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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庭审细节披露:承认曾对法子英有情,但所做为保命

红星新闻 2021-01-06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南昌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三项罪名。被告人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法院


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该案起诉书显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二人,并致一人死亡,勒索财物人民币75000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和入室抢劫他人财物,致五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0274.13元、现金人民币33840元、港币110元、美元10元、江西邮电企业债券1000元、银行存单95000元、名牌手表一块、手机两部。公诉人在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


庭审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今日在现场旁听了庭审。开庭前,众多市民来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门口等待旁听。开庭后,劳荣枝身穿短款棉服、面戴口罩、头扎马尾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过程中多次低头哭泣。


劳荣枝在庭上表示不认可检方指控的罪名。她辩称,在审讯阶段放弃做辩护,对真相有些润色,因为想早点解脱,此次公开开庭她希望讲出实情。


但对于劳荣枝的辩解,被害人家属表示不接受。听到劳荣枝说熊某一案自己不在现场,熊某弟媳表示很愤怒。“我们没有提出什么赔偿要求,给死者一个交代就可以了。三条人命,要她血债血偿。”


第一起:江西南昌一家三口被害案

承认主动提出剪掉邻居电话线


第一起案件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南昌的租住处后,法子英持刀对熊某进行生命威胁并实施抢劫。法子英与劳荣枝先后将熊某及其妻子女儿杀害后,将熊某家财物抢走,返回九江市将财物交给法子英姐姐保管后,逃往浙江省温州市。


劳荣枝在庭审现场承认,1996年夏天,自己曾化名“陈佳”,当时自己和法子英住在一起,对方怂恿自己去坐台。


媒体此前报道的劳荣枝哥哥劳军所说“劳荣枝当坐台小姐,目的是帮法子英物色有钱的男人,把他骗到出租屋供法子英绑架、敲诈。”据法子英一案判决书显示,7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到出租屋,法子英手持尖刀勒索熊某财物,逼迫熊某说出家庭住址后将熊某勒死,并将肢体肢解。


劳荣枝在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劳荣枝对有意物色男人进行否认。“我没有去物色犯罪对象,我在坐台的时候认识熊某。我当时不知道法子英是否离开南昌,因为我和他分手了。”


劳荣枝表示,自己将熊某叫到租住处,印象中熊某身高非常高大,法子英与熊某二人发生了剧烈的争吵,有互殴的行为。“我想拉开他们被法子英踹开。我中途离开了出租屋,法子英让我去买烟,法子英说他要和熊某谈判。”劳荣枝称,法子英用刀指着熊某,刀很长,熊某和法子英让自己一起捆绑了熊某。


劳荣枝承认,熊某的脚是她捆绑的,其他部位是法子英绑的。在此案中,法子英曾带她去过熊某家中两次。第一次是一个白天去熊某认门,遇到了熊某的邻居。“开门的目的是看熊某是否撒谎说他家在哪里,因为这样被害人就不敢轻易报案。”


据法子英一案判决书,他们拿走熊某身上的钥匙开锁进入熊某家,威逼熊某妻子交出财物,抢夺财物后,将熊某妻子和3岁的女儿勒死,为制造假象,将熊某部分肢体运至熊家。


对于第二次去熊某家,劳荣枝表示,是找熊某老婆要钱。“法子英说只是威胁一下,他不会杀了熊某的。当时的自己犯了糊涂,以为就是去谈判……他用刀指着熊某的妻子,不让我开灯,我在一旁找东西翻财物没有翻到。”


熊某家属在法庭外


“法子英说会放了熊某,让我不要回出租屋。我先离开的时候,熊某还活着。我曾提出放了熊某,当时熊某手指被剪断,我曾经提过要去送熊某去医院。”


但当检方询问其是否提议剪了熊某家电话线,劳荣枝承认:“他有剪熊某家的电话线,我说对面的也剪了吧。”


第二起:浙江温州租房绑架杀人案

称租房不是为了物色绑架对象


第二起案件在浙江省温州市。检方指出,1997年到达温州后,劳荣枝和法子英继续采取由劳荣枝坐台陪侍的方式物色抢劫对象。劳荣枝在工作酒吧物色到两名女子后,两人以租房为由对其实施绑架。在取得被抢劫对象存折、手表、现金和手机后,劳荣枝前往银行取钱,法子英将两人杀害。


对于这起案件,劳荣枝表示, 1997年她和法子英来到了温州。为了生活,过完年她与法子英分别在温州住招待所。劳荣枝称知道自己被通缉了,也不知道该怎么逃,去KTV坐台,没有用过实名。


庭审现场


在坐台期间,劳荣枝认识了女子梁某。而对于检方所说的“以租房为由进行绑架”,劳荣枝予以否认。“我租房的时候以前被骗过,租房是我的真实意愿,我想找梁某租房,看了一次觉得不错,后来我就带着法子英一起去看。”


对于其当庭供诉和侦查机关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劳荣枝表示,“我陈述的和他们写的不一样,因为很多时候我直接认罪了。前因我都不想去辩了。”


据劳荣枝描述,后来法子英把梁某打倒,梁某就自己把钱拿出来了,后来梁某以肚子疼为由,要求另一女子刘某来,称刘某有钱。


“刘某拿着存折卡来了之后,我去取了钱。”劳荣枝说,“法子英让我去取钱,因为我也是女的,我制止不了,于是我就去取钱。”


劳荣枝与法子英约定之后收拾东西一起会合。对于被害人财物的去处,劳荣枝回忆,手表在法子英那里,手机被法子英扔到河里。


第三起:江苏常州抢劫杀人案

每次都先走,赃款花在了吃和住房 


第三起案件在江苏省常州市。


检方称,1998年,两人逃往江苏省常州市,诱骗受害人刘某到租住处后,隐藏在门口的法子英将男子刘某绑架。法子英刺破刘某胸口后,劳荣枝用铁丝对其进行捆绑控制人身自由,并要求其给刘某妻子打电话配合法子英抢劫要求。在法子英外出取钱时,劳荣枝再次以生命威胁刘某。两人抢劫刘某7万元后,离开现场。


对于此案,劳荣枝表示,自己去坐台不一定是为了物色对象。“我们在常州有租房,坐台没有为物色对象做准备。我没有朋友,我想交女性朋友。”


旁听现场 


随后,针对此案中的受害者刘某,劳荣枝表示,刘某是她和法子英共同选择的目标。她参与了捆绑刘某的行为,每天都要向法子英汇报。“刘某是年轻力壮的青年,他主动说车里有钱财,我去拿了5000元左右,刘某妻子拿了7万元左右。后来这些钱在我手里。”


随后劳荣枝离开了常州,前往南京。据她介绍,自己在南京等了法子英一晚上。“每次都是我先走,他后走。我对他不会有任何要求,我也不知道他要杀人。”


检方询问,其为什么和法子英分开走,之前有商量过如此善后?劳荣枝表示,确实商量过,但她从来没想过他会去杀人。“是他要求我这么做的……他说,受害人会影响我们办案。”


劳荣枝表示后来她和法子英因为畏惧沿海城市,后来去了重庆。“我们花钱非常快,在他的日程安排下,这些抢劫来的赃款我们也花在了吃和住房上。”


第四起:木工案

曾帮忙推动了装有尸体的冰柜


第四起案件在安徽省。1998年7月22日,劳荣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华赴出租屋,进屋后将其装进狗笼实施绑架。为恐吓人质,法子英又以“做工”为名诱骗31岁的木匠陆某前来,残忍将其杀害并肢解后藏尸冰柜。


劳荣枝表示,1998年她来到合肥的时候,没有任何朋友,自己和殷某在KTV认识。当检方再次问及其目的是否为坐台物色目标对象,劳荣枝称,“是法子英要求我这样做的。”


劳荣枝记得殷某的身体非常瘦弱,被法子英用铁笼子关起来。“法子英将殷某和陆某关在同一间房间,(为了恐吓殷某)法子英说他要杀一个人给殷某看。陆某发出吼叫声,我当时非常恐惧,也在尖叫。”


媒体此前报道,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写下了三张字条,然后打电话让妻子准备好30万元。


此次庭审中,当检方问及具体细节,劳荣枝称,自己不记得殷某在被关进铁笼之后是否给家人打过电话,但是记得他们让殷某交钱出来。当被问及殷某有没有给家人写纸条时,她表示,“我不记得具体的环节,但是那个字迹我承认是我写的,因为很像。”


据媒体报道,1999年7月29日,法子英供述,他离开出租屋时殷某还活着,他交代劳荣枝:“如果十二点我不回来,就是被抓了。你要替我报仇,把他杀掉。”后来庭审时,他又说,劳荣枝从未参与杀人。法子英离开出租屋的当天,劳荣枝还留在关着殷某和陆某尸体的出租屋内。


今日,当检方问及“法子英是否和你交代过,如果殷某对你不老实,你就杀死他”时,劳荣枝表示,“我不会说这些话的。”同时,她明确表示,自己听到了陆某被杀害时的声音,随后自己推动了装有陆某尸体的冰柜。“他要求我这样做的,我真的非常害怕。我把冰柜从客厅推到另外一个小房间。”


劳荣枝称,自己当时很害怕,于是就先离开了出租屋,同时因为害怕法子英报复家人,她给法子英留了字条。据其介绍,字条中写道:“亲爱的,我先走了,我现在家里等你,我一直在车上躺着辗转多个城市,在车上睡着,不敢住招待所,无论哪一起案件,都不是我的意愿。”


法子英被捕 图据中安在线


据媒体报道,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在合肥与警方枪战,被击中右大腿,终被抓获。法子英同年年底被执行死刑。


劳荣枝称法子英爱看法制报道

模仿犯罪案件


“法子英骗我外面钱好赚,我就办理停薪留职。” 劳荣枝在庭上称,她和法子英在朋友婚礼上相识,之后她想去找工作,但是法子英不让,并称是被其诱骗去坐台,满足两人的生活。


劳荣枝表示,自己曾堕胎4次,堕胎当天被侵犯。“那时候没有通讯工具,非常害怕,生活、工作24小时都要和法子英在一起,任何事情都必须向他报备。我身上不会超过一百元。”她称,自己如果想要劝他不要犯罪,就会遭到殴打,自己想从事正常的职业。


在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提到自己是被胁迫的。“我当时只有21岁,逃离不了法子英的魔掌,我的腿全部都被打青了。” 劳荣枝称自己遭受长期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折磨,所做之事是为了保命,“非常害怕……不可以和他分手,如果分手的话他会去报复我的家人。”


劳荣枝表示,过程当中自己多次想要跟法子英分手。“他1964年出生,我1974年出生,他长相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陋,他还有家庭有妻子有孩子,他老婆是不上班的,他什么都没有给过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他只是利用我来赚钱,他把我3000块钱拿走了。”


当年审判法子英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中安在线 


而谈及是否与法子英合谋犯罪,劳荣枝称确定犯罪目标,都是法子英告诉她的,不存在合谋。“钱都是法子英支配的,我不屑于用这非法的收入,每天开支很大花销一两百元。”


公诉书中提到,法子英会对劳荣枝“恩威并施”。劳荣枝表示,法子英在刚开始对自己非常好,见面的时候就带很多吃的。据她回忆,自己的工资一个月不到200元,她想要存3000元需要三年事件。但是法子英会带着六千元带她去深圳。这些钱,他们这个钱一个月就花完了。“当时我没怎么谈恋爱。他对我蛮好的,我对他有感情,他会做饭给我吃,因为我不会做饭,还会帮我洗衣服。” 她称,有的时候愿意去卖淫来养活法子英,只要他不犯事。


劳荣枝回忆自己大概在2000年或2001年从《今日说法》上得知自己被通缉,那时候自己已经来到了厦门。在她的印象中,法子英喜欢看法制报道,模仿别人犯罪,而自己与他恰恰相反。“我从来不关注这些,从不看法制报道,因为我想远离这些犯罪的细节。我喜欢文艺的东西。”


而当公诉人问到,其在对侦查机关供述里,曾提到在《今日说法》看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北大弑母案。劳荣枝表示自己并不关注这些。“我喜欢玩手机,我对法制板块并不感兴趣。”


劳荣枝称,自己潜逃20年,欺骗了一个男的。“他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用化名跟他一起生活,一起走入婚姻。” 她说,“逃亡花费非常的大,我只想活着,原谅我的自私。”


劳荣枝承认参与了后两起案件,“在他殴打我的情况下,”她说,“前面两起我真的没有蓄意地去杀人。”她表达了自己愿意道歉并赔偿的态度,称这20年只有3万多元积蓄,但她有工作能力可以通过劳动,尽所有能力进行赔偿。


但对于劳荣枝的辩解,被害人家属表示不接受。听到劳荣枝说熊某一案自己不在现场,熊某弟媳表示很愤怒。“我们没有提出什么赔偿要求,给死者一个交代就可以了。三条人命,要她血债血偿。”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记者 郭懿萌 实习生 陈怡帆 任淼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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