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依法治市,淮南用寻衅滋事治市|再问安徽淮南“满门寻衅滋事”,这是哪门子法治?
古有满门英烈,有满门抄斩,今安徽淮南,有满门寻衅滋事。
媒体人称之为“寻衅滋事世家”,法学家称之为“司法灭门”。
十余年内,一家三代多人次遭遇寻衅滋事刑事追诉,真是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朱玉珍的弟弟,在2010年被以包括寻衅滋事罪名在内的罪名判刑;
2018年,朱玉珍年近八十的父母为弟弟喊冤,上访,又被当地判刑,罪名是寻衅滋事;
2022年,朱玉珍家遭遇强拆后,朱玉珍前夫不服,只是在抖音视频上表达不满,也被刑事了,罪名还是寻衅滋事;
临近春节,朱玉珍最终也没有逃掉寻衅滋事的厄运。
我们不禁要问一下,朱玉珍这家人,难道有寻衅滋事依赖症吗,难道真是“寻衅滋事世家”吗?为什么十余年一家三代前赴后继寻衅滋事啊?我们还不禁要问,安徽淮南怎么了?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利用寻衅滋事?
这些案件,在律师们看来,当然存在严重的问题,都是寻衅滋事罪名的滥用,都是随意侵犯公民权益的典型案例。我敢说,如果法学家们随意翻阅上述案件的卷宗,看看当时律师们声嘶力竭的无罪辩护,一定会被安徽淮南司法震惊到大跌眼镜!
朱玉珍弟弟2010年的案子,大背景是打黑除恶,被称之为“安徽淮南打黑第一案,但又被法律界称之为“安徽最穷黑社会案“。当时到现场调研的律师说,这是一起冤案。参与调研的律师们说:此案是典型的“打黑”扩大化、“黑打化”、政绩化的产物,是典型的先定目标、任务,后拼案件、找证据的作法。 详情参见: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4bdb1fa00102dwd6.html
此案各种手法,后来看,学的是重庆王立军。时任安徽淮南公安局局长龚英敏,在朱玉珍弟弟宣判一年后,投奔了重庆王立军局长。
参见南方周末: “2011年3月25日,时任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龚英敏率团到重庆市局“参观学习”,半年之后,他来到重庆工作,被委任为政治部主任“。 http://news.hnr.cn/sd/201212/t20121214_262212_3.html
龚英敏局长抱上了王立军局长的大腿,朱家案子却上访不止——远近的都知道是冤案。可怜天下父母心,朱玉珍年近八十的父母,就因为为弟弟伸冤,又被当地寻衅滋事了,据说,还上了当地电视——不知起到了震慑效果没有?
前一阵子,媒体披露了山东平度一基层乡镇党委书记王丽的豪言壮语:我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了你。舆论哗然,最后该基层领导被撤职。而在我看来,安徽淮南远远超过了山东平度:安徽淮南运用寻衅滋事手段如此娴熟,如此游刃有余,十几年如一日孜孜以求,简直超出山东平度那位只说狠话的王丽书记不知多少倍!几乎称得上是:我有一百种方法寻衅滋事了你。
关人弟弟,判人父母,抓人前夫,又轮到了朱玉珍本人!不是满门寻衅滋事又是什么?
“满门寻衅滋事”在淮南,安徽法治究竟怎么了?
如此的满门寻衅滋事,可知道给当事人带来多大灾难?没有了自由,没有了财产,他们的生活被彻底推向深渊。
安徽淮南,仅仅是朱玉珍们被寻衅滋事了吗?显然不是。这样的司法环境下,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地的冤假错案有多少。在如此糟糕的法治环境下,还会有营商环境吗?还会有外来投资吗?还会有企业家能够安心创业吗?
“满门寻衅滋事”已经成为安徽淮南一张不光彩的名片。我准备给安徽省委书记和淮南市委书记写信,讨论这一严重问题。哪些官员该被追责,哪些案件该被复查,哪些形象该被恢复?
其他地方都在依法治市,淮南却依靠寻衅滋事治市,这怎么行?
“满门寻衅滋事”,必须得到纠正,始作俑者立即担责,我们这一次,很较真。朋友们同意的话,就转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