人即政治的道理:不要在零碎的个人事情上纠缠,而是组织起来,所有的个人权利理应在社会抗争中确立,个人权利就是社会的权力——要社会保卫个人,要全体的女性解放来捍卫每个女性的尊严。
 
面对性解放和其「赠品」色情,那也应该拒绝所谓性开放的诱惑,好好审视性本身。那么在性的斗争之中,它的立足点就在于性别系统。性别是一个独立系统,却不是孤立的,我们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性的存在,性别本身也与阶级和种族问题交互。但是,交互性不是统一,也不是分离,而是差异本身。之所以说性别和阶级相像,并不是因为男性-女性是不同阶级的关系,而是说性的「阶级」是阶级的泛化,却和劳资斗争不一样。男女两性之间并不是僱佣劳动,却仍然有压迫,仍然是男主女次(因此女权主义关乎性别,更关乎女性),家庭的社会再生产就是这种古老压迫,是远早于资本主义的,因此打包票认为没有资本主义就等于没有了性别压迫,这恐怕是种不负责任的看法。而且女性的受压迫者也有着其他差异,白人和其他人种就有着不同的阶序,不同国家、城市与农村也有着不同的性别秩序。这里的差异体现的绝不是独特性,而是维持压迫的要素——以差异来构建等级,保证性别分工,「各司其职」。
 
除此之外,女权主义还是有专业性的。女权主义归根结底是女性的事业,即使我们可以看到大量非女性的女权主义者,然而这一事业不落到各个女性那里,那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我们需要女权主义的专业机关,并且依靠这种专业机关来带动整体女性。以女工小组为例,这就是一个独立机构,也是一个有专门对象和成员(女工)的机构,但是归根究底这些机关是在整个社会里面的,她们可以充当挑战者,既有独立性,也是社会的一部分
 
明白这个「多」与「一」的关系,也更容易理解酷儿——酷儿不等于任何一个性向,而像是lgbt+的那个+,ta不断做加法,却也是在做减法:时刻反对任何性别规范,这一种破坏就是一种创造,如同破坏法律不代表虚无,而是出现了更多空间。对于性及色情,也应该有种「酷儿基准」:既不是像旧道德一样用禁令来维持,也不是不顾性压迫而鼓吹「无限性交」,色情本身只是一种补充,如果它完全替代了性,那将是更恐怖的统治。在这种荆棘和泥潭之际,到底是在此重塑我们社会中的原则,还是放任自流,变成「自由的反自由」,这是我们所有人必须面对的试炼。
 
 
注释:
 
[1]凯瑟琳·A·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2007:252.
[2]凯瑟琳·A·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2007:252-254.
[3]凯瑟琳·A·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2007:249.
[4]凯瑟琳·A·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200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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