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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偷”父亲追凶21年 村民:赔了钱,为什么10多年后还要抓人?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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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敏36岁,罗志34岁,两兄弟步入中年,结婚、买房、谢顶,风霜现于脸上。他们都成了父亲,但他们失去自己的父亲已经很久了。


他们的父亲罗端阳,死在21年前。


罗敏、罗志在父亲坟前


1998年10月1日深夜,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县(现黄陂区),罗端阳路过当地杜家岗湾时被村民怀疑行窃,罗端阳被抓住后,10余名村民对他进行围殴,后又用绳索将他吊在树上。第二天凌晨,罗端阳死了。


当地公安介入调查,但案发后的10余年间,没有1名凶手被绳之以法。罗端阳的孀妻带着两个儿子不断到公安机关“讨说法”,无果。


期间,杜家岗湾的村民每家每户出钱,凑了数万元,由当时的黄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转交罗端阳家属。村民们认为,交了钱,双方即达成了调解,“打死小偷”这件事情就从此了结。


罗端阳家属


男孩长大成男人,母亲也渐渐老去,罗敏、罗志两兄弟,开始跋涉于为父追凶的道路上。这一追,就追到了现在。


2015年,在受害者家属的努力下,警方重启调查,但此时,当年的原始案卷已经丢失。2016年,杜家岗湾的两名村民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8年、10年。


据警方资料,除两名获刑村民外,还有至少5名杜家岗湾村民承认曾参与殴打罗端阳。时任杜家岗湾村书记的杜忠根告诉红星新闻,1998年公安机关调查时,共有13名村民承认参与殴打或捆绑罗端阳。


罗敏、罗志仍未停下为父追凶的脚步。他们的诉求很简单,所有曾参与殴打、捆绑其父的村民,至都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唯有如此,才能告慰亡父。


被吊死的“小偷”


已经死去21年的罗端阳究竟是不是小偷,已经说不清了。


黄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份《刑事案件登记表》记载,1998年10月2日凌晨,“罗端阳伙同邻村的周远银,携带盗窃作案工具,窜至杜家岗湾,预行行窃,被村民抓获,伤害致死。”


罗端阳所在的罗陈湾,与案发地杜家岗湾相隔约2公里,骑自行车需10分钟左右。


周远银告诉红星新闻,他是罗端阳的朋友。1998年,罗端阳先后向他借了3200元,后由于临时急需钱用,周远银让罗端阳还钱。当年10月1日晚20时左右,罗端阳来到周远银家,“他说他也没钱,让我和他一起去外村的妹妹家借钱,借到钱再还给我。”


当晚22时左右,两人骑自行车,到达杜家岗湾村口。由于道路难行,他们把车停在路边,然后往村里走。


“走着走着,好几个人突然向我们冲了过来,嘴里喊着‘别跑!’。我一害怕就赶紧往村外头跑,我喊罗端阳也跑,他没跑;我跑的过程中,隐约看到他被人抓住,还被打了几下。”周远银说。


杜家岗湾的村民讲述的却是另外个版本。


村民杜刚说,那一阵,村里连续发生好几起案子,有村民养的鸡鸭、生猪被盗,村里于是安排年轻人夜间巡逻。案发那晚,杜刚和另外4名年轻人负责巡逻。


“我们有点累了,就在一个草垛上休息,这时有两个形迹可疑的人,一个在一户村民的后门,看动作是在撬门,一个站在路边,好像是在放哨。我们就喊‘捉小偷’,站在路上的那个人跑了,另一个小偷被抓住了。”杜刚说,从被抓者的衣袖里,搜出了一根约50厘米的铁撬杠。


根据杜家岗湾村民的讲述,抓住“小偷”后,村民敲锣喊人,很多人听到喊声都过来了。“围观的群众你一拳、我一脚,上前打那个小偷,有的用拳脚,有的用木棍,还有用铁锹的。”


村民殴打完毕,有人拿绳子把“小偷”手脚捆住,吊在村里的一棵树上。“小偷”的脚离开地面,一名村民捡了块石头,垫在罗端阳脚下面。


第二天凌晨5点钟,村民准备把“小偷”扭送到派出所去,有村民过来,拿竹竿打“小偷”,没有反应,发现“小偷”已经死了。


死去的“小偷”便是罗端阳。后经法医鉴定,罗端阳系因绳索压迫颈部,导致窒息死亡。


“抓不到”的凶手


发现“小偷”死了,杜家岗湾的村民赶紧到当地的横店派出所报案。随后,案件转交到黄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另一边,周远银从杜家岗湾逃跑后,赶到罗端阳家告诉罗妻邓桂平,“你老公和别人打起来了”。当晚邓桂平的丈夫未回家。第二天一早,邓桂平领着小儿子罗志,去了横店派出所,却获知了罗端阳的死讯。


当天,邓桂平去了黄陂县公安局,要求捉拿凶手,“公安局的人说正在调查、办理,让我回去等消息。”


但一直等,也没有等来凶手被绳之以法的消息。邓桂平带着两个儿子几乎每天都往公安局跑,但一直都没有任何能够安慰我们的消息。”


时任杜家岗湾村书记的杜忠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警方到村里来调查,“村民都以为,打死小偷不算犯法,没准还能评上见义勇为,非常积极、配合,一共有13个村民向警方承认殴打、捆绑罗端阳。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警方材料中称,1998年10月2日接警后,黄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传唤了5名杜家岗湾村民到横店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制作了笔录。


当日下午,“杜家岗湾村民来到派出所,要求公安机关释放被传唤的5名村民,当时办案人员无法将这5名村民带出派出所继续调查……未能说服群众离开。最后经商量,先释放5名村民,本案立为刑事案件继续侦查。”


上述警方材料称,1998年10月3日,刑侦大队到杜家岗湾调查,参与本案的村民全部逃走,当时刑侦大队多次组织抓捕,未能抓获案件嫌疑人。


“随后几年,刑侦大队和横店派出所多次组织追捕,但每次到杜家岗湾都没有发现本案嫌疑人。”上述警方材料称,2005年后,刑侦大队领导调整,死者家属也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来了解破案情况,导致后任领导不知本案。


对于上述说法,罗敏、罗志表示,自父亲去世以来,他们从未停止过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


杜忠根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后的头两年,每次警方来村里时,涉案的村民都闻风而逃,但约从2000年开始,涉案村民并不再继续潜逃,而是固定生活在村里或附近。


赔钱“调解”的刑案


“我们分几年凑了钱,村里每家每户都出了钱,由刑侦大队转交给罗端阳家属,这个案子已经调解了。”杜忠根说,交钱“调解”后,公安机关未再到村里来抓人。


关于杜家岗湾村民凑钱赔偿给罗端阳家属一事,2015年的警方资料如此记载:

“因当时死者家庭很困难,死者妻子邓桂平无钱办后事,刑侦大队出面,要求杜家岗湾的村民出钱先把死者的后事办理。杜家岗湾的村民每家都出钱,钱汇总后交到当时的村书记手里,后由刑侦大队转交给邓桂平。当时是赔过钱,但现在赔款的凭证找不到,不能确定共赔付的数额。”



邓桂平、罗敏、罗志向红星新闻讲述了收到赔付款的过程。


生前,罗端阳和妻子一起在集市上卖菜,挣几个小钱补贴家用。出了事后,邓桂平放弃了工作,全部心思用在了为丈夫追凶上。两个儿子一个正念初一,一个念初二,也在罗端阳去世的那一天辍学,陪着母亲一趟趟往公安局跑。


没有了收入来源,家里顿时变得极为拮据,追凶又毫无进展。这时候,刑侦大队的负责人员开始陆续给邓桂平一些钱。根据邓桂平及其儿子的回忆,“每次500、1000元不等,包括8000元丧葬费,一共给了2.1万元。每一次都打了收条。”


2005年2月4日,邓桂平最后一次领取了1000元。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收据上写,“领到人民币一千元整,调处罗端阳事件赔偿费用,此事从今日起从此了断。”收据后有邓桂平签字,并有加盖公章的“此事由黄陂公安局刑侦大队、横店派出所出面调解、处理,以上情况属实”的字样。


邓桂平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当时她收到的是一张白纸,刑侦大队相关人员要求她签字,对于“罗端阳案从此了断”等内容,她并不知情,“是他们后来自己填写的。”


杜忠根则回忆,2005年赔付的1000元,是村集体“额外”赔偿给罗端阳家属后,目的是为了“彻底了结这个案子”“之前几年给过不少钱,我们也可以不给这1000块钱,是出于人道主义。”


杜忠根介绍,1998年案发后,由刑侦大队出面,他负责向村里每家每户收钱,少则50、多则100元,参与殴打或捆绑罗端阳的13个村民,每人出了2500元,“钱是分几年凑的,具体数字记不大清了,大约是4到5万,都由刑侦大队转交给罗端阳家属了。”


交钱后,杜家岗湾所有的村民都认为,打死“小偷”的事情,就此了结了。


17年后获刑的村民


死去的那年,罗端阳37岁,他的妻子36岁,两个儿子分别是15岁、13岁。


父亲的形象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模糊,罗敏、罗志如今不大记得起父亲在世时候的那些生活细节。罗敏还能记得,他刚念初中的时候,有一次脚趾头肿了,难以行走,是父亲每天背着他去上学。罗志最深刻的印象,是父亲鼓励他做家务、培养他自立,每完成一件家务活,可以得到5角、1元的奖励。


但他们都记得在火葬场看到父亲的最后一面:拉开冰柜,是一张布满伤痕的脸。


警方缉凶多年,依然毫无进展。这期间,罗敏、罗志年岁渐长,开始在外谋生。父亲案子未了结,母亲身体不好,兄弟俩不敢去远的地方,就在家附近寻些临时工。两兄弟在工地打过杂,在酒店当过保安;每份工作都做不长久。


兄弟俩说,他们的青春,都在为父亲讨公道的路上度过。“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都很清楚,但为何凶手就这么难抓?”


2015年5月,罗志到黄陂区公安分局上访,反映罗端阳案一直未了结,引起了该局的重视。事情有了进展。


2015年,案发17年后,警方对罗端阳案立案侦查


黄陂区公安分局成立专班,“因罗端阳的死因系生前用绳索压迫颈部窒息死亡,由此确定将罗端阳捆绑并吊在树上的人员为本案嫌疑对象”,为此,该局确定了4名嫌疑人(其中1名于2007年死亡)。至2015年12月2日,3名嫌疑人先后被抓获。


2015年9月16日,接受警方讯问时,嫌疑人杜忠刚说:“以前为这个事,还交了3000元给原来的村书记,派出所还说这个事情调解了。怎么现在又抓我?”


2016年,其中两名嫌疑人杜平安、杜忠刚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8年、10年。武汉中院认为,杜平安提供绳子,杜忠刚打绳套,两人捆绑、并把罗端阳吊在树上,对于罗端阳死亡应当承担共同刑事责任。



判决书内容显示,两名被告获刑。


走不完的追凶路


根据武汉中院2016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罗端阳家属接受了杜平安、杜忠刚家属代为赔偿的45万元。


杜忠根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45万元,并非来自杜平安、杜忠刚及其家属,而是由杜家岗湾村民集体筹款。


杜忠根还说,杜平安获刑后,其母亲自尽,“罗端阳死了,应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当年已经通过公安局调解。为什么10多年后还要抓人、判刑?现在,我们的村民也家破人亡了,我们也是受害者。”


罗敏、罗志的态度仍旧坚决。他们认为,当年参与殴打、捆绑其父的村民,除此2人外,还有10余人,最终仅有2人获刑,难以告慰亡父。


案件资料显示,2015年另一名被刑拘的嫌疑人杜刚,开始接受警方讯问时,承认“吊(罗端阳)的时候我上前去帮忙把小偷往上顶了一下。”杜忠刚等人亦称,杜刚有过上述行为。


但不久,杜刚、杜忠刚等人均改口,否认杜刚有过上述行为。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撤回了对杜刚的起诉。


判决书中内容显示,2015年警方重启调查时,除杜平安、杜忠刚外,至少5名杜家岗湾村民承认参与殴打罗端阳;具体涉案村民数字,时任杜家岗湾村书记的杜忠根记得清楚,13人。


根据警方资料,该案原始案卷丢失,警方多次寻找,无果。为了让其他潜在的凶手伏法,罗家兄弟继续向各地部门反映情况。


警方材料显示,罗端阳案原始案卷等材料已经丢失


2017年5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回复称,公安机关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杜刚仍然不符合起诉条件,遂作出撤回起诉的决定。


“刑侦大队在侦办罗端阳命案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力,导致部分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追抓到案,并使部分案卷材料因为保管不善而遗失,存在着工作失职的情况。”黄陂区检察院称,刑侦大队原队长徐辛初负主要责任,黄陂区纪委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时任刑侦大队二中队队长兰涛对部分案卷材料的遗失负有一定责任,由黄陂区公安分局以违纪立案,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019年5月,黄陂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平通过短信回应罗敏称:“如果你们还能举证还有凶手未抓,可以继续举报,但一定要有根有据……公平正义是我的底线,我参加了全案的侦办,20多年的案子得以侦破,主要凶手得到惩罚,实属不易,公安机关尽了力,甚至于每个当年参与专案的民警都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你们全家如果信任我,就接受这个结果……”


黄陂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平短信回复罗敏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李庆平试图详细了解案情,对方回应称,不就该案接受媒体采访。


2019年10月,罗敏、罗志站在父亲的坟前,他们说,会一直坚持下去。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王剑强 发自湖北武汉

编辑 龚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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