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说:对性别暴力说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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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发于11月30日《法治周末》第4版
《性别暴力:老问题新挑战》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法治周末记者说”
文字实录
赵晨熙
法治周末记者
光伟大
主持人
光伟大
观看《法治周末记者说》的朋友大家好!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法治周末记者赵晨熙。
他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篇《法治周末》的报道。
关于性别暴力这个问题,您是如何关注到的?
赵晨熙
大家好,我是法治周末记者赵晨熙。
11月25日是第18个“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因此家庭暴力的问题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实际上,家庭暴力只是性别暴力的一种,就像这次活动的主题口号“不让任何人掉队”一样,对于所有可能遭受性别暴力的受害人,我们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
光伟大
实际中的性别暴力都包括哪些?
赵晨熙
性别暴力最早是在1992年联合国提出的一个概念,当时主要指的是对妇女的暴力和歧视。如今性别暴力已不仅局限于异性之间,它的核心实质是指强势一方向弱势一方进行的暴力行为,目的是向受害者显示自己的权力,并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除了常见的家庭暴力外,当前广受关注的幼儿园虐童事件,其实也属于性别暴力的范畴之内。
光伟大
当前国家对于性别暴力的法律救济是否完善?
赵晨熙
2016年实施的反家暴法,虽然将同居、抚养等共同生活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也纳入其中,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法律保护的范围。但却仍有一些性别暴力行为可能游离在法律之外,比如一些刚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没有同居的情侣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尤其是分手暴力,很多情况下受害者认为这不在法律保护之内。实际上,反家暴法对适用范围采取的是开放式的表述,但专家还是建议日后应引入“亲密关系”概念,将更多人纳入法律保护之中。
光伟大
除了完善法律外,杜绝性别暴力,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赵晨熙
首先就是要转变“男尊女卑”、“男强女弱”这种不平等的传统男女意识,尤其从孩童时代就应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其次面对暴力,忍让、放任就是纵容,因此全社会都应共同抵制这种行为,像目前正在开展的呼吁男性不使用暴力并不对暴力沉默的白丝带运动就是很好的尝试。
对于在性别暴力中极易受伤害的女性而言,一旦面对暴力,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应首先保护自己,然后尽快寻求警方帮助。
编辑 | 姜冰 孟伟 王硕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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