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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主持人翻车?多人维权,回应来了

红星新闻 2022-11-26

今天一早,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冲上了热搜第一的位置。



据报道,9月8日,有网友爆料李维嘉被骂失德艺人,起因是其代言的一家茶饮“快乐方程式”新锐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多人赴湖南台维权,在现场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李维嘉参与该品牌活动


9月9日下午,李维嘉首次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自己在今年5月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已于6月1日与原公司签订了《合作解除协议》。


李维嘉在声明中说道:


“2020年7月25日,我本人与广州和成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平面形象大使合约书》,担任‘快乐方程式’奶茶产品形象大使,合作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2021年5月,在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约书中平面形象大使代言条件发生了变化后,于2021年6月1日与和成汇公司签订《合作解除协议》,协议明确:和成汇公司停止使用我的肖像,并将已投放的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微博宣传等宣传物品和信息陆续拆换、删除和下架,同时要求其妥善处理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快乐方程式’奶茶加盟商的相关合作事宜。”



同时,李维嘉表示,关注到网络上关于自己代言“快乐方程式”品牌的相关舆情后,从5月开始就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并对因此事占用了公共资源表示深深的歉意。“在此,我也呼吁各位加盟商,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同时,对于网络上针对本人的不实言论和恶意诋毁,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代言品牌商家跑路

李维嘉该不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APP上看到,“快乐方程式”茶饮品牌的关联公司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周成和周金年共同持股。天眼风险显示,2021年8月12日,该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此外,该公司在今年还多次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同时涉及多条终本案件及限制消费令,并因为其他规避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快乐方程式”所关联的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APP上查阅李维嘉名下公司,发现他与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无关联。而与李维嘉唯一有关联的、位于广州的“广州市云正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22位合伙人当中也没有发现周成和周金年两人的名字。


李维嘉名下企业


明星代言品牌“翻车”,在最近几年很常见。但这次李维嘉代言是否违反《广告法》?


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认为,此次李维嘉代言的茶饮公司跑路,并非是茶饮本身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明星代言除了遵守《广告法》规定外,还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推荐、证明,还应当做好事前的品牌筛查工作,例如查询特许经营资质。”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认为,李维嘉作为广告代言人是否存在法律责任,要看是否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再比如,如果是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出现上述情形的,广告代言人会承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的法律责任。但是本案例中单纯的茶饮商家跑路不属于代言人责任范畴,想要追究李维嘉的法律责任,主要还是看是否并存上述违反广告法的情形。


李维嘉代言海报


红星新闻记者 任宏伟 实习生 王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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