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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邓某康,立案侦查!

红星新闻 2022-03-21

“郴州发布”微信16日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2月15日,湖南郴州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为肖某、邓某康。经查,2月14日凌晨4时,肖某、邓某康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尔后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肖某、邓某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2022年2月16日


此前相关报道



湖南郴州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为香港返郴人员


2月15日,湖南郴州市报告2例香港返湘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初步判断,2例确诊病例肖某、邓某康于2月14日清早从香港入境,再经广东珠海自驾入郴。


疫情发生后,郴州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肖某、邓某康2人居住的酒店及其他涉及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和消杀。


截至2月15日10时,已经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842人,并根据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划定重点区域,落实管控措施。


经核查,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为:


2月14日凌晨4时两人从香港坐船,早上5—6时左右到达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6时左右两人从珠海自行驾驶私家车(车牌号:湘L·L4159),经乐广高速于当日16时左右从郴州西高速出口驶出;


16时21分两人自驾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进行核酸检测;


16时55分—17时08分自驾在北湖区骆仙路食品加工城茶油猪脑壳盒饭店及附近建国副食店分别购买盒饭和香烟;


17时30分左右两人一起入住北湖区南岭大道金地酒店,之后未外出;


因其检测结果和复查结果均为阳性,2月15日清早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郴州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吁:在2月14日15时50分至2月15日7时,与肖某、邓某康2人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村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近期无必要,不离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现中高风险入郴人员及时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最高奖10万元!

珠海4区发布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


2月15日至16日,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海防打私防控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8640983


(二)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644809


(三)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0756-7791422


(四)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999


(五)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0756-8647010


(六)斗门公安分局24小时电话:0756—5522201


(七)斗门区打私办电话:0756—5522120


(八)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56-8646910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综合 :郴州发布、央视新闻、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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